一、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16日,原告陈某江(男,1964年8月18日出生)因“突发胸痛1天”入住被告x医院心脏大血管外科,行手术治疗。
于2017年12月6日将原告转入神经内科进一步治疗,行腰穿后确诊为格林-巴利综合症。于2017年12月8日行二重滤过治疗。
2017年12月9日原告突发血压降低,脉搏未触及,紧急胸外按压,进行抢救。于2018年2月1日转康复科进一步治疗,患者四肢肌力较前调高。出院诊断为:
1、格林-巴利综合症四肢运动功能障碍;
2、主动脉夹层支架术后;
3、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组。
二、患方观点
原告经咨询相关专家,认为被告x医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违反医学诊疗规范、未完善相关检查,用药错误,在原告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后未及时采取对症治疗措施、未及时关注病情变化和未尽充分告知义务等一系列过错,该过错因原告出现格林-巴利综合症等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给患者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无尽的精神痛苦。
三、医方观点
被告x医院对患者陈某江疾病诊断正确,治疗方案符合患者病情,诊疗行为符合诊疗原则、医疗规范,其所诉肢体功能障碍系自身病情进展造成,不应由被告x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目前格林巴利综合症引起的损害后果不是被告x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鉴定意见明显与客观事实不符,对被告x医院显失公平,该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不能据此判决被告x医院应承担同等比例的赔偿责任。
四、鉴定意见
1、被告x医院对陈某江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医方过错与陈某江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因果关系;
2、陈某江目前遗留四肢瘫程度构成一级伤残;
3、陈某江目前情况所需护理期、营养期均评定为伤残评定前一日;
4、陈某江为完全护理依赖。
五、医疗过错分析
医方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使用单唾液酸四乙糖神经节苷脂钠粉针(博司捷)药物用药适应证不明确、未进行相关知情告知以及用药剂量超量和在患者术后第8天出现四肢无力后未及时请神经内科会诊、未及时明确病因以及相应的治疗略显滞后的过错。
六、庭审意见
本院参考x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意见,酌定被告x医院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原告906014.48元。同时,因被告x医院的过错医疗行为客观上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失,本院支持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以上共计936014.48元。
七、法院判决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法院判决,被告x大学x医学院附属x医院赔偿原告陈某江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36014.48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
一、基本案情患者张某某以左乳肿物肿大1年伴乳头血性溢液1周为主诉到被告x总医院进行了第一次治疗,住院12天即2015年8月3日入院至2015年8月15日出院,二级护理,经诊断为左乳腺癌ct4n2m0IIIB期、乳腺增生、肝囊肿;于2015年9月2日入院至2015年9月4日出院,住院2天,进行了第二次治疗,二级护理,经诊断为左乳腺癌,新辅助化疗。本案在原告提供患者张某某的2015年9月2日、2015
一、患方陈述2016年10月31日,张某花因工作劳累及活动后腰背部疼痛不适到第一医院就医,经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后经确诊为轻度),”张某花被收住院治疗。张某花是在2016年11月9日行“腰4/5椎间盘髓核摘除、腰4/5Cage植入椎间融合,椎弓根钉棒内固定、椎管减压右侧神经根管探查扩大、自体血回输术”手术。手术前张某花各项生理指标均正常,手术后6天即2016年11月15日1点左右突然病情加重,
一、基本案情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6月17日,原告的父亲冯某民在被告x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诊疗。2011年6月17日,冯某民去世。双方就被告的诊疗行为引发纠纷。期间,被告出具的一日清单显示有“经皮肝穿胆道引流术,1000元”;“抗返流尿袋15.75元、经皮肝穿胆道造影术700元、住院静脉输液5元1组(该清单有两处此项记录)、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C6-24)(力文)286元”;2011年6月
【摘要】2017年12月13日,原告母亲谢某某因大便未解一周,到被告处就医。被告患者进行了灌肠处理。后,患者自觉疼痛加剧,21日行手术,手术中发现患者腹腔内有大量的粪便液体并发现直肠后壁有3毫米贯穿性破裂。14日谢某某被宣告死亡。医疗鉴定意见认为患者存在医源性肠穿孔。2019年5月16日法院判决,被告xx市某某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416431.12元。【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过错,赔偿
一、基本案情陶某某(生于1975年10月28日)2008年起因急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等疾病多次到x县精神病医院、x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2016年9月11日,经x县x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再次将其送至x县精神病医院住院封闭治疗(入院方式为非自愿),其医疗等费用由x县x镇人民政府支付。2019年5月2日7时30分,陶某某在进食早餐(麦粑)时突然倒地,x县精神病医院考虑噎食窒息,立即予以拍背、勺子协助清理
【摘要】患者因心脏疾病,被告为患者行“二尖瓣置换+主动脉瓣成形+三尖瓣成形+房颤射频消融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自体血管取用术”,手术历时9小时10分钟,术后出血行“剖胸探查术”,后患者死亡。2019年4月17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xxxx医院的术前风险告知、术前评估及准备不足等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亦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确定被告承担35%的赔偿责任,赔偿404018.83元。【关键词】医疗纠纷,心
一.基本案情2015年11月30日,患者孙某某主诉“肝癌1次介入治疗后1月余”到被告处门诊就诊。当日,患者被收入被告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肝癌(胆管细胞癌)1次介入治疗后腹腔及腹膜后淋巴结转移。2015年12月2日,行肝动脉介入治疗。2015年12月4日,行B超引导下肝癌姑息性射频消融治疗。2015年12月7日,剖腹探查所见:腹盆腔可见约l100ml稀释淡黄色、粪臭味脓性液,洗净后探查:小肠高度
一、患方陈述2019年1月15日,因在被告处体检发现左下肺结节,求诊于被告医院。被告收治入院并经评估,建议对叶某某行胸腔镜手术,被告并向原告告知,该手术为微创手续,不会产生较大创口,时间在三个小时左右。2019年1月18日上午8时许,被告医生对叶某某进行手术,时间持续至当日约20时。术中造成叶某某胸膜破损,左肺动脉损伤,陡然转为开放性开胸手术,并完整切除其左下肺叶。叶某某在术中大量出血,术毕又发现
【基本案情】原告陈某某于2016年4月17日因左足碾压伤,在x市x区中心医院诊治,诊断:左足多发骨折。行左足切开,内侧楔骨骨折、第1-5跖骨骨折、跖跗关节复位钢板+克氏针内固定术+石膏拖制动,后期行康复等治疗。2016年10月31日,诊断:左足第一、二跖骨骨折内固定术后,第二跖骨内固定断裂。2017年5月10日,诊断:左侧跖骨、楔骨、舟状骨及跗骨多发骨折固定术后改变,第2跖骨内固定器断裂。【医方观
【摘要】原告单位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到被告xx县医院进行体检,被告xx县医院工作人员在对原告右臂抽血时,原告感到右胳膊一阵剧烈麻痛。随后原告遵医嘱到上级医院专家门诊诊治,经诊断为周围神经病。参考鉴定意见,被告责任比例酌定为75%。2019年4月22日法院判决,被告xx县人民医院赔偿原告李某某各项损失合计22038.5元。【关键词】医疗纠纷,单位体检,赔偿责任,抽血化验,损伤神经
一、基本案情2018年4月22日,原告丁某某因“间断性上腹部疼痛一个月,加重伴恶心、呕吐4天”为主入住被告医院,被告医院诊断为“胆囊结石伴急性胆囊炎”,收住肝胆胰外科,2018年4月26日被告医院为原告丁某某行ERCP+EST+ENBD手术,术后患者出现急性重症胰腺炎伴继发性腹膜炎,后经积极治疗,原告丁某某于2018年10月31日出院,原告花费住院费32336.95元。2018年11月20日,原告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裁判要点】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
一、基本案情2018年11月6日13时许,原告亲属李某某以“腹痛、腹泻、恶心、呕吐2天,伴少尿、纳差、乏力、腰痛、左下肢麻木”为主诉入住被告x县人民医院,经初步诊断为:1、急性肠胃炎?2、急性胆囊炎?3、腰椎间盘突出症?李某某入院后,被告给予肝肾功能等检查,予抗感染、抑酸护胃,纠正肾功能不全,保肝、补液补充营养及纠正电解质紊乱等对症支持治疗。11月8日凌晨3点,李某某突然出现呼之不应、意识丧失、心
一、基本案情原告的母亲张某在x红会医院行“左人工股骨头置换术”后,于2014年4月18日入住被告x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住七楼西区床。张某做功能恢复锻炼,医院用相应药物改善微循环对症治疗。张某入院后,由郑某护理。郑某作为护工,接受医院管理,但没签合同,医院也不发工资,其要管一个房间,一般四个床位。郑某工资是原告与护士长协商50元一天,由护士长转交,后增加20元一天。郑某护理张某一个星期后,不愿意做,但
【摘要】邹某某到被告x市中心医院治疗右下肢静脉曲张,术后形成肺栓塞。医院对邹某某实施溶栓治疗,治疗后邹某某出现脑出血并发症死亡。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医方存在对肺栓塞后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溶栓指征掌握不够严格、无溶栓治疗的知情同意书、未及时行头部CT检查的过错,根据司法鉴定意见,对邹某某进行溶栓治疗至死亡所产生的损失,酌定医院按30%承担,赔偿141309元。【关键词】医疗纠纷,
一、患方陈述2015年4月7日,姚某因“黑便3天、呼吸困难”入住x东方医院治疗。经过治疗症状得到缓解。为进一步治疗,2015年4月8日姚某转入x市中心医院。次日,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上消化道大出血”,生命体征不稳。为查清患者出血原因和部位,为患者行电子食管镜和电子胃、十二指肠镜检查,引起患者烦躁和躁动,随即呕吐鲜血,意识丧失,呼吸、心跳突然停止,口鼻涌出大量鲜血,经抢救无效,于2015年4月9日
一、基本案情2012年6月14日至7月16日,原告赵某某因被诊断为“左乳乳腺炎、乳腺脓肿、乳头溢液”,在被告x医院主要治疗32天。2012年9月11日至10月24日,诊断为左乳腺癌行手术治疗。2012年11月6日至2014年5月27日,原告多次因左乳癌术后,在被告处进行化疗、对症治疗、检查及化验等,自2012年9月11日至2014年5月27日共计住院167天,实际花费医疗费46389.73元,后原
一、基本案情2020年7月27日起,方某芹因患有直肠癌在在x医学中心住院治疗。2020年8月3日方某芹进行手术。2020年10月12日出院,出院情况:患者一般情况良可,诉左后肋区轻度疼痛,便秘。查体:心、肺检查无异常,左后肋压痛……部分切口仍未愈合,约长3CM,创面新鲜。出院诊断:1.直肠癌,2.切口感染3.左侧卵巢囊肿……14.左后肋筋膜炎。2020年10月23日17时,方某芹到x医学中心就医,
一、第一家医院2015年3月22日中午,患者万某某因突发头晕伴言语不清、右侧肢体活动障碍被120急诊送到第一被告x市中医院治疗,经头颅CT检查,万某某为左侧外囊区脑出血,x市中医院只是简单的给予药物治疗,在此期间万某某病情加重陷入昏迷状态,但是第一被告却没有告知家属,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一直到晚上8点左右,家属问及万某某病情变化时,第一被告才告诉万某某家人万某某病情加重,他们医院技术水平有限
案情介绍2020年9月14日下午14时30分许,患者何某某感觉呕吐、头晕、胸痛、无力到被告卫生室治疗,当天接诊医生初步诊断为胃肠型感冒,给予患者肌肉注射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柴胡注射液、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各1支。注射针水后,患者无异常反应。随后患者外出离开卫生室。约2小时后,患者何某某仍感觉不适又返回卫生室,要求继续打针治疗,经医生解释不能再打针后,给予患者口服保济丸、感冒清颗粒各1袋。服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