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21日,崔某仁因“二尖瓣关闭不全”入住某医三院心脏外科病房,并于2015年11月4日行二尖瓣生物瓣膜置换术、经胸心脏射频消融改良迷宫术,术后当日进入危重医学科病房,共住院27天。
后崔某仁于2015年11月17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治疗期间,共发生医疗费用226326.9元,并经当地报销后的自费金额为112937.1元。
二、患方观点
某医三院严重不负责任,给四原告造成极大痛苦。经鉴定认为,某医三院的过错集中在术后的低心排和感染的处理方面。
三、某医三院观点
某医三院不同意四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某医三院对患者崔某仁的诊疗过程不存在过错,北京x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缺乏客观、科学依据,某医三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某医三院就此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内容为:
1、超声心动图是否可以显示患者的心脏功能情况?
2、鉴定意见书第4页倒数第三行“患者血压不稳定,且需要使用大剂量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这种情况是否特异性指向“低心排”?即,是否只有“低心排”才能导致这种情况?
3、鉴定书第4页倒数第8行“患者术后存在昏迷”,鉴定人判断患者存在“昏迷”的依据是什么?
4、鉴定书第4页倒数第8行“体温持续高热”,是指患者在哪个时间段内“持续高热”?5、肺炎克雷伯杆菌及溶血性链球菌是否属于泰能及万古霉素联合用药的抗菌谱内?
6、鉴定人认为“低心排”为患者死因的依据是什么?
四、鉴定意见
某医三院对被鉴定人崔某仁的诊治过程中存在过错,为同等责任。
五、医疗过错分析
1、患者术后使用了大剂量广谱抗生素始终未见好转,院方未查找感染灶,未针对治疗。院方应明确是否存在低心排,本例院方分析患者术后病情原因不足。
患者术后出现心率快,同时存在肝、肾等多脏器功能不全。
2、患者术后未能客观评定术后心功能情况,故患者术后血压不稳定,不能排除低心排可能。低心排是心脏外科手术常见的并发症。
3、本例患者术前心功能不全,术中主动脉阻断及体外循环时间长,术后心率快,血压持续不稳定,存在肝、肾等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病史、病历记录、临床表现等推断患者术后存在低心排可能性大。
感染也可以引起类似循环障碍。从变化可以看出,心脏损害在手术结束早期是最为严重的。
六、庭审意见
本案中,根据北京x司法鉴定中心的相关鉴定意见,足以说明某医三院对崔某仁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并与崔某仁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某医三院针对鉴定意见所提出的异议,不足以推翻鉴定意见,其有关没有医疗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答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某医三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原因力比例方面,也需客观考虑患者崔某仁自身存在的病情因素。因此,本院根据鉴定意见及本案案情综合判定责任程度为50%。
七、法院判决
某大学第三医院赔偿原告陆某荣、崔某雪、崔某雨、崔某聘医疗费32192.4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50元、丧葬费25399.75元、死亡赔偿金4079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以上共计566382.17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
一、基本案情2019年5月6日16时40分,原告张某华的妻子陈某芬因感冒、咳嗽,就医于被告x医院,19时26分输头孢噻肟钠注射液后出现心慌、胸闷等,经抢救未见好转,于20时41分由被告x医院转至x市人民医院治疗。2019年5月8日凌晨00点10分左右,又由x市人民医院转x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陈某芬于2019年5月8日凌晨4时抢救无效死亡。二、患方观点在原告与被告x医院协商赔偿未果后,为维护原告合
一、基本案情2019年2月8日,原告李某某(男,生于1967年12月13日)因骑电动车摔伤,到被告x卫生院就医,出院诊断为胫骨骨折。因病情恶化,2019年2月9日转入甲医院就医,出院诊断为:1、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2、左小腿筋膜室高压伴部分肌肉坏死。2019年2月12日又转入骨科医院就医,出院诊断为:1、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2、左小腿骨筋膜室高压切开减压术后;3、左大腿下段截肢术后。二、患方观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胜凭借家中祖传中医药方在x省x县x镇x村的家中从事诊疗活动。2015年9月10日,被害人孙某甲来到被告人陈某胜家中看病,陈某胜为其开具中药处方,并配制三副含有“乌附片”的中药回家服用。孙某甲从次日起开始服用陈某胜为其配制的中药,同月13日上午,孙某甲出现呕吐、双目失明等症状。经送往x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殁年38岁)。2015年9月13日上午,被害人因出现药物反应后被
一、患方陈述2016年10月31日,张某花因工作劳累及活动后腰背部疼痛不适到第一医院就医,经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后经确诊为轻度),”张某花被收住院治疗。张某花是在2016年11月9日行“腰4/5椎间盘髓核摘除、腰4/5Cage植入椎间融合,椎弓根钉棒内固定、椎管减压右侧神经根管探查扩大、自体血回输术”手术。手术前张某花各项生理指标均正常,手术后6天即2016年11月15日1点左右突然病情加重,
一、基本案情2018年12月4日,应某某在被告x市中心医院行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左侧)。2018年12月7日出院,出院诊断:下肢静脉血栓形成。2019年4月3日,应某某因“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后4月”到被告中心医院就诊,初步诊断:左下肢静脉血栓形成,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后。诊疗计划:1、完善相关检查,血常规、凝血常规、生化全套、心电图;2、目前给予抗凝、祛聚等对症治疗。2019年4月4日在局麻下行下腔
一、基本案情2018年11月6日13时许,原告亲属李某某以“腹痛、腹泻、恶心、呕吐2天,伴少尿、纳差、乏力、腰痛、左下肢麻木”为主诉入住被告x县人民医院,经初步诊断为:1、急性肠胃炎?2、急性胆囊炎?3、腰椎间盘突出症?李某某入院后,被告给予肝肾功能等检查,予抗感染、抑酸护胃,纠正肾功能不全,保肝、补液补充营养及纠正电解质紊乱等对症支持治疗。11月8日凌晨3点,李某某突然出现呼之不应、意识丧失、心
一、患方陈述原告母亲陈某,现年86岁,于2016年4月19日在被告医院体检诊断为胰腺癌、肝门胆管癌。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且生活正常,为让其少受罪,暂未做治疗。2016年9月,陈某出现黄疸症状,于9月20日到被告处进行减黄治疗。经x市第三人民医院会诊排除了胰腺癌,可能是肝门胆管癌。2016年9月29日,请外院专家施行胆肠吻合术,术后恢复良好,可以正常饮食、外出散步、维持基本的正常生活,同年12月13日出
一.司法案例患者因感觉头昏、无力、轻度发热,被告人医生王某某应邀到其家中就诊,为患者输液。1月18日医生王某某为患者输液过程中将香丹注射液及黄芪注射液混合配伍用药,1月19日上午再次将香丹注射液及黄芪注射液混合配伍用药,当日下午14时许,患者病情加重,被送到某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45万元,被害人家属对王某某予以谅解。2019年11月13日法院判决,被告人
【基本案情】2019年6月17日,原告因午睡后左手不能动(下肢和右手均正常)入住被告处治疗,被告于当日在急诊科确认为脑梗死,2019年6月18日做颅脑核磁共振,主治医生告知为脑梗死但未发现病灶。原告病情不断加重,在6月21日告知主治医生后,未对原告在病房进行集中会诊,仅安排于6月22日再做一次颅脑核磁共振,出结果后主治医生通知未有变化,没有发现病灶,推断原告可能是心理问题造成的,直至7月1日原告出
一、基本案情患者张某某以左乳肿物肿大1年伴乳头血性溢液1周为主诉到被告x总医院进行了第一次治疗,住院12天即2015年8月3日入院至2015年8月15日出院,二级护理,经诊断为左乳腺癌ct4n2m0IIIB期、乳腺增生、肝囊肿;于2015年9月2日入院至2015年9月4日出院,住院2天,进行了第二次治疗,二级护理,经诊断为左乳腺癌,新辅助化疗。本案在原告提供患者张某某的2015年9月2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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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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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跳单行为一般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426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因此,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作为房地产买卖交易过程之中的居间方,为房地产买方提供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服务。 所谓报告居间,是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买方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居间服务,通常的理解就是根据买方向中介服务机构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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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19年2月12日,鲜某某因腹痛到当地x乡卫生院门诊治疗。同年2月14日15时许,鲜某某因腹痛加重,由原告陪同到被告医院就诊,门诊以“腹痛待查”收治入院,入院诊断为“1、全腹膜炎2、腹痛待诊?3、感染性休克4、COPD伴肺部感染”。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同日17时30分被告医院的执业医师、麻醉科主任赵某对鲜某某行剖腹探查术,术后诊断为“急性坏疽性阑尾炎”。术后,鲜某某处于昏睡状态被送返
【原告诉求】2019年10月17日,患者姜某某因“膀胱占位病变”至被告处诊疗,经相关检查后,于24日行“膀胱部分切除术”。手术顺利,患者术后病情平稳。10月27日14时许,患者因“喉咙有痰、呼吸不畅”,至16时40分许,未见医生到场抢救,也未能及时实施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致患者经抢救无效于18时4分死亡。
【摘要】患者因心脏疾病,被告为患者行“二尖瓣置换+主动脉瓣成形+三尖瓣成形+房颤射频消融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自体血管取用术”,手术历时9小时10分钟,术后出血行“剖胸探查术”,后患者死亡。2019年4月17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xxxx医院的术前风险告知、术前评估及准备不足等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亦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确定被告承担35%的赔偿责任,赔偿404018.83元。【关键词】医疗纠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