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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杨某某等与楚雄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问题描述

张某某、杨某某等与楚雄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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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况:

原告于2018年8月25日与楚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购置由该房地产公司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商铺)一间,由于涉案商品房属于预售正在建设过程中,原告签订合同时无法现场查看房屋结构情况,而开发商亦未在签订合同前及合同中明确告知原告涉案商铺的房屋结构情况,未提供涉案商铺的分层和分户平面图,隐瞒了涉案商铺中存在遮挡和妨碍商铺正常使用的承重墙及承重柱。

原告在交清房款及配套费用看房时,发现上述遮挡情况,经多方协商换房未果遂提起诉讼。

二、案件点评:

该案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实地查看了涉案商铺内部结构,采取现场音、视频取证的方式录制了商铺内部结构情况向法院提供,争取审判法官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取得了被告开发商隐瞒遮挡和妨碍原告正常使用涉案商铺的确凿证据,证实了被告违约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实,从而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合同得以解除,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

由此,代理律师认为,接受案件委托后,详细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注重采取简要、直观的举证方式让审判法官用最少的时间查明案件事实是胜诉的关键。

三、意见建议: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案合同多为格式合同,购房人在认为自己合同权益受损后,作为相对弱势一方,要全面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及涉案房屋存在的情况,找准可以支撑己方诉讼主张的证据,合理提出诉讼请求,才能实现己方诉讼利益最大化。

因该领域纠纷相对较为专业,建议产生纠纷后及时固定证据,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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