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医疗纠纷:医患和解协议赔偿0.9万元,起诉后法院判决赔偿9万余元

问题描述

医疗纠纷:医患和解协议赔偿0.9万元,起诉后法院判决赔偿9万余元
1个回答

一、基本案情

患者程某乙1948年3月21日出生,系原告张某某之丈夫,原告程某之父,程某乙与张某某婚后又生一女程X。2017年7月22日程某乙之同学申某某去X镇X村程某乙家里办事,办完事后由程某乙骑电动车载申某某到x区城区,在城区闲转时,程某乙感觉身体不适,申某某即打电话通知其在x市x区人民医院上班的姐姐申某乙。

当日下午4时程某乙被送往x市x区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脑梗塞,对其进行了溶栓治疗。后由于程某乙出现抽搐等症状,当日下午8时左右转x市中心医院治疗,诊断为脑梗死、肺部感染等病症,住院5天,程某乙于2017年7月26日21时51分死亡。

另查明,2018年7月20日,患者程某乙之兄程某甲就程某乙在被告x市x区人民医院治疗后转x市中心医院治疗期间死亡一事与被告x市x区人民医院达成和解协议一份,协议约定x市x区人民医院赔偿因程某乙死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9000元,且已履行了协议。

患者程某乙与原告张某某婚生女孩张某,在本次诉讼中明确表示,放弃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权利,其应得的赔偿数额归二原告所有。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