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以杭富检公诉刑诉〔2019〕47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XX犯组织考试作弊罪,本院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9年6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指派副检察长章XX出庭支持公诉,指控: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间,被告人吕XX伙同教练员汪X现(已判刑)等人,为2名学员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中替考作弊,为1名学员在科目三考试中替考作弊;伙同许某某(已判刑),以咳嗽提醒等违反考试规定的方式,为18名学员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三中实施作弊。被告人吕XX共向学员收取香烟2条、人民币18000元好处费,并全部支付给汪X现;向学员收取人民币10800元好处费并全部支付给许某某,均未从中获利。 被告人吕XX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XX犯组织考试作弊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吕XX在侦查、审查起诉、审理阶段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本院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吕XX自愿认罪认罚,没有从中获利,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吕XX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期间取保候审的,刑期终止日期顺延。即刑期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9年9月8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只,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XX(曾用名“黄X”,绰号“阿洪三”、“黄三哥”),男,1974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系原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板寮村主任,户籍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于2019年9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刘XX,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黄X*钦,男,1993年8月10日出
律师观点分析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以潍检公一刑诉(201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XX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谷红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XX及其辩护人辛X、王X到庭参加诉讼。在审理期间,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4月29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又于同年5月10日提请恢复法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律师观点分析律师案件分析:兰××,张××,张××等组织卖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西安市长安区XX。被告人兰XX,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19年6月5日被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刑事拘留,经西安市长安区XX批准,同年7月2日被西咸新区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依法逮捕,现羁押于西安市看守所。辩护人侯××,陕西XX律师。辩护人王X,陕西XX律师。被告人张XX,因涉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
【组织考试作弊罪】本罪是指行为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行为,或者为组织作弊者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立案标准】根据《刑法》284条之一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行为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发动、策划、指挥他人进行作弊的,或者为组织作弊者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的,构成本罪。【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犯罪主体】本罪的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特征词:自动投案 | 分期 | 工资 | 传销资金 | 恶意 | 酌情 | 免除处罚 | 自首 | 拘役 | 以自首论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常某,男,1969年生于山西省忻州市,汉族,小学文化,原山西省河曲县人大代表,户籍所在地山西省河曲县。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4年9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释放,2017年12月28日被抓获,2
律师观点分析 一.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以秀检一部刑诉[2020]6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XX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告人任XX、张某某犯容留卖淫罪,于2020年5月26日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任某某、张某某结伙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其中被告人陈某某涉案金额58000余元,属情节严重;被告人任某某涉案金额30000余元,被告人张某某涉案金额28000余元,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组织考试作弊罪在内的新罪名共20个。《刑法修正案(九)》1第25条增设了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律师观点分析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以阜检诉刑诉〔2019〕4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XX、余X、陆XX犯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2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XX及其辩护人周XX、被告人余X及其辩护人陈XX、被告人陆XX及其辩护人惠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左右,被告人陈
律师观点分析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秦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2022年10月3日至10月9日,被告人秦XX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名下的一张尾号为XXXX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为他人提供收付结算帮助,非法获利2500元。上述期间尾号为XXXX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中单项流入资金共计187万元。其中
律师观点分析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检察院以南蓬检公诉刑诉[2019]44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XX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9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9年10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XX及其辩护人彭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XX于2016年前后,在其大爸杨X
律师观点分析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石新检公刑诉(2019)45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9年8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袁XX及其辩护人姚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袁XX在石家庄市新华区妈老乐食品经销处(经营者
大竹县刑事律师凌灿伟转载肖某某组织卖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肖某某组织卖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21)川1011刑初102号公诉机关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肖某某,女,1995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四川省三台县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现住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因本案于2020年8月12日被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
律师观点分析案例点评: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9)苏0804刑初1号 公诉机关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郝XX,因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11月15日被刑事拘留,2017年12月13日被取保候审,2018年11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淮安市看守所。 辩护人刘X,江
律师观点分析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以秀检公诉刑诉〔2019〕4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田XX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19年6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钱X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田XX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3月17日11时许,被告人田XX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XX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因倾倒建
组织考试作弊罪帮助行为如何定性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
【标题】被告人刘绍美、赵兰英犯组织卖淫罪一案 【案由】组织卖淫罪 【文书字号】(2005)盘刑一初字第168号 【审理人员】张继超、李慧群、吴春燕 【审理机构】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文书类型】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2005-06-23 【审理程序】一审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5)盘刑一初字第168号 公诉机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赵兰英,
律师观点分析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以赣检诉刑诉(2017)6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XX犯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17年12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于2017年12月27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变更合议庭成员,又于2018年2月27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期间,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以补充侦查为由书面建议对该案延期审理,本院于201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刑法修正案(九)》1第25条增设了组织
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成都市郫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XX,男,1982年4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成都市郫XX。因涉嫌危险驾驶,2019年8月16日被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12月17日被成都市郫XX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20年1月14日,经本院决定,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成都市郫XX看守所。 辩护人赵X,四川XX律师。 成都市郫XX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