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出现脑出血脑疝-辽宁律师李晓东:手术后出现的再出血是很危险的事情,医生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责任较大。但手术后出血本身是难免的,一般不认为是过错
2010年1月23日,原告因急性硬膜下血肿入住莱西市人民医院外二科,经两次开颅手术,原告脑梗塞、左上肢及下肢肌肉萎缩,经鉴定为二级伤残。
现原告生活不能自理,原告认为,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0年5月31日,原告自行委托青岛青大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该鉴定所于2010年6月4日出具青大司鉴(2010)临鉴字第89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原告左侧上下肢感觉减退,肌肉萎缩,左上肢肌力为三级,左下肢肌力为四级,构成五级伤残,为此原告支付鉴定费800元。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对被告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参与度及伤残等级进行司法鉴定,法院据此委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事项进行鉴定,2012年7月13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复医(2012)伤鉴字第110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被告的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
第一次手术后观察欠严密,术后第二三天病人病情有变化,未及时做头部CT检查,至第四天病人昏迷加重再作CT检查,再行第二次手术;
被告对患者出现脑出血、脑水肿、脑疝病情处理欠积极,与预后有一定关联;被告对患者第一次手术未予去骨瓣,对术后脑水肿估计不足,术后脑水肿被告的脱水剂使用时间稍长,不能排除可能与脑栓塞有因果关系。
原告左侧偏瘫肌力为0,外伤后癫痫症状,与其自身脑外伤有关,被告的过错参与度为50%。2012年8月22日,该鉴定机构对原告左侧偏瘫肌力为0作出伤残鉴定结论为构成伤残二级。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是一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到被告处进行诊治,原告与被告间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应当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正确地为原告诊断其所患疾病,并施以适当的治疗。
本案被告为原告进行治疗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原告对证明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负有举证义务。
本案诉讼中,原告提供了医疗过错鉴定结论,被告对该结论未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该鉴定结论合法有效,法院对上述结论予以确认。
根据该鉴定结论,被告对原告进行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过失行为与原告的伤残损害之间直接因果关系,被告的过错参与度为50%。
根据上述结论,被告依法应对原告的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54573.2元。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有可能会是轻伤的,最终以鉴定结果为准吧
急性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右额部硬膜下积液,头部软组织损伤。可以鉴定为几级。谢谢
除了医疗费全赔外,住院30天,护理费,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每天赔偿总和约200元,共计6000元,误工费按30天计算,也就是你一个月工资。如果你这边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根据描述是无法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十级标准:(十)、肢体损伤致: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4、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5、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6、双上肢长度相差4c以上7、双下肢长度相差2c以上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9、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可以进行鉴定,以结果为准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锦州凌海医疗事故:小针刀手拇指屈肌腱断裂(2018)辽0781民初537号经审理查明,原告贾某甲于2017年1月19日因左拇指疼痛到被告穆某某开设的凌海市穆某某个体骨科诊所就诊,被告穆某某对原告贾某甲实施针刀疗法,先后治疗3次。最后一次治疗后原告贾某甲出现左拇指自主屈曲功能完全丧失,遂于2017年4月23日住入凌海市中医院住院治疗,被临床诊断为“外伤症,血瘀气滞症,左手拇指屈肌腱断裂”。住院病志首
恶性肿瘤为了根除他,一般都要扫荡样的切除 后果严重。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6日,原告李xx因“B超发现盆腔包块8+月”入住被告县人民医院,入院诊断为:1、子宫肌瘤?2、阴道炎。2011年10月7日,被告告知原告及其丈夫“目前包块性质考虑子宫肌瘤可能性较大,手术方法可选择腹腔镜或腹手术,手术方式可选择子宫肌瘤挖除术或子宫切除术(子宫次全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原告及其丈夫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患者最后败诉的最好判决书-辽宁律师李晓东:如果病历有个别字的涂改可以由公安机关的笔迹鉴定解决。但如果真个病历都伪造,或某一页的病历都是篡改的,或以后重写的,目前的技术手段无法鉴定。就是找到卫生局也识别不了。所以,打医疗官司患者只好认同病历,然后就医院可能有毛病的病历如果你能找出问题,就有可能胜诉,这也正是医疗案件需要专业律师的原因。原告诉称,2009年7月5日,原告因为感到自身的双下肢麻木无力,束
李晓东律师:腰部手术罕见的情况下,医生失误是可以导致瘫痪的。当然要赔偿。2008年2月12日,原告骑自行车不慎从高处坠落跌伤,被送往被告医院救治,经诊断为1、L2椎体压缩性骨折;2、脊髓损伤伴双下肢瘫痪;3、头皮裂伤;4、多处软组织损伤。当月18日上午在全麻下行腰椎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椎板减压术。2008年3月4日出院,医嘱:继续功能锻炼;继续积极治疗(针炙、锻炼)。住院21天,支出医疗费2943
2012年12月21日,原告因患腰疼病到被告处住院检查,被告以原告右肾肿瘤、左肾小囊肿收住院,并于2012年12月24日对原告行右肾根治性切除术,切除后发现右肾不是肿瘤。更为严重的是,原告住院之时被告就已经查出原告存在尿蛋白,出院时才诊断出原告为低蛋白血症,导致原告生活不能自理,全靠丈夫服侍,原告还要忍受每天大量的用药之痛。由于原告的误诊、漏诊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精神上的打击和经济上的损
1,医疗事故:白内障青光眼手术后角膜炎XX一审诉称:2011年7月18日,XX因左眼白内障到宿州市立医院住院治疗,并做了白内障手术。由于宿州市立医院极度不负责任,造成XX出院后眼疾未愈,并产生其他症状。XX为此多次到各地就医。经鉴定,XX眼部构成八级伤残。XX请求判令宿州市立医院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合计153439元的90%为13
臀部肌肉注射的部位有严格的要求,给小孩子打针,裤子脱得不够,打针的位置就可能误伤神经。但是这种神经的损伤一般半年至一年后可以恢复。2012年4月12日原告*到被告经开医院门诊就诊,被告经开医院对原告*右侧臀部进行肌肉注射,后原告感到右侧臀部酸痛,麻木,右下肢活动困难。于2012年4月13日到楚雄州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侧坐骨神经损伤,住院治疗51天;2012年6月3
案例1:术后下肢瘫痪加重 经审理查明:原告因腰部和左下肢疼痛到被告处就诊,被诊断为:腰1、2间盘突出症,伴不全瘫痪,原告于2009年3月4日至2009年3月13日期间在被告处住院,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术后原告出现双下肢肌力0级,二便功能障碍。2009年5月8日至2009年6月17日期间,原告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上胸椎管狭窄症,双下肢瘫痪,并进行胸椎后路椎板减压术,术后
一级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 三级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四级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中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
2011年11月28日,原告到被告医院住院分娩,当日产下一男婴,主治医生在为原告作会阴切开手术时,出现严重失误,损伤了原告的直肠,致原告直肠瘘,大便从阴道内渗漏溢出。此后半个月内,被告医院连续为原告作了四次手术,但皆以失败告终。在原告及其家属的强烈要求下,被告同意原告转院治疗,同时承诺一定治愈原告的疾病,并承担原告的医疗费用。此后原告转院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湘南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先后又做了
请明确您问题的目的。比如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