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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数额达一万余元,检察院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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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数额达一万余元,检察院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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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件详情本案当事人李某(化名)为了节省电费,动起了让电表走得慢一些的歪念头,私下里找人改装了电表。殊不知,这种贪图小便宜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某日,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了李某住处的用电情况存在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办案机关查实,窃电金额高达一万余元,李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悔不当初,面临司法机关的追诉和身陷囹圄的法律风险,立即找到了上海达尧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02办案经过达尧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律师刘萌接受委托后,与李某详细沟通了案情,通过充分阅卷,制定了辩护方案。刘律师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想要避免当事人身陷囹圄,唯一办法就是经最大努力向检察机关争取不起诉。

李某收入不高,为了贪图小便宜而私改电表,并非存心想要触犯刑法,主观上存在法律认识错误。窃电金额虽然高达一万余元,但李某无任何前科劣迹,案发后真诚悔过,主动退赔了电力公司的所有损失并缴纳罚款,无明显的社会危害性。

此外,李某系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具有自首情节。    综上,达尧律师向检察官递交了法律意见书,经多次沟通,承办检察官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观点。

李某在律师陪同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其不予起诉。

03律师提示

      窃电是违法行为,数额较大的将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       本案虽然经过达尧律师团队的努力,成功争取到了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

但达尧律师再次提醒大家,切莫因为贪图小便宜,而让自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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