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漳检二部刑不诉〔2020〕7号
一、基本案情:
2020年4月10日17时许,被不起诉人杨某丙受杨某庚雇佣,与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丁一同作为船员,杨某庚作为船长,驾驶由杨某庚租赁的“闽龙渔运60611”船舶,从漳浦岱嵩码头出发,航行至东经118度24分、北纬22度58分附近海域接驳无合法手续成品油59.92吨运输入境。
次日19时55分许,该批成品油运抵南碇岛附近海域时,被漳州海警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海关部门计核,涉案成品油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25605.3元。
二、审查结果:
本院认为,杨某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鉴于杨某丙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免除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丙不起诉。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深检刑不诉〔2020〕51号 一、基本案情:被不起诉单位深圳市某某有限公司自2012年5月28日至2015年5月27日期间从深圳关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集成电路等商品,存在低报价格的犯罪事实。经海关计核,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330698.19元。被不起诉人罗某某作为深圳市某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施了低报价格的违法行为,应对本案承担相应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茂检二部刑不诉〔2021〕Z1号 一、基本案情:被不起诉单位茂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是被不起诉人巫某某和朱某某(在逃)。巫某某任该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2019年7月29日,茂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来料加工的贸易方式向茂名海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报关单号为6705201910********,申报品名为旧碳粉盒、旧复印机碳粉盒、旧墨盒,总净重为6
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汕检刑不诉〔2014〕6号 一、基本案情:2010年初,被不起诉人夏某某因**公司需要更新换代印刷设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决定购买1台进口二手印刷机。经人介绍认识香港**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经理彭某某(已判决)联系购买事宜。经与彭某某商议,被不起诉人夏某某在明知涉案二手印刷机位于境外,且制造年限已超过10年,无法申领进口许可证、**公司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汕检刑不诉〔2019〕19号 一、基本案情:2010年初,被不起诉单位**公司由于生产需要进口一批水貂皮。公司实际负责人即被不起诉人黄某甲明知该批货物进口本应办理报关纳税或委托代理进口等手续,同案人林金招(已判决)包税通关的费用明显低于正常费用的情况下,仍经商定委托林金招在境外皮草拍卖会竞拍购买,并由林金招通过其控制的广东省惠来县葵铿皮草二厂等公司“通关进口”并硝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穗检刑不诉〔2021〕1号 一、基本案情:2017年至2018年,被不起诉人徐某某委托香港**公司代其拍卖二手挖掘机后,再由香港**公司或他人将二手挖掘机申报进口,徐某某随后支付包税通关费用。徐某某明知通关团伙低于真实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进口,仍采取包税通关的模式委托香港**公司或他人通关二手挖掘机。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被不起诉人徐某某伙走私进口二手挖掘机9台,价值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深检刑不诉〔2019〕139号 一、基本案情:2018年3月至2019年6月,广州**报关有限公司以包税价格接受香港人吴某某及深圳市**有限公司陈某某(另案处理)的委托,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资料,以低报价格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二手挖掘机共计36台,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935013.09元。被不起诉人钟某某系广州**报关有限公司的报关文员,具体经办涉案货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东检刑不诉〔2019〕19号 一、基本案情:被不起诉单位东莞**公司位于本市桥头镇**村,是一家海关备案的来料加工企业,主要业务是将保税进口的料件加工成成衣后复出口,何某某(另作处理)是该公司实际负责人,美国**公司是该公司主要客户。2010年初,应**公司在国内的分公司**(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的要求,东莞**公司将部分保税料件制成品内销给**(上海)商业有限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长雨检二部刑不诉〔2021〕38号 一、基本案情2020年5月,被不起诉人杨某甲明知杨某乙(另案起诉)将租来的银行卡用于违法活动,仍然在江苏省昆山市将本人及其妻子阎某某2套邮政银行卡租给杨某乙,同时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U盾、绑定手机号等资料,资料完备的称为一套,每套每月租金为人民币800元,被不起诉人杨某甲获利人民币2000元。后杨某乙将该卡邮寄至长沙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白检刑不诉〔2021〕19号 一、基本案情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间,被不起诉人乔某某受被告人司某某的委托,明知司某某在“三国志”网络平台实施“跑分”操作,仍将被告人陈某某介绍给被告人司某某帮助“跑分”。被告人陈某某和尹某某在“三国志”平台注册三级账号,使用二人名下的九张银行卡,在该平台非法结算资金544万余元。2021年3月14日,被不起诉人乔某某得知被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长雨检一部刑不诉〔2021〕170号 一、基本案情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黄某某、谭某乙(均另案处理)租住于长沙市雨花区**街道**路**大厦**楼**街区电竞酒店时,采取两人共同出资,从网络上下载上线指定的软件,雇请孙某某、胡某某(均另案处理)在所下载的软件平台上交易虚拟货币,并使用他人所提供的支付宝账号收款再转账至黄某某、谭某乙、胡某某、孙某某银
检察院不起诉并不代表没有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签认罪书的作用有两个:1.可以作为有罪供述的辅助证据;2.自己写认罪书,表明你的认罪态度好。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日检二部刑不诉〔2020〕1号 一、基本案情:2017年8月至2019年2月,被不起诉人宗某某先后7次在日照口岸通过瞒报方式将从韩国乐天、新罗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等货物携带入境,后通过网络或在其经营的**化妆品店内销售,货物价值67.1651万元,经日照海关核定,涉嫌偷逃应缴税款共计12.110244万元。2019年3月17日被不起诉人宗某某被侦查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
律师观点分析交通事故中伤者负同等责任,十级伤残获赔12万余元案号:(2019)云0103民初4230号 【基本案情】2018年11月16日11时48分许,丁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昆明官渡区新螺蛳湾批发市场前往昆明市盘龙区云山村。在丁某驾车行驶至昆明市白龙路与云山村便道交叉路口处,右转弯驶往云山村便道时,恰遇包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通过路口,因避让不及导致包某摔跌倒地,致其受轻伤一级,造成人员受伤道路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嫌疑人于某为非法抵扣税款,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支付开票费,通过他人介绍,从天津某销售公司、某模具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价税合计632257元,虚开税款数额91866.41元。律师介入:张帅岭律师介入后,认为本案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争取酌定不起诉,遂积极联系检察院,补缴税款,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对嫌疑人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律师法律意见(此处仅列提纲):一、
育龄期的妇女,有一部分人为了达到有效避孕的目的,经常会采取各种方法来避孕。其中,在宫内放置节育环,就是一种很常见的避孕方式。过了育龄期,进入绝经年龄后,大部分人就会选择将宫内节育器取出。很多人觉得这种避孕方式很安全,殊不知,手术都是有风险的。【案情简介】2020年1月19日,项某因“绝经8年余,要求取环”,入住A医院取节育环,初步诊断:1.子宫内节育器嵌顿,2.子宫内节育器移位,3.子宫肌瘤。1月
律师观点分析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无论是筋还是骨,损伤越重,恢复肯定就越慢,甚至还有人会出现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低能量损伤多见于老年人,而老年人的修复和愈合能力又明显低于年轻人。本案中的马女士,就是因为骨科手术后久治不愈,成为八级伤残! 01【案情简介】2018年9月12日12时34分,马某因“左胫腓骨骨折”在某卫生院外骨科住院治疗。2018年9月19日,某卫生院在全麻气管插管下为马某行左胫腓
律师观点分析美团骑手撞人致九级伤残,伤者获赔20万余元案号:(2022)云0103民初11260号 【基本案情】何某,女,2021年11月25日17时36分,在行驶至昆明市东三环西南林业大学附近路段(盘龙区)时,由于张某未确保行车安全,其所驾驶的云AAS041号电动自行车与何某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经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处理后,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诸检刑不诉〔2021〕20099号 一、基本案情2020年上半年,被不起诉人梁某某明知“黄二”(另案处理)需要银行卡可能用于实施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借本人名下的一张工商银行卡、U盾及卡密。经查,2020年12月3日至12月5日,该银行卡内资金流入达152万余元,其中包括被害人张某某被诈骗的98万元。2021年1月29日,被不起诉人梁某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广西防城港
【案情简介】起诉意见书指控:2019年4月至8月期间,被不起诉人秦某冒用他人之名,通过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境外服务器,在互联网上架设网站“歪歪漫”,存储大量淫秽漫画图片,以支付宝支付的方式,按照最低人民币48元单次充值购买或人民币98元网站会员购买的销售形式向他人传播淫秽漫画,从中非法获利。经鉴定,该网站的79部漫画为淫秽物品,被不起诉人秦某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265320元。【案件程序】2020
浙江胜诉案例:果园被强拆,仅赔偿13万余元,法院:赔300万!在征地拆迁中,当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针对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的时,一些征收方便开始先下手为强,在未下达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就采取强制措施,强拆房屋,强占土地。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法,然后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在实践中,一些行政机关给出的赔偿过低,完全不能覆盖被征收方的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征收方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