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5日,武汉市律师协会合规审查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研讨会在立丰律师事务所举办,此文为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市律协合规审查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聂义明律师所作的交流发言内容。
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是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什么分享这个内容,是基于两个重要原因的考虑,一是其对涉案企业的合规申请方、建设方、辩护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其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的监管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律师参与到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中无非就是以上两种身份,因而对律师来讲,掌握了解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十分重要。
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什么
(一)概念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部、工商联等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进行了介绍(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第三方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以下简称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
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二)第三方机制域外经验
监管人制度起源于美国。2008年3月7日美国司法部发表“暂缓起诉协议和不起诉协议中监管人的选任”的备忘录(“Morford”),对监管人的选择、工作范围以及任期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构建了监管人制度的雏形,随后不断修正实践运用中出现的问题。
美国监管人制度详实细致地规定了何时选择监管人、选择什么样的监管人、程序设计、监管人职责等方面,对我国第三方机制具有借鉴意义。
(三)第三方机制制度的正式确立
2021年6月3日《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后称《指导意见》)的出台,统一了表述、界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主体职责并且规范了合规流程,采取了“检察机关-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第三方组织”的模式。
2021年11月全国工商联、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细则》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
2022年4月19日全国工商联牵头会同多部门制定《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从建设、评估和审查三方面明确职能。
2022年6月15日全国工商联等13个部门启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出“互联网+企业刑事合规监管”新模式,优化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业务。
由此,我国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四梁八柱基本确立。
二、第三方机制如何运行
(一)形成第三方监管组织
涉案企业合规监督管理委员会遴选第三方监管人,是实践中常用的模式,这也是武汉市的做法。武汉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2022年6月1日决定聘请64名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库。
由此,第三方监的管基本模式已经明确,即“检察机关——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第三方组织。”
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
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二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人员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二)第三方机制的启动
启动第三方机制必须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一)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二)涉案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
(三)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无论是中小微企业还是上市公司,只要满足这三个条件的,都可以适用监督评估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的,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公司、企业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情形不适用第三方机制。
目前,第三方机制的启动方式有如下三种:
1.依职权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审查是否符合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的适用条件,并及时听取涉案企业、人员的意见。
经审查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应当商请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
2.依建议
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办案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如认为符合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的适用条件,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适用建议。
经审查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应当商请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
3.依申请
涉案企业、人员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提出适用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查。
经审查认为符合适用条件的,应当商请本地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
(三)第三方组织的工作内容
《实施细则》中对第三方机制的运行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门人员负责与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组织及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联络沟通,协调处理第三方机制启动和运行有关事宜。
第三方组织应当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涉案企业完成合规计划的可能性以及合规计划本身的可操作性;
(二)合规计划对涉案企业预防治理涉嫌的犯罪行为或者类似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效性;(三)合规计划是否覆盖涉案企业在合规领域的薄弱环节和明显漏洞;
(四)其他根据涉案企业实际情况需要重点审查的内容。
第三方组织应当就合规计划向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综合审查情况一并向涉案企业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在合规考察期内,第三方组织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可以要求涉案企业定期书面报告合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抄送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
第三方组织发现涉案企业执行合规计划存在明显偏差或错误的,应当及时进行指导、提出纠正意见,并报告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
第三方组织在合规考察期届满后,应当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监督、评估和考核,并制作合规考察书面报告。
负责选任第三方组织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和负责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收到第三方组织报送的合规考察书面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双方认为第三方组织已经完成监督评估工作的,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宣告第三方组织解散。
三、以第三方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某实业公司企业合规
武汉A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6日,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现以社区商业为主业,公司现运营商业项目为某社区商业街。
目前A公司的商业街项目业务范围辐射近百家商户,解决就业3000余人,服务区域覆盖面积达10平方公里。
2021年3月11日,某区监察委员会对犯罪嫌疑单位A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初核,2021年6月8日,该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调查。
犯罪嫌疑人某为A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单位行贿罪,于2022年6月8日被某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于2022年7月11日被某区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A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某涉嫌单位行贿罪一案,公司于2022年11月 作出合规承诺并认罪认罚。2022年12月6日,在某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下,由本人及银行业协会专业人员周某某、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会计师黄某某组成第三方组织。
启动第三方机制对A企业进行合规考察之后,在某区检察院的主持之下,合规计划正式启动。合规计划正式启动之后,某区检察院、涉案企业与第三方组织共同确定合规考察期限,在合规考察期限内,由合规企业按照考察计划制定合规方案,并在第三方组织的建议上进行修改完善。
同时由第三方组织监督合规计划的实施。
在第三方监管过程中,对A实业公司共组织过五次评估会议。
第一次由检察官介绍案件背景,确定合规考察期限并介绍公司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某的大概情况。宣布该企业及人员符合开展合规第三方考察的条件。
并由涉案企业提交初步材料,第三方组织提出初步改进意见。
第二次会议是在企业初步提供的合规计划上进行优化,第二次提交合规材料,进一步细化合规方案,提高合规计划的可实施性。
并再次听取第三方组织的意见。
第三次会议是在A公司举行,第三方组织在A公司现场进行考察,监督合规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再次由该公司负责人对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第三方组织在现场考察及听取负责人的汇报之后,再次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次会议是由企业提交最后的合规整改报告,对合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报、汇总,在检察官的主持之下,确定最后合规考察期限。
最后一次会议是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最后由第三方组织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
第三方组织的组成一般会包括不同的专业领域人员,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也会涉及到企业的财务、人员架构等各方面的整改。律师作为第三方组织人员成员,主要承担着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提出整改意见的角色。
例如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企业反商业贿赂条款的适用等。
在涉案企业合规中,无论是以涉案企业辩护人的角度还是第三方监管员的角度,律师都是不可或缺的角色。当下,涉案企业合规正如火如荼地推行,也是刑事辩护领域地热门话题。
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众多刑事律师想要跻身这一领域,想从企业合规市场分一杯羹。但并非是所有的刑事律师都能在其中如鱼得水。
因为专业属性的问题,刑事律师很少直接能像民商事律师一样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商事交易过程中以及行政监管过程中,天然的缺乏对生产经营以及交易规则、交易习惯等经验积累。
而能够适用企业合规的案件,其都是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对此类案件进行辩护尚可,真要做到风险识别评估、政策程序安排等第三方监管要求等工作任务,恐怕还是有些力不胜任。
因此,作为辩护律师面对如火如荼的合规趋势,首先要认清自身的执业领域定位,自己是否有兴趣以及能力涉足,没有的话其实也不必参与内卷之中,让自己产生技能焦虑。
如果想要从合规案件中分一杯羹,就得在合规是什么这个知识之外,认真学习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财务制度、企业税务制度等基本的涉企类知识,然后组建包含各专业方向律师在内的律师团队,合规案件绝不是一人两人就能处理的案件类型,通过一定时期的精耕细作、品牌宣传、经验积累,方能站稳脚跟。
目前企业合规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那么什么是企业合规建设,如何推进企业改革,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如何介入,《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当中都有了一些比较规范的集中体现。审查办法寥寥二十一条,但是内容十分丰富,并且在法律范畴上给了合规审查相关内容一些定义和概念,并且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内容、新规定,值得学习与总结。第一部分 总则部分 对“企业合规建设”等基本概念的介绍第一条:涉案企业合规建设,是指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日前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期改革试点范围较第一期有所扩大,涉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十个省(直辖市)。上述省级检察院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1至2个设区的市级检察院及其所辖基层院作为试点单位。自2020年3月起,最高检在上海浦东、金山,江苏张家港,山东郯城,广东深圳南山、宝安等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
某****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手册第一部分关于本手册一、目的意义*****依法依规治企的行动指南和基本准则,宣示了集团公司坚定不移打造法治企业的决心和态度,旨在强化全员合规意识,引领和推动公司各企业及全体员工依法合规、重信守诺、精细严谨地开展工作,消除或降低因不合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等风险,确保企业行稳致远。二、制定依据以《XXXXX 全
根据西方国家的改革经验,检察机关对于企业适用合规激励机制,与企业达成暂缓起诉协议或者不起诉协议,要保持基本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得对企业进行合规监管的全部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此,检察机关需要将暂缓起诉协议或不起诉协议文本予以全面公布,案件处理的流程也要公之于众。甚至为防止个别检察官过度适用自由裁量权,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在引入刑事合规机制时,只是借鉴了美国的暂缓起诉协议制
企业合规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防范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许多企业通过独立设置或联合第三方协作办公的方式设置了合规管理部门,从而应对潜在的合规风险和不断增加的合规问题。在合规管理中,合规审查作为企业进行合规管理的重要一环,是企业识别合规义务、评价合规风险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具体实践中,由于企业合规业务没有太过标准的服务模式及评价标准,导致大部分律师都是参照国资委
企业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流程管理、标准化、重点领域管控等内容。国有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快速推进,对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要把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作为基础性、长期性任务来抓,把依法治企落到实处。一、企业合规体系建立 所谓合规管理,就是要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合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避免在经营活动中出现违反规定的事情。对于那些
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引导我市律师积极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则,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企业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要求。第三条
(三)启动阶段几乎所有检察机关都是在审查起诉阶段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的立案管辖制度,对大多数企业涉嫌犯罪的案件负责立案侦查的国家专门机关都是公安机关。在长达数月乃至一年以上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能对涉案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现等强制性侦查措施,有时甚至对企业的财产进行了实质性处置,使得企业的生产、投资、经营甚至生存都面临困难。而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以后,侦查程序对
2021年4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根据文件定义,即“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两家民营企业,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都在行业领域内取得了突出业绩,也都处于申报上市前的IPO辅导期,上市近在眼前。然而,2021年夏的一天,因涉嫌串通投标,两家公司12名高管被警方带走。一时间,公司内部人心惶惶,股东也对公司前景产生了疑虑。怎么办?正当大家愁眉不展之时,广东广州检察机关送来司法大礼——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检察机关对两家涉案公司开展为期3个月的合规整改试点,在对企业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
提供科研等前期服务的单位是否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答:对于必须招标项目,若招标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等文件可能影响招标公平、公正性的前期成果的,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单位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很可能会损害国家利益,其不能参与投标,但招标人公开了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等文件的,前期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加投标。而对于非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投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消费者购买到了假货,可以向商家按照商品三倍价格进行索赔,可以协商索赔,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
一、怎样查看企业是否合法合规 1.首先就是在全国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或者天眼查,把该公司名输入查询,如果有营业执照的公司都能查询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公司的注册地址或者有没有违规异常经营的记录以及有没有官司都能查询到,包括公司成了的时间; 2.就是进入一家公司,看实际的业务了,看业务有没有涉及非法金融等操作等等。 二、合伙人与股东的区别 合伙人和股东的区别:1、适用
最近本律师注意到,南京大学孙国祥老师接连发表了几篇关于企业刑事合规的文章。是什么原因让一个研究刑法学的老师关注起了刑事诉讼法的问题?孙国祥老师对企业刑事合规持续的关注。本律师亦然。本律师认为目前关于企业刑事合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公平性的问题。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保护民营企业家。这一切成了企业刑事合规的开始。 本律师确实听同行讲过存在这样的案例:某企业家因为个人的原因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但
股东个人从企业拿钱1000万,这3种方式哪种最合规?方式一股东用个人或者亲属名字注册一家空壳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等,让这家个人独资企业把1000万元发票开具给企业,1000万元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再把钱拿出来。提醒:属于虚开发票,面临巨大风险!方式二股东从企业借款1000万元,常年挂账,永远不还了。提醒:视同分红,存在20%个税风险。方式三股东按照股东会决议,走正常分红途径。提醒:虽然代扣20%个
合规助力企业腾飞之二 ——从合规的概念与边界为视角 (文接上期《合规助力企业腾飞之一——从回顾合规业务的发展历程为视角》)既然可以把合规工作比作企业腾飞的助推器,那如何能够发挥合规工作的最大效能,从而实现企业飞得更高、更远的目标?这就需要首先理解合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厘清行政监管合规与刑事合规的边界,了解刑事合规与刑事辩护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再来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合规建设与管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经过局部地域的探索与实践,自2022年4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现本文根据《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等企业合规改革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就刑事合规整改机制的常见问题整理如下:一、什么是企业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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