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海松江检察院通报“一级演员田某涉嫌强制猥亵案”,经查,8月31日晚间至9月1日凌晨,被害人与他人至田某家中商谈剧本事宜,后田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际对其进行强制猥亵。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田某提起公诉。
下面介绍强制猥亵、侮辱罪。
一、概念和构成要件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
强制猥亵、侮辱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他人的意志,强制猥亵或侮辱,他人,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一)客体要件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2.行为对象是已满14周岁的人,包括男性和女性。
(1)如果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构成猥亵儿童罪
(2)如果强奸女性,包括不满14周岁的幼女和已满14周岁的妇女,均构成强奸罪。
(3)如果强奸不满14周岁的男童,构成猥亵儿童罪;
(4)如果对已满14周岁的男性实施强奸或情节严重的性骚扰,由于我国强奸罪的对象尚不包括男性,只能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
1.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性有关且会引起被害人的性厌恶感或性羞耻感。
包括:
(1)直接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
(2)强迫他人对行为人自己或者第三人实施猥亵;
(3)强迫他人自行猥亵;
(4)强迫他人观看其他人猥亵。
注意:不包括偷窥他人洗澡、做爱,不包括在公共场所露阴、手淫但不强迫他人观看。
2. .所谓侮辱,这里的侮辱含义与猥亵一样都是侵犯性羞耻心的行为。
注意;这里的“侮辱”与侮辱罪中的“侮辱”有所区别,后者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名誉。
3. 强制方法。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强制方法包括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
(1)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使他人不敢、不能反抗。
(2)所谓胁迫, 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3)所谓其他强制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难以反抗的手段。类似于强奸罪中的其他方法。如使妇女昏醉。
(4)正当业务行为不构成猥亵。例如医生对妇女进行正常身体检查。
(5)男女自愿在公共场所相互猥亵或性交,虽然属于公然猥亵,但是我国未将此情形规定为犯罪,所以无罪。
4.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无法反抗、不知反抗的手段。例如,利用封建迷信进行恐吓、欺骗或者利用他人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
利用酒灌醉、药物麻醉、药物刺激等方法对他人进行猥亵;利用或者假冒治病对他人进行猥亵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且具备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不限于男性,妇女不仅可以成为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教唆犯与帮助犯,而且可以成为直接正犯、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侮辱、猥亵的行为会产生伤害妇女性感情的结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本罪中,行为人往往具有刺激性欲、发泄情感、报复他人的目的,但主观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一罪与数罪
1.强制猥亵、侮辱罪与强奸罪
二者不是A与-A的对立排斥关系,而是A与A+B的包容评价关系。二者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
虽然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2)犯罪对象不同
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女性,包括十四周岁以上的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强制猥亵罪不限性别,男性和女性均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
(3)客观方面不同
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既遂是行为人完成性交行为,而强制猥亵罪是指性交以外的其他侵犯他人性自由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不同
强奸罪是具有和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故意。强制猥亵罪是性交以外侵害性自由的故意。即强奸罪有奸淫妇女的目的,而强制猥亵罪不具有奸淫的目的。
2.强制猥亵致人重伤、死亡
刑法没有将“致人重伤、死亡”规定为强制猥亵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也即没有强制猥亵致人重伤、死亡这种结果加重犯。
如果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强制猥亵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择一种罪论处。
如果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强制猥亵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想象竞合,择一种罪论处。
如果先杀人,然后猥亵尸体,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两罪并罚。
3. 强制猥亵、侮辱罪与侮辱罪
二者目的动机不同,强制猥亵、侮辱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三、定罪量刑
1.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他人,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聚众是指由首要分子纠集多人实施猥亵、侮辱行为,但不要求参加者均亲手实施猥亵、侮辱行为,一人亲手实施猥亵、侮辱行为,其他参加者围观起哄的,也属于聚众实施本罪。
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本罪,只要有其他多人在场,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应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
其他恶劣情形需要根据行为对象,行为次数,猥亵内容,侵害结果等方面适时进行综合判断。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除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以外的恶劣情节,例如因猥亵他人致被害人严重精神抑郁、精神分裂,或者引起被害人羞愤自杀、因自杀而重伤等情形。
3.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故意裸露身体的行为及处罚】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陈律师说法】
强制猥亵犯罪案件往往案发隐蔽,缺少目击证人与实物证据,加害人时常否认自己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因此,无论是对两人单独“谈剧本”,还是地铁里的“咸猪手”,甚至老师对学生“单独辅导”,大家都应该提高防范意识,一旦感觉身体有异常触感或者心理上有不舒服的感觉,要第一时间制止对方的行为,及时通过录音、录视频、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采取躲闪、制止和报警的方法保护自己。
不论是否已经交满社保、是否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案情简介】王阿姨于2013年10月17日入职A公司,月工资2250元。2014年5月26日,王阿姨因工负伤,被认定为工伤十级。2018年10月16日,A公司单方面通知王阿姨终止劳动合同。王阿姨不服,便将A公司告上了法庭,仲裁及法院最终判决A公司同王阿姨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2020年,王阿姨
【核心观点归纳】登记为非农户口的居民,并不是完全不能取得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民仅仅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不过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继承父母的房屋之后,也能够享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获取宅基地的方法1、因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或者移民安置而来的非本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想要在农村拥有合法
传统名誉权侵权有四个构成要件,即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案情介绍】老范是一家公司老板,小军曾是老范公司的员工,后离职创业,与老范成了合作关系,二人有商业往来。后来小军突然去世,小军妻子小红多次找老范讨债未果。2021年12月1日,小红到老范公司,未见到老范,便拍摄现场照片、视频后离开。次日,小红在其微信朋友圈连续发布如下内
2013年,25岁的景安朋以290元的批发价批发一批打塑料弹的玩具枪给李秀兰,李秀兰再以每支400多元的价格售出。这种玩具枪的子弹是塑料制成的“BB弹”,根据顾客董冰冰后来在法庭上的回忆,他用来“在附近山上打瓶子、打鸟玩,玩了不到两个星期坏了”。然后,在2013年的一次执法行动中,警方查获了20支这样的玩具枪,其中15支被鉴定为枪支。2014年7月审理的这起涉及景安朋、李秀兰以及两名购买的顾客的案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账户用于转账的,就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如果主动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则会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情介绍: 珊珊已到三十而立之年,着急结婚的她经人介绍认识了阿军。阿军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珊珊发展为恋人关系。坠入爱河的珊珊对阿军言听计从。自2020年5、6月份开始,珊珊在阿军的安排、指使下,联系到赵某、孟某(另案
案情简介 周某系戴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的表弟。 2016年4月左右,戴某利用其担任某商贸公司品类主管等职务的便利,开始非法收受供应商及业务员送的回扣、好处费。为了能更好地掩饰这些贿赂款的来源,戴某便找到了同为公司销售人员的表弟周某,向其提出借用银行卡,周某遂将自己一张建行卡号给了戴某。自此,戴某让供应商将回扣款打入了周某的银行卡,而周某明知自己卡里的钱是戴某收的回扣款,仍按照戴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高歌猛进和商品房销售模式的转变,房屋装修部分所产生的利润让开发商越来越“难以割舍”。宣传称每平方米数千元的高品质装修,往往实际装修质量却让人不敢恭维。那么,如果精装房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我们能否要求撤销购房合同,退还房款?应如何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案例一 仅因装修质量问题,不能拒绝收房或退房 洪某与厦门金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洪某于向厦门金利房地产公司购买一
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所提供服务不存在重大瑕疵,业主便需缴付物业服务费,不得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存在一般瑕疵为由拒缴物业服务费。【案情简介】2013年,张三购买了某小区房屋,建筑面积74.3平方米,成为了该小区的一名业主。入住之初,物业公司与张三签订《入住协议书》,约定:“物业管理按建筑每平方米每月0.60元预收(按照当地物业管理收费等级标准进行调整)。对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收费,乙方将按日千分之三
《民法典》中规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而缔结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其中,重大疾病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与有关精神病。其他疾病如癌症、心脏病等,即使非常严重,也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所规定的“重大疾病”情形。【案情简介】2009年,小文与小石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后便登记结婚。但小文却向小石隐瞒了自己患有严重糖尿病的情况,只告知小石自己的血糖有点高。结婚时,小石向小文支付彩礼260000元,小文置办汽车一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诈骗、赌博案件频发,大量的诈骗、赌博钱款通过层层银行转账转移至犯罪分子手中。一些人以为自己只是提供个银行卡帮着收款,并没有参与诈骗或赌博,不构成犯罪,这实际上是一种误区。【案情介绍】小明、小春和小锋是00后,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社会游荡,没有正当工作。2021年8月,小超找到小明,提出借用他们的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账户用于转账。小明知道小超在从事电信网络赌博和诈骗,但经不
基本案情被告人吴某系某县公安局的人民警察。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吴某3、朱某2等人为追讨高利放贷资金需要查找欠款人下落,遂请托被告人吴某通过公安内网综合查询系统帮忙查询欠款人的住宿、上网等行踪轨迹信息。被告人吴某在明知吴某3、朱某2系查找欠款人的行踪轨迹信息,仍利用职务的便利违规使用本人的数字证书在公安内网综合查询系统帮助查询,并将非法查到的曹某、毛某1等10余人的行踪轨迹信息提供给吴某3
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未清偿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履行清偿责任。【案情简介】2013年10月24日,A公司(甲方)与小刘(乙方)签订了《货运车辆挂靠合同》一份,小刘将自己的货车挂靠在A公司下营运。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法定车辆强制报废期止。乙方每月20日前上打租向甲方交纳下月税费,每月费用合计450元。若逾期未交纳,每日
无论以何种形式开设、经营、管理赌场并想要以此营利,即使刚刚开始经营并未获利,被查处后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案情简介】2020年3月,甲与乙、丙、丁等人合谋在A动漫城,利用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开设赌场。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游戏机及后台上分充值、退分系统,丙负责提供场所,丁出资对场所进行装修,二人还负责动漫城的经营、管理。开始经营后,丙、丁雇佣了戊管理A动漫城。甲、乙在A动漫城设置了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
受贿行贿刑事案件一直是各部门重点关注、严肃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一旦事发违法犯罪人员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而且会被开除党籍或“双规”。这对当事人来说可以说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在面临牢狱之灾之时还彻底毁掉了当初辛苦成就的职业。【引言】最近在朋友圈炫富、炫关系的官二代周劼在互联网上“出名”,其炫耀自己的父亲、大伯和三伯的官职,和省长吃饭,“天价茶叶”,名贵香烟等。民族英雄林则徐的千古名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
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主张撤销。而行为人缺乏行为能力、当事人双方通谋的虚伪表示、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案情简介】A汽车公司为B公司的分公司,于2018年5月7日成立,于2018年12月20日注销。B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注销,股东为小张。2018年7月1日,A汽车公司作为甲方(转让方)与小勇作为乙方(受让方)签
【核心观点归纳】受到违法行政行为侵害,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受害人有权依法就直接损失部分获得行政赔偿。首先,国家赔偿是对合法权益损失予以赔偿。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因当事人对违法建筑不享有合法权利,请求赔偿违法建筑物损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次,国家赔偿对直接损失予以赔偿。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当事人现实的,以及将来必得的合法利益损失。非因违法行政行为造成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的,是侵占罪。【案情简介】2019年2月20日傍晚6时左右,蔡某搭乘同事高某的电动车到地铁口。蔡某到达目的地后从电动车左边下车绕到高某的车子右边与高某聊天。蔡某下车时,手机从口袋滑落在高某左侧地面上,但是她并没有注意到。闫某这时候恰巧骑电动车路过,发现地上有一部手机,又看见手机旁边有两名女子在谈话,一个骑在电动车上,一
2020年9月,云南两法院快审快判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和偷越国(边)境案件6起,依法追究20名被告人刑事责任。20名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国家关于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其非法入境的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带来了诸多隐患。下面介绍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偷越国(边)境罪。 一、三个罪名的概念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赠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将由其监护人接受赠与并进行监管,监护人要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随意处分其财产。【案情简介】蒋某与朱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9年8月29日生育一子,取名小朱。朱某婚前有一套房,结婚生子后,一家三口均居住在朱某的房子里。2020年12月9日,蒋某、朱某因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
【以案释法】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大竹律师基本案情刘某与王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9年协议离婚。吴某与王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法院2020年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由王某归还吴某借款56万元,王某未履行该给付义务,吴某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作出执行裁定(1),查封了刘某名下房屋一套,并随后对该房屋进行了拍卖。刘某作为案外人于2021年向一审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该院经审查后作出执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