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可能会遇到强拆,但强拆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最为常见的行政强拆,另一种是司法强拆,但这两种强拆不同的是,行政强拆,即征收方直接拆除被征收人房屋,一般都是不合法的,而司法强拆,即征收方向法院申请了强拆,且获得法院的允许,法院也作出了强拆裁定,这种强拆,从法律层面来讲则是合法的。
实践中,遇到司法强拆,那说明被征收人已经处在了一个非常被动的局面,同时也恰恰说明了,被征收人已经错过了很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
事实上,在房屋被司法强拆之前,被征收人是有多次维权的机会,可因为自己各种原因,又导致被征收人错过这些维权机会,从而又导致房屋要被合法拆除。
也就是说,不管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司法强拆一定不是突然来袭的,一般而言,司法强拆也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中,并非一蹴而就就能成的。
那么,司法强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什么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
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述这两条法律规定已经告知我们,司法强拆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只能是在上述的情形下进行,且还告知我们,对征地拆迁中的一些文件行为不服时,我们可以吂动法律程序,当然了,同时也告知我们,不启动法律程序,房屋就有可能被司法强拆,一旦房屋被司法强拆,那对被征收人来说就会非常不利。
因为,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司法强拆一般不具有可诉性,也就是说,房屋被司法强拆后,就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也会不予立案。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一定要尽可能地避免房屋被司法强拆。那么,如何才能避免被司法强拆呢?
1、对所收到的相关文件引起重视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无论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在房屋被强拆之前广大被征收人在一般情况下都会收到相关的文件,比如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征收补偿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文件。
一旦收到上述这些文件,那说明你的房屋随时有可能被拆除。不过,有的被征收人在收到这些文件时,却总认为,只是一份文件而已,他们不敢真的把自己的房子给拆除,这份文件只是用来吓唬自己的,所以便丢弃在一旁,直到眼睁睁地看到房屋被强制拆除,才傻眼了。
因此,凯诺律师再次提醒大家在收到对自己权益会产生影响的一些文件,如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等文件时,一定要对这些文件引起足够的重视,不可忽视。
2、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在收到上述提到的那些文件后,如果自己懂法,又不确定它是否合法,那么最好让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
3、收到文件后,启动法律程序
征地拆迁中的文件基本上都会对被征收人的利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尤其是我们这篇文章中所提到的一些文件,如果对文件不服,认为该文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不仅可能会阻止征收方的强拆行为,也可能会给自己一个再次谈判补偿的机会,同时也避免了房屋被司法强拆。
反之,倘若对文件视而不见,那被强拆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说的是,想要保住房子,那就得采取实际行为,审查相关部门所作出的文件是否合法,然后具有针对性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文件。
征地拆迁中,老百姓最在乎的就是拆迁补偿了,无论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或是违法,在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心中,只要拆迁补偿给合理了,那么其他的事情就都不那么重要了。 事实也是如此,只要自己家遇上征收,那么广大被征收人都想通过征地拆迁来改善一下现有的生活质量,提高一下居住环境,甚至是实现一夜暴富。 但其实,虽然现如今的征地拆迁越来越规范,国家也在尽力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拆迁补偿,但实
随着房屋商品化以来,房子价格越来越高,也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从事房地产行业,这些人难免良莠不齐,所以就引发了双方的矛盾。从而使老百姓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在拆迁维权当中,律师的建议可给被拆迁人带来一定的好处。 建议一 弄清楚是商业开发还是公益用地,一般开发商都是打着公益用地的旗号进行拆迁,你如果不经过复议你就掌握不了开发商的证据(商业开发),他们可能公告里说是公益用地,实际上是
近日,有一些老百姓在我们的平台上咨询律师说,村委会就征地拆迁的事情,在所在村召开了会议,会议上并没有提到被征地拆迁之后如何安置村民,也没有具体的补偿安置方案,只是就土坯房、砖瓦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口头上予以说明,土坯房按四百多元一平方米进行补偿,砖瓦房按九百元一平方米进行补偿,房屋置换的,按1.15平方米进行置换,城镇区内的房屋拆迁按两千八百元的标准进行补偿。那么,这样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呢
在拆迁中,许多人认为,只要与征收方商定好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一切就都万事大吉了,自己只等着拿安置房,住进去就行了,其他的与他们无关。虽然话是这么说,且只要征收方能够如约履行补偿职责,按时交付安置房及钥匙,那后续的征收工作,确实也跟被征收人没有多大的关系。 但凡事都有例外,所以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准备。 因为,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征收方未按时支付补偿款、交付安置房的
农村宅基地对咱农民来说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分量,它不仅仅只是村民居住的地方,更是农民手中的一项固有资产。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有偿使用宅基地、盘活利益闲置宅基地等问题也纷纷提上了日程。在日前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上,就农村宅基地方面的问题,代表们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建议扩大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范围 在正在进行的全国两会上,河南政协委员、河南农业大学教授、中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建设,农村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土地被征收自然就需要给予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社会保障费等。 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一般是发放给村委会的,再由村委会分配给被征地农民,这里的被征地农民指的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 那么,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呢?所谓的农村集体经济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一旦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那么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且补偿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标准是多少,补偿方式是什么,房屋具体情况等通常都会明确在补偿安置方案中,所以补偿安置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 不过,实践过程中,许多被征收人在看到补偿安置方案的时候往往会觉得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非常的不合理,从而拒绝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交出土地或房屋,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当相关部门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或是认为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时,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呢
在拆迁中,许多人认为,只要与征收方商定好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一切就都万事大吉了,自己只等着拿安置房,住进去就行了,其他的与他们无关。虽然话是这么说,且只要征收方能够如约履行补偿职责,按时交付安置房及钥匙,那后续的征收工作,确实也跟被征收人没有多大的关系。 但凡事都有例外,所以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准备。 因为,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征收方未按时支付补偿款、交付安置房的现象
临近年关,有许多的老百姓都从外地赶往老家与父母、孩子一起过年,这其中不乏一些拆迁户。但相对于其他人来说,被拆迁人在春节放假期间还会多一种担忧,就是害怕自己被拆迁的房屋被相关部门趁机给强拆了。 事实上,房屋被违法强拆是时有发生,当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征收方为了尽快拿到土地,就会采取各种违法手段,逼迫被征收人搬迁、签字,其中就包括强拆。 而且一般情况下,强拆行为通常都发
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其他因公共利益而展开的征地拆迁项目是越来越多。按理说,征地拆迁应当依法进行,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 但从实践中来看,补偿不合理、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征收的情况已成常态,因此,不少被征收人在面对征地拆迁中的违法行为时,常常会以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和搬出被征收房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很多人可能会想不到,拆迁方可能
在征地拆迁中,论哪个环节最重要,自然是签订补偿协议环节,可以说协议一旦签订,那么后续的征收工作便与被征收人没有任何的瓜葛,只要双方按时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即可。 所以,凯诺律师先提醒大家,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地查看拆迁协议,对协议内容不明确,不完整的,建议一律拒绝签订,因为一旦签订补偿协议,那么该协议就会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为了日后产生没必要的协议纠纷,大家签订协议时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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