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帅岭律师,专做刑事业务,因为专业,所以卓越。-18322009343
[第601号]朱高伟强奸、故意杀人案
——中止犯罪中的“损害”认定
[第602号]程稚瀚盗窃案
——充值卡明文密码可以成为盗窃犯罪的对象
[第603号]曾巩义、陈月容非法狩猎案
——私拉电网非法狩猎并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604号]吴晴兰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犯意诱发型”案件如何处理
[第605号]谢怀清等贩卖、运输毒品案
——毒品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先后翻供的,如何认定案件事实
[第606号]房立安、许世财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如何认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第607号]汪光斌受贿案
——没有利用查禁犯罪职责获取的线索可以构成立功
[第608号]李万、唐自成受贿案
——国有媒体的记者能否构成受贿罪的主体
[第609号]杨俊杰、周智平侵犯商业秘密案
——自诉案件中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要构成要件
[第610号]侯卫春故意杀人案
——在故意杀人犯罪中醉酒状态能否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第611号]李官容抢劫、故意杀人案
——对既具有自动性又具有被迫性的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能否认定犯罪中止
[第612号]周建平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非法购买公民电话通话清单后又出售牟利的,如何定罪处罚
[第613号]王志坚抢劫、强奸、盗窃案
——如何把握抢劫犯罪案件中加重情节的认定
[第614号]张令、樊业勇抢劫、盗窃案
——协助抓获盗窃同案犯.该同案犯因抢劫罪被判处死缓,能否认定为重大立功
[第615号]郝卫东盗窃案
——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案件中的“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第616号]岑张耀等走私珍贵动物、马忠明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赵应明等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
——具有走私的故意,但对走私的具体对象认识不明确如何定罪处罚
[第617号]智李梅、蒋国峰贩卖、窝藏、转移毒品案
——被告人曾参与贩卖毒品,后又单方面帮助他人窝藏、转移毒品的,如何定罪
[第618号]陈金豹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参加”
[第619号]邓伟波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把握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第620号]黄向华等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陈国阳、张伟洲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理解和把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观要件
[第621号]李军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理解和把握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积极参加行为
[第622号]张志超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理解和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非法控制特征
[第623号]刘烈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结合具体案情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特征
[第624号]区瑞狮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界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成员个人犯罪
[第625号]王平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经济特征
[第626号]张宝义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罪责
[第627号]张更生等故意杀人、敲诈勒索、组织卖淫案
——如何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单位
[第628号]乔永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
[第629号]王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及组织者、领导者对具体犯罪的罪责
[第630号]范泽忠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第631号]吴芝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
——如何认定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的“情节严重”
[第632号]薛洽煌非法经营联邦止咳露案
——非法经营药品犯罪案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第633号]焦祥根、焦祥林故意杀人案
——以欺骗手段诱使他人产生犯意,并创造犯罪条件的,构成共同犯罪
[第634号]龙世成、吴正跃故意杀人、抢劫案
——共同抢劫杀人致一人死亡案件,如何准确区分主犯之间的罪责
[第635号]杨春过失致人死亡案
——如何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罪(致死)
[第636号]林明龙强奸案
——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被害方谅解,能否作为应当型从轻处罚情节
[第637号]张红亮等抢劫、盗窃案
——劫持被害人后,要求被害人以勒赎之外的名义向其家属索要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638号]傅伟光走私毒品案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如何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明知?对走私美沙酮片剂的犯罪行为如何适用量刑情节
[第639号]包占龙贩卖毒品案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如何区别侦查机关的“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对不能排除“数量引诱”的毒品犯罪案件能否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第640号]邵春天制造毒品案
——跨国犯罪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和进行证据审查
[第641号]方惠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以牟利为目的与多人进行网络视频裸聊的行为如何定罪
[第642号]钱银元贪污、职务侵占案
——如何理解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第643号]夏洪生抢劫、破坏电力设备案
——骗乘出租车欲到目的地抢劫因惟恐被发觉而在中途放弃的,能否认定为抢劫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为逃匿而劫取但事后予以焚毁的机动车辆能否计入抢劫数额
[第644号]叶燕兵非法持有枪支案
——邀约非法持枪者携枪帮忙能否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共犯
[第645号]曹戈合同诈骗案
——伪造购销合同,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承兑合同,将获取的银行资金用于偿还其他个人债务,后因合同到期无力偿还银行债务而逃匿,致使反担保人遭受巨额财产损失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646号]刘恺基合同诈骗案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第647号]姚国英故意杀人案
——因长期遭受虐待和家庭暴力而杀夫能否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中的“情节较轻”?对此类故意杀人犯能否适用缓刑
[第648号]代海业盗窃案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如何数罪并罚
[第649号]詹群忠等诈骗案
——利用手机群发诈骗短信,后因逃避侦查丢弃银行卡而未取出卡内他人所汇款项,能否认定为诈骗罪的未遂形态
[第650号]张航军等诈骗案
——利用异地刷卡消费反馈时差,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将款项存入指定贷记卡,当同伙在异地将该贷记卡上的款项刷卡消费完毕,又谎称存款出错,要求撤销该项存款的行为,如何定罪
[第651号]李祥英传授犯罪方法案
——强迫他人学习犯罪方法后,胁迫其实施犯罪,应如何定性
[第652号]黄德林滥用职权、受贿案
——滥用职权同时又受贿是否实行数罪并罚
[第653号]张平票据诈骗案
——盗窃银行承兑汇票并使用,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票据诈骗罪
[第654号]陈乃东故意杀人案
——对“零口供”案件如何运用间接证据定案
[第655号]朱某故意杀人、盗窃案
——如何把握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
[第656号]陈亚军故意伤害案
——直接言词证据为孤证,其他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应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第657号]覃玉顺强奸、故意杀人案
——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故意杀人未遂犯,能否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第658号]刘正波、刘海平强奸案
——欠缺犯意联络和协同行为的同时犯罪,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
[第659号]伍金洪、黄南燕绑架案
——户籍证明与其他证据材料互相矛盾时,如何认定被告人的年龄
[第660号]刘兴明等抢劫、盗窃案
——盗窃后持枪抗拒抓捕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持枪抢劫”
[第661号]李春旺盗窃案
——在地方指导性意见对“入户盗窃”和普通盗窃设置不同定罪量刑标准的前提下,入户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应否一并计入“入户盗窃”数额
[第662号]章来苟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检察官离任后在原任职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担任辩护人是否违反了回避制度?若违反了回避制度,应如何处理
[第663号]梁俊涛非法经营案
——对于制售有严重政治问题的非法出版物行为应如何定性
[第664号]唐小明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编写添加淫秽色情内容的手机网站建站程序并贩卖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第665号]陈乔华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以手机存储卡为载体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第666号]李志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贩卖指向淫秽视频链接的行为定性和数量认定
[第669号]罗刚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如何正确把握淫秽电子信息的实际被点击数
[第670号]胡鹏等传播淫秽物品案
——如何把握利用网络群组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
[第671号]冷继超传播淫秽物品案
——如何认定网站版主传播淫秽物品的刑事责任
[第672号]宋文传播淫秽物品、敲诈勒索案
——将与他人性交的视频片段上传至个人博客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673号]重庆访问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及郑立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
——单位利用网络视频组织淫秽表演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第674号]孙国强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同一种商品
[第675号]田龙泉、胡智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如何结合证据准确认定实际销售平均价格
[第676号]邱进特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售假公司”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第677号]杨昌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如何认定“以假卖假”尚未销售情形下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和犯罪停止形态
[第678号]王学保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
——将回收的空旧酒瓶、包装物与购买的假冒注册商标标识进行组装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679号]凌永超侵犯著作权、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
——贩卖普通侵权盗版光碟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第680号]张顺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销售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第681号]俞耀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逃逸后以贿买的方式指使他人冒名顶罪、作伪证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682号]罗某故意杀人、放火案
——办理死刑案件如何把握“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第683号]郭学周故意伤害、抢夺案
——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被害人逃离后,行为人临时起意取走被害人遗留在现场的财物,如何定性
[第684号]郭永明等绑架案
——户籍登记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如何准确认定被告人的年龄
[第685号]张校抢劫案
——医院抢救中的失误能否中断抢劫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686号]何邓平抢劫案
——已经原审庭审质证,但在重审阶段未重新举证、质证的证据,能否作为定案证据
[第687号]杨飞飞、徐某抢劫案
——转化型抢劫犯罪是否存在未遂
[第688号]冯庆钊传授犯罪方法案
——在互联网上散布关于特定犯罪方法的技术知识,能否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第689号]杨某、米某容留卖淫案
——明知他人在出租房内从事卖淫活动仍出租房屋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690号]陈锦鹏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对设立淫秽网站以及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租用网站广告位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第691号]北京掌中时尚科技有限公司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利用手机WAP网传播淫秽信息的牟利行为.如何认定
[第692号]黄明惠贪污案
——利用受国家税务机关委托行使代收税款的便利侵吞税款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第693号]黄长斌受贿案
——国有企业改制期间,国家工作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还能否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从而构成受贿罪
[第694号]李明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如何判断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为与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695号]王志勤贪污、受贿案
——余罪自首的证据要求与证据审查
[第696号]谭继伟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后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
[第697号]王友彬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后逃逸又自动投案的构成自首,但在逃逸情节的法定刑幅度内视情决定是否从轻处罚
[第698号]熊华君故意伤害案
——现场待捕型自首的认定条件
[第699号]吕志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案
——如何认定“送亲归案”情形下的自动投索
[第700号]袁翌琳故意杀人案
——对亲属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行为的认定
张帅岭律师,专做刑事业务,因为专业,所以卓越。-18322009343[第1001号]谭永艮非法持有枪支案 ——作为情节加重犯适用条件的“情节严重”与缓刑适用条件中的“犯罪情节较轻”在适用时是否相矛盾[第1002号]张联新、郑荷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李阿明、何金友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王一超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新型地沟油”的司法认定与法律适用[第
张帅岭律师,专做刑事业务,因为专业,所以卓越。-18322009343【第1101号】孙洪亮职务侵占案——【裁判要旨】掩饰、隐瞒行为人在事前与上游犯罪的行为人有共同的意思联络,承诺事后讲为犯罪分子销赃,这对与其形成共犯关系的上游犯罪的实行行为人起到很大的鼓励、帮助作用,对最终的犯罪结果发生具有很强的原因力,因而其所实施的掩饰、隐瞒行为就构成了上有共同犯罪的一部分。当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可
张帅岭律师,专做刑事业务,因为专业,所以卓越。-18322009343[第1201号]李智豪抢劫案【裁判要旨】:转化型抢劫的“当场”,是指盗窃、诈骗、抢夺罪的现场,在现场或者刚一离开现场就被人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的过程中,也可视为现场的延伸。根据有关刑法理论及实践掌握,准确理解这里的“当场”,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时空的接续性、先后行为的关联性、追捕事态的继续性。因此,只要被告人始终在视线范围之
第114集《刑事审判参考》共刊登指导案例16个,现将各案例的主要观点归纳梳理如下:1.黄正田、许敬杰等串通投标案【第1251号】【要旨】拍卖和招标投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立法上对两者分别作出规定,对串通投标设定了刑事责任,对串通拍卖则没有,故不宜以串通投标罪对串通拍卖行为定罪处罚,否则有类推解释之嫌。2.王志芳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第1252号】【要旨】农民私自转让自有宅基地的行为,基于农村宅基
偷配单位保险柜钥匙秘密取走柜内的资金后,留言表明日后归还的行为仍然构成犯罪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范军,男, 1963年9月10日出生,大专文化,广东省饶平县三饶镇永丰源陶瓷有限公司会计。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5年11月22日被逮捕。 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范军犯盗窃罪向饶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范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其不是盗窃现金,而是利用职
自动投案后将性质恶劣的故意杀人行为编造为相约自杀,能否成立自首一、基本案情被告人许某,男,1983年3月24日出生。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9月30日被逮捕。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许某犯故意杀人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许某辩称,其与被害人任某某系因恋爱关系遭到父母反对及偿还高利贷借款压力而相约自杀,任某某自愿让其掐死。其辩护人提出,许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有悔
“非法占有目的”是财产犯罪的必备要件,这是传统理论与司法实践形成的普遍共识。一般认为,“非法占有目的”仅指“目的的非法性”,而不包含“手段的非法性”。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大量的判例,将难以认定“目的非法”而是单纯“手段非法”的行为入罪处理。对“非法占有目的”认定涉及到财产犯罪保护法益“所有权说”与“占有说”之争,笔者才疏学浅,此文不作理论探讨,仅就司法实践中判例进行收集整理,以期读者能够对类似案
——校园道路是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以及如何在舆论压力和理性判罚之间寻求最佳审判效果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启铭,曾用名李一帆,男, 1988年12月1日出生,无业。2010年10月24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逮捕。
受贿罪最新案例及刑事审判参考2022---杜凯律师【案例】被告人张某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的贿赂款18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以惩处。某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故依法判决
指导案例1450号王爱华、陈玉华交通肇事案——车主指使驾驶人员逃逸致被害人遭连环辗轧死亡的刑事责任认定一、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爱华,女,1972年×月×日出生。2019年11月29日被逮捕。被告人陈玉华,男,1966年×月×日出生。2019年8月8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爱华、陈玉华犯交通肇事罪,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爱华辩称,其没让陈玉华逃逸。其辩护人提出
一、基本案情归纳被告人何某与翁某(男)系夫妻,共同购买了丰田轿车一辆(价税合计21万),翁某因为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该丰田轿车因涉案而被扣押。由于车辆涉及抵押贷款,遭银行诉讼,何某伙同汪某从公安局后院,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用备用钥匙将车辆开走,后该二人被抓获。最后,公安依法发还该车辆给何某。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何某、汪某犯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检察院提
受贿罪若干常见情形的司法认定受贿犯罪的发生较为隐蔽,犯罪分子为规避法律制裁往往采取种种“合法”形式予以遮掩,办理受贿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实质化的认定思路,充分分析整合相关要素要点,不被行为假象所迷惑,紧扣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在犯罪构成理论的指引下科学把握定罪的各要件,从而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司法认定。一、以借为名的受贿犯罪认定对以借为名收受他人财物的受贿犯罪的认定,既要正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
指导案例154号 王四光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1年2月19日发布) 关键词民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裁判要点在建设工程价款强制执行过程中,房屋买受人对强制执行的房屋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确认其对案涉房屋享有可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但不否定原生效判决确认的债权人所享有的
1.【第1434号】佛山市某经贸有限公司、王某、李某走私废物案——利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行为性质的认定性质的认定裁判要旨:在办理利用他人许可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刑事案件中,行为人盗用他人许可证的行为,因并非占有不还,而是使用后仍归还原主,故本质上仍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借用”。根据有关规定,利用
受贿犯罪的发生较为隐蔽,犯罪分子为规避法律制裁往往采取种种“合法”形式予以遮掩,办理受贿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实质化的认定思路,充分分析整合相关要素要点,不被行为假象所迷惑,紧扣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在犯罪构成理论的指引下科学把握定罪的各要件,从而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司法认定。 一、以借为名的受贿犯罪认定 对以借为名收受他人财物的受贿犯罪的认定,既要正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更要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8日发布的72号指导案例的判决书的裁判理由中写到:该交易安排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亦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尊重当事人嗣后形成的变更法律关系性质的一致意思表示,是贯彻合同自由原则的题中应有之意。以下为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审判流程详细一、庭审准备阶段1、查明当事人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何时收到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法庭核对被告人年龄、身份、有无前科劣迹等情况有误,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的,律师应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时予以澄清。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
2023西安刑事--非法经营罪判处缓刑成功代理案例---杜凯律师【律师分析】本案存在非法经营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争议,因为本案被告人田某某销售假烟过程中具有烟草销售许可证和工商个体营业执照,所以要区别通常情况下销售假烟的案件定罪,本案律师当庭提出切实有效的辩护意见,并提交相关案例,法院最终对被告人从轻判处,并适用缓刑。在不同案件中,不仅仅强调案件定罪,还要争取辩护效果,以达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维护
一、指导案例18号 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3年11月8日发布)关键词 民事 劳动合同 单方解除裁判要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等次,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不能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二、指导案例28号 胡克金
卖淫相关犯罪案件研究及最新审判参考2022---杜凯律师【卖淫行为定性和处罚】“卖淫”,就其常态而言,虽是指女性以营利为目的,与不特定男性从事性交易的行为。按照公安部司法解释,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口淫、手淫、鸡奸、“打飞机”、“胸推”等均属色情服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