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中,规定了很多“合理期限”那么,如何理解和界定合理期限,该合理期限针对具体案件有无明确的规定?针对该问题,本律师收集了诸多关于合理期限的规定,希望给有需求的您有所借鉴和参考。
一、关于“合理期限”的判断标准。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中“关于标的物检验期限没有约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
此处的“合理期限”2020年12月23日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二、关于“合理期限”具体时间段的规定, 经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第三项规定“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0年12月23日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房屋通知承租人人的合理期限可以推定为十五日(个人观点)。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第二款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一款中规定了合理期限但是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间段,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个人认为可以根据第二款中规定的给予承租人的十五日的期限适用于出租人出卖前通知承租人的合理期限。
综上,个人认为:《民法典》其他条文中关于合理期限的判断可以参照上述三点具体确定合理的“合理期限”。
导读:2020年5月28日,举世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表决通过,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这一2020年最重大的立法事件必将对征收拆迁领域问题带来影响,进一步巩固、强化被征收人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等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本文,在明律师对其中部分直接涉及征收拆迁问题的条款进行简要解析,与大家共同开启对这部
《民法典》第1127条【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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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孙老与小赵均为羽毛球业余爱好者。2021年3月,孙老、小赵在公园进行羽毛球比赛。比赛过程中,孙老被小赵击打的羽毛球击中右眼。事发后,经医院诊断治疗,医生告诉孙老,其右眼已不能治愈。孙老及其家人怀着气愤的情绪找小赵理论,声称小赵明知其年纪大、反应慢,仍选择扣球,致使孙老右眼受伤,构成重大过失。小赵对此感到十分冤枉,反驳称孙老已经七十多岁,具有多年的羽毛球参赛经验,理应知道羽毛球运动具备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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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条原文 《民法典》第1198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注
《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的三大新规定一、 新增两种立遗嘱的方式《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的法定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这五种形式,但是常见方式为公证、自书和代书三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是最有效的方式。也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去公证处舟车劳顿并不适合老年人,并且公证处对财产性质的审查也是非常严格,老人们经不起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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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中对雇佣关系的规定是: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2、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