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如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一度成为关注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决了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本案当事人虽然在事件发生之后25年后才提起诉讼,但由于其持续不断地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不断地发生中断—重新计算—中断的循环效应,最终起诉时不超诉讼时效。
【案例索引】一审法院: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2006)宛民重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2010年1月22日)。
二审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南民一终字第241号民事判决书(2010年7月31日)。【案情】原告吴某某。
被告**棉纺集团有限公司。原告1956年参军,1959年从部队转业到**济南工厂工作。1963年回乡支农,1969年经南阳县劳动局调配到**棉纺厂任临时车工。
1979年由临时工转为固定工,技术等级为三级,月工资41元。1980年9月原告吴某某妻子生病住院,原告到厂里请假,没有被批准,原告离厂回家照看妻子18天后回厂要求上班,被告未让原告上班,也未给原告吴某某处分,原告吴某某即开始多次向棉纺厂及上级机关原经贸委(现国资委)上访,要求解决。
直至2005年吴某某到南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对退休争议申请仲裁。南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吴某某请求时效已超,且岁数已达67岁,与本单位已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
原告诉至我院。我院一审审理时被告**集团并未进行企业改制,**集团上诉后**集团才进行企业改制。【审判】一审法院法院认为:原告本系被告单位的职工,原、被告之间原来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后因原告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原告要求上班时,车间口头通知其不要再上岗了,但被告至今未给予原告书面处理决定。双方纠纷发生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尚未实施,应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告违反了当时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二十条“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的规定,但被告始终没有正式下文通知原告本人。
此后,原告为此多方奔走,要求解决,被告未能给予解决。应当视为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至今未解除。被告辩称原告的请求已经超过20年诉讼时效问题,因有南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室的证明证实原告一直主张权利。
双方纠纷发生之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尚未实施,应适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1994年2月8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旷工及工伤补偿标准》问题的复函。
本案二审审结之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尚未生效,此次重审期间该解释生效。
为此,本案应适用新的司法解释。根据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原告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故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请求经济补偿问题,经本院给原告调解,原告同意放弃经济补偿的请求,本院准许。
若被告认为企业改制时南阳市人民政府交接有遗漏可按照双方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进行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三十日内,按原告1979年三级工,月工资41元的标准和国家逐年普调升级情况的规定,以到1999年7月为止应发的工资标准为基准,给原告吴某某补交养老保险金办理退休手续或按规定支付原告吴某某养老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4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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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违反金融法规的非法吸收资金罪,你们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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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宏宇兴创建设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人社局申请劳动工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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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矿工人应当退休的年龄一般为五十五周岁,因其从事的是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根据我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
陕西全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如果是没有金融许可证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一个违法犯罪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罪如果现在因为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本付息那么就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了建议你们可以先行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如果进行财产保全还有可能把财产追回来或者是联合其他的 其他的受害人一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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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原告:从某某。 被告:南京市鼓楼医院(以下简称鼓楼医院)。 1997年9月18日,原告从某某因发现右乳房包块而入住被告鼓楼医院普外科,入院时诊断为“右乳包块待查:右乳腺小叶增生症?”拟行手术治疗。术前,鼓楼医院对从某某进行了穿刺细胞学检查和各项术前常规检查,未发现其有手术禁忌症。9月23日,鼓楼医院普外科全科医生对手术方案进行术前讨论,因不能排除包块有恶变的可能,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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