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0月签订采购合同一份,合同对所供材料的规格、单价、结算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计算都有明确的约定。
原告从2018年10月开始按照被告的要求供货,到2019年1月14日共计供货70余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付款至总货款的90%,但被告仅于2019年12月30日支付20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以致成讼。
裁 判 结 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系买卖合同纠纷,在被告欠付货款的情况下,原告的主要损失就在于未收回货款所导致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但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约定的是“按剩余货款每月4%支付违约金”,折合成年利率的话就高达48%,显然属于约定过高的情形,调整为按当时民间借贷可支持利率的上限24%计算,故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拖欠货款为基数,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
案 例 解 读
无论是在《民法典》实施前还是在《民法典》实施后,对于实践中出现的要求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尤其是调减的情形,人民法院在认定时都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以“因违约造成损失的30%”为界进行个案衡量,这样认定减轻了损失查明方面的困难,也切实符合商业行为的实际情况。
来源: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如发生纠纷,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怎么处理?按照处理办法,一般先审查双方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没有书面合伙协议的,根据实际履行状况来进行综合认定。以下为本律师搜集的张家港法院公开的23个合伙协议纠纷案例,供大家参考借鉴。01. 案号:(2021)苏0582民初1731号裁判规则:合伙人对合伙事务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即便当合伙经营的企业终止时,各合伙人内部也应在审计清算之后按照出资比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经过: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祎某某利用其担任西安市未央区国家税务局草滩税务所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陈某2代理的企业在办理涉税业务中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3万元。被告人祎某某将此款据为己有,存入银行或者用于个人消费。另查明,被告人祎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提起公诉前退缴涉案赃款人民币30.5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悦家家事团队 蒋爱兵婚姻律师团队 高先生(化名)40岁就因病去世了,父母还沉浸在巨大的悲伤中痛不欲生之时,儿子的生前女友小王(化名)就拿着高先生的遗嘱找上门来。小王说,高先生把他价值500万的财产都留给了自己,希望叔叔阿姨可以配合过户一下房子。高先生爸妈不可置信:“你不过和他在一起1年,房子是我们掏空积蓄买的,儿子怎么可能不顾我们老两口的死活,把钱全部给一个外人?”女友小王也不甘示弱:“我这么做
如证据确实充分可以判决离婚,女方有过错爱财产分割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首先可以告诉您如果男方得了大病,法院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有一种情况,如果男方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向女方告知患有重大疾病,那么女方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1054条)且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是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夫或妻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夫或妻与婚外第三者长期维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显然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未经配偶追认,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侵害了配偶的财产权利,亦有违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不当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人。婚外第三者取得该财产缺乏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受损害的夫妻一方,
张静律师解答:实践中工厂、公司、个体户或个人之间货物购销合同(法律上叫承揽合同,或定作合同)很多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就凭交易习惯,以货物购销单作为结算依据,故发生纠纷后,微信聊天记录就成了能查明案情的重要证据。而很多时候一方在微信上说话后,对方却不回复。实践中此种不回复行为容易被法官认定为无异议。笔者已办理过几起类似案件,法官都认为不回复就是无异议。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也是这样认定的。判决书节选: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1、案件情况 本案是一起家用液压升降机买卖合同纠纷,我方委托人是出卖一方,当事人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很清楚,双方买卖的是液压升降机,并对各种规格进行了约定,我方出卖并安装完毕后,买房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退货,我方委托人拒绝后,其起诉至法院,以我方出售的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需要特种设备检验为由要求各种赔偿,诉讼中对方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最终鉴定机构认为涉案设备不属于特种设
原告:佛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1。委托诉讼代理人:罗璋斌,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蒋1,男,1975年生,汉族,住湖南省衡阳市1区。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缺席判决如下:
说起“凶宅”,多数人都对其忌惮三分,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更是避之不及,但出卖人则多讳莫如深,在所涉房屋可能是“凶宅”的事件暴露之后则更易引发合同纠纷。 而在“凶宅”的认定上,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凶宅”的认定标准,各地法院在司法裁判中对其认定也存在不同观点,小编结合相关司法判例,总结了“凶宅”的认定可从以下几个角度着手。“凶宅”认定角度 1、所发生死亡非正常死亡; 2、死亡
现在很多买卖关系没有订立完整的书面买卖合同,因此对于违约条款没有约定,即使最后对于货款买卖双方有经过结算并出具结算单,但大部分也只对货款继续结算,并不会约定违约金,那在这类买卖关系中,卖方是否就不能追究买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违约责任?其实并不是。实践中存在两种违约责任的计算方式。第一种,追究买方自结算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这个年利率6%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
笔者从公开渠道检索到上百份相关案例,从中筛选了最具有代表性的20份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的判决,并结合部分网络上的新闻报道进行分析研究。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所有消费者都主张经销商或厂家的行为构成销售欺诈,并主张适用消保法第55条,要求经销商或厂家“退一赔三”或“退一赔一”。法院在认定经销商或厂家的行为性质时,差别较大。笔者根据厂家或者经销商的不同行为将上述案例大致划分为四大类别:一、二次销售类当
当然有关系,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十分突出,焦点往往集中在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引起拒付货款或要求索赔,当原告方请求对方给付货款起诉的,被告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抗辩,调解难度高,审理难度大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律师在接到合同纠纷的委托时,常常发现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也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有时是因为合同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都想把合同的管辖法院约定到自己所在地,互不让步,最后合同干脆就不约定;或者就是合同双方在立约时未咨询律师,完全没考虑这个问题。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管辖法院?首先,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或者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
休年假,是员工应该享受的法定权利,既然是权利,如果企业不让你休,就可以通过与企业协商,或者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要说明这个问题,就需要分别对年假天数标准、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维权方式和注意事项、未休年假补偿标准进行解读。年假天数标准法律规定,年假天数是依据员工的累计工龄计算的,不是看本单位工龄。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时,员工就不能享受当年年假,也不会得到补偿。员工愿意主动放弃年假;
被法院起诉后是还可以进行抵押房子贷款的,除非房子已经被法院冻结强制执行则不可以进行贷款了。所以被法院起诉后当事人可以通过银行进行贷款的申请,如果通过了银行的贷款审核就可以进行抵押贷款,反之,则不能。但是因为民事案件被起诉的人一般贷款申请会比较困难。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如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其中有的人会钻法律的漏洞,认为只是收受他人的钱财,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如果仅仅是收受烟酒等物品的话,则就不算。沈阳刑事律师普法:受贿烟酒犯法吗是受贿行为。受贿行为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收受财物数额没有达到《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的,认定为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党纪、政纪的规定处理;收受财物数额在几百元的,收受人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交待自己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首先会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