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少兰与李小道于1981年4月15日登记结婚,在双方登记结婚前,李小道名下已育有李
一、李
二、李三三名子女。汪少兰与李小道结婚后于1982年10月14日共同生育女儿李四。
李小道生前系第三人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2010年1月18日,李小道和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签订了《住宅租约》,取得了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二村房屋(以下简称诉争房屋), 李小道在生前立有遗嘱,房屋归汪少兰所有,但李一、李二、李三三名子女不配合办理手续,为此,汪少兰诉至法院,李一、李二、李三三名子女对遗嘱真实性提出了质疑,要求对遗嘱进行鉴定,鉴定机构收件后,认为检材不足,要求各方再次补充,但是各方也无更多检材,鉴定机构只好退件,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判决?
律师解答:如认为遗嘱不是立遗嘱人所写,应当由异议一方申请笔迹鉴定,确认遗嘱上的笔迹是否为立遗嘱人亲自书写。如果证明遗嘱上字迹与立遗嘱人笔迹相同或者不同,则结果都较为容易判断。
而如果难以鉴定出遗嘱上字迹与立遗嘱人是否相同的,应当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败诉责任。
相关案例:1、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2民初11493号遗赠纠纷
2016年3月19日章某1去世。章某1写有自书遗嘱,明确表示在其去世后,将其所有遗产(动产和不动产)均赠与原告,包括房屋和存款。
章某1火化后,被告立即将涉案房屋换锁,并不允许原告继续居住,故原告诉至法院。
对于双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认证如下:
1.李某向本院提交了章某1自书遗嘱,证明遗赠人章某1有自书遗嘱将其所有的遗产赠与原告。章某不认可遗嘱的真实性。
2.章某向本院提交了见证遗嘱及证人关某、于某的证言,证明章某1留有遗嘱,由章某继承遗产。李某不认可上述证据的真实性。
对于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在本院认为中予以评述。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李某与章某申请,本院摇号确定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李某与章某提交的遗嘱上的签字是否为章某1本人所签进行鉴定。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向我院发出补充材料通知书,经询,李某与章某均表示没有其他补充样本提交。后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以“样本不充分,无法受理”为由,将鉴定退回。
本院认为:对于章某1的遗产处理,李某向本院提交了自书遗嘱一份,章某向本院提交了见证遗嘱一份,但因鉴定样本不足,无法对上述两份遗嘱进行笔迹鉴定。
现双方均否认对方持有的遗嘱,但均没有有力的相反证据证明,故本院对上述两份遗嘱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章某提交的见证遗嘱时间在后,故对于章某1的房产部分及存款按照章某提交的遗嘱办理,均由章某继承。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上诉。2018年06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8)京02民终31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陈凤兰与陈凤滨、陈凤君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案 号: (2019)吉0106民初2035号
案 由: 继承纠纷
现有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告所持遗嘱的真实性,按照遗嘱继承。原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号:(2020)吉01民终3622号】
通常情况下,对方肇事逃逸的维权方式有以下两种,如果您是受害一方,一是拨打110报警电话;二是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如果您是肇事逃逸一方,您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建议去当地公安机关自首。更多复杂的肇事逃逸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一、打人头部缝3针怎么办做伤势鉴定,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就可以。轻伤属于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公安机关
贺某在一场意外交通事故中死亡,家人认为该事故道路存在安全隐患,遂将该道路管理部门告上法庭。3月14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许昌市某区公路管理局承担20%的责任,支付受害人家属16万余元。2017年1月的一天,贺某骑着二轮电动车行驶至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条道路时,未与其他车辆碰撞而自己摔倒在地,被人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10月,贺某父母、妻子、儿女作为5名原告向魏都
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公司不放人,处理方式为:如果是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则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正式员工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按照规定辞职的,即使公司不放人也可以直接走,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寻求仲裁帮助。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配件换新还是维修,需要根据配件的损伤承担决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当然算,装修存在隐患需要相关证据,甚至是鉴定。
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楼上楼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法院判决楼上业主赔偿楼下业主损失2万元。1原告董先生诉称2017年1月4日凌晨,其发现家中漏水。董先生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接到报修后前往董先生家,发现楼上在向楼下漏水。物业当时至楼上业主陈先生家中,发现其家中无人,后将主管道及暖气管道关闭。至上午8时左右,陈先生委派朋友将门打开,发现陈先生家中全部是积水。2017年2月24日
开发商退房款一般需要十五日。买房人应当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应当在十五日内退还买房人房款并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对于退房款时间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
按照以下手续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注销户口的手续只有在公民死亡后才可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
张静律师解答:如无证据证明是谁导致浸水,甚至鉴定也无法鉴定出来,就只能自己承担损失了,无法要求别人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业主认为是旁边的餐饮店造成污水管道堵塞,但无证据,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也都鉴定不出漏水原因,最终法院驳回了业主要求他人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书节选:法院认为,首先,对于2017年下半年开始的商住房屋内产生的排水管污水溢出事故的成因,法院先后委托三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均无法对管道堵
报警之后,要求派出所调取监控
可以用护照坐高铁的。因为护照和通行证是可以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的,所以在乘坐高铁时是可以使用护照的。旅客在购买高铁票时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四种。根据铁道部相关规定,旅客也可以直接到火车站或代售点动车票,可使用的身份证件有24种,其中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军人保障卡、武警警官证、士
您好,如果您的确不知情,应该及时聘请律师为您作无罪辩护的各项工作,越早越好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具体政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我们也需要通过沟通了解您这边的需求并且给您出具不同的方案供您参考,然后您再选择最有利于您的方案去解决您目前的困境
您好,需要看原告申请的理由是否合法合理,如果确实是无法到庭参与诉讼,被告不同意法院也会同意的。
工伤赔偿要看工资待遇,九级伤残最低11万,最高20万,具体还要看个人情况
死亡原因明确而且对死因没有异议不用做尸检也可以鉴定,只是少部分鉴定机构偷懒找借口不给你鉴定而已。我是有医学博士背景的专业律师,可以加我进一步咨询。
1.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2.找包工头上面的分包企业对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分包企业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一、甲方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有发包、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该组织或者个人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发包单位或者劳务分包企业应当直接向劳动者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