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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不予起诉案例---汪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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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不予起诉案例---汪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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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2020年9月,汪X利用网络购买的网关进行网络服务,并赚取报酬每日近万元。网警通过该未经报备的网络信号,将汪X位于出租房的网关设备查获,刑拘两名有偿代管该设备的同案犯罪嫌疑人。

【裁判结果】本案在侦查阶段、汪X被刑事拘留后次日,律师接受委托介入。经过数次会见汪X,详细了解网关的工作机制、以及其获益方式。

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交对汪X取保候审的申请书。经过反复沟通、阐明该罪名的构成要件。第38日,汪X被依法取保候审。

历时一年,汪X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酌定不予起诉。

【律师评析】该案中,辩护人紧抓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即明知是行为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为提供网络支持和帮助并获取报酬的情形。

由于汪X的“顾客”均身处网络甚至暗网,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也法推定汪X明知上述顾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事实。因此,汪X行为仅仅系违规使用国家管控的网络设备进行非法营利,而其营利数额亦未达到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总结一点:取保候审黄金期切不可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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