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法研[2002]13号):“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
“
目前,法院查控系统与保险行业系统进行了联网,将保险产品纳入了查控系统,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强制执行的保险产品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依法强制退保,并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执行。
律师意见1.司法解释确实规定了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是此处已经明确限定了是“生活所必需”。因此,法律并未完全禁止拍卖、执行唯一住房。唯一房产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时,可以执行该套房屋。2.如果被执行人有意利用这条司法解释规定来逃避债务,将名下其它房产均予以转让,只留下唯一住房,这种情况下,法院也可执行其唯一住房。3
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汽车进行扣押、查封等的强制措施,然后对车辆进行司法拍卖。尽管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采取就地查封的措施。但是由于汽车流动性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查找汽车。在以往对被执行车辆采取强制执行时,法院往往只是单纯的向车辆管理部门送达查封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这种方式只能起到限制车辆所有人在车辆买卖时的过户登记的作用,而无法对车辆进行
上述情况在民事执行案件中比较常见,如果人民法院可以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将会较好地解决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的执行问题。但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能否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对于该问题,一种意见认为,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另一种意见认为,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只有待条件成就后方可执行。从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做法看,一直持有比较保守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夫妻一方作为债务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但其配偶名下却有财产,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配偶名下的财产,那么法院会支持这类诉讼请求吗?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基本案情因刘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但其配偶郑某名下却有房产,法院便依法查封了该涉案小院。而郑某认为涉案房产是其父亲过世遗留的财产,过户到其
夫妻一方作为债务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但其配偶名下却有财产,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配偶名下的财产,那么法院会支持这类诉讼请求吗?近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因刘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但其配偶郑某名下却有房产,法院便依法查封了该涉案小院。而郑某认为涉案房产是其父亲过世遗留的财产,过户
问:被执行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强制执行时如何办理预查封和协助执行手续?答: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商品房预售情形下,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被执行人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执行预售房产。人民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依照生效的裁判文书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是应当为其保留生活必需的费用。被执行人的退休金是保障被执行人在没有劳动能力后的工资,对于这笔工资能否强制执行呢?
被执行人已将房款全部支付给开放商(被执行人自付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银行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开发商在预售房产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前对银行贷款承担阶段性连带担保责任的商品房预售情形下,预售的商品房被法院预查封后,开发商或被执行人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除合同的,不得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执行预售房产。人民法院在办理预售商品房预查封时,除向房产登记部门送达预查封有关法律文书之外,
被执行人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问题的答复》(﹝2013﹞执他字第14号)只要是单位的正式职工,都有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国务院发
失信被执行人近亲属名下的房产也可强制执行:1、失信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也可强制执行有些失信被执行人为了躲避债务,将房产都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这种方法是行不通的!法院会综合分析房屋购买时间、产权登记时间、负债情况及购房款的支付,认定案涉房屋所有权属于老赖,就可以强制评估拍卖!2、失信被执行人的夫妻共同房产也可执行共同共有的房产并不能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即使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但存在夫妻共
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财产的办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那么,相信大家很疑惑的是,如果不能拍卖则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得不到实现。别急,答案在这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5日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
银行在开立新卡时,只是负责审核两点,一是身份证与办理人是否为同一个人;二是与公安的联网核验是否有提示信息(银行的每个柜面都有一台读取身份证信息的小机子,我们在开立新卡时,银行会读取身份证的信息,如果你在公安系统上有相关信息,比如被列入在逃通缉犯,那么银行会像公安报案)。如果你不存在以上信息,那么你就可以正常开卡,所以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开设新的银行卡没有问题。你如果另开新卡接收工资或其他收入,就
1、在以往的交易中查找失信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包括各种票据、合同、公司宣传资料,都有可能发现银行账号。2、申请法院向人民银行账户管理中心查询,该中心拥有企业、个人在银行的所有开户信息。然后在申请调取银行流水,一般能查看到资金走向,即可以知道财产转移给了谁;证券结算机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查询被执行人股票开户情况。3、申请法院向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提供会计、审计的中介机构查询,从其工作文件中,-般也
债务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如果债务人的住房面积比较大,可以执行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居住的,也可以执行强制执行,判决生效之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也可以强制执行。
兰州魏兴宁律师表示,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案情摘要:王某与蒋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蒋某、许某平、蒋某杰、蒋某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某4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5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根据王某的申请,法院于2018年2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18)苏0722执86
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车可能会被拍卖。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相当于向全社会宣布这个人是不诚信的“老赖”。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软卧、高消费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
一、被执行人名下仅一套房屋能否执行“被执行人名下仅一套房屋不能执行系重大误区。”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2004年《查封、扣押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虽然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关于唯一住房的执行,2004年最高法院发布的《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实践中,法院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考虑,往往是在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的案件中,有的法院就都一律停止执行。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给很多“老赖”以可乘之机。 一般来说,对于设定抵押的房屋,无论是否为唯一住房,抵押人(债务人)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