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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主动补缴税款可以不起诉吗?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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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主动补缴税款可以不起诉吗?广州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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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主动补缴税款,可以不起诉吗 广州刑事律师

答: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单位A公司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不起诉人莫某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

鉴于被不起诉单位A公司、被不起诉人莫某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案发后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已经补缴税款,缴纳罚款、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免除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A公司、莫某某不起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主动补缴税款,可以争取不起诉。

刑事案件律师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见不到亲人和朋友,面对的只有办案人员的讯问,心理上是恐惧的、忐忑的;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力机关,没有人能从容面对,此时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

不利、不、不准确的供述和笔录往往就在此时形成。因此,律师的会见对他是一种有力的支撑。所以律师应当时间进行会见。会见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确认羁押看守所的位置、路径及交通方式,是否需要预约会见时间,查询当地看守所有无特殊要求,准备好会见所需要的资料与物品。

会见时要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解答有关强制措施的法律咨询、解答有关讯问的法律咨。广州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团队。广州刑事专业团队,期间办理过犯罪、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大量案件,经办的刑事案件中,有被取保候审或被宣告缓刑、撤销起诉的成功案例,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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