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要今天要向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例是由我们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强拆维权案件。
李先生在山西省某市拥有商品房一处。2018年初,李先生的商品房面临征收,因为政府一直没有出示合法征收政府文件以及补偿价格远远低于类似地段商品房价格,协商一直未果。
【案件概要】今天要向大家分享的案例是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征收维权案。吕某等人是黑龙江省鸡西市某村村民,2016年4月16日政府作出了征地批复但并未告知,该批复的征地范围包括了吕某等村民的农田及宅基地。在征收过程中,无任何程序征求村民对该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意见,就是在这种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持续推进了一年之久。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案例是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强拆维权案。十几年前,该市某村村民张先生与村里签订了三十年期限的10亩土地的承包合同并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过多年的辛勤劳作,他的蔬菜大棚和养殖场给他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正当张先生打算大展拳脚,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的时候,传来了一个消息——2018年初,因道路改造工程,拆迁工作即将在该村开展。没过多久,拆迁通告便在村里张贴出来,紧
案件概要今天向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例是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土地征收维权案件。张先生系河北省承德市某村农民,其承包地位于某镇某村的基本农田。2017年末当地县政府建设需占用张先生承包土地,但因为征收方与张先生就土地补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
近年来,不少人利用出国旅游或者工作的机会,代购烟草制品回国内进行销售,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沈阳盈信刑辩律师团队提醒您,这种行为不可取!【相关案例】 1.被告人委托各地导游从日本、韩国等地区购买外国卷烟,通过微信销售,构成非法经营罪,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判处三被告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陕01刑初101号) “2015年9月
一、案例引入李甲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东城区某便利店店长,李乙则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东城区某加油站站长。2019年至2020年8月期间,二人在明知与受票方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为多家单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从中谋利。其中,李乙负责联络中间人王某等人,李甲负责使用发票及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二人虚开发票合计2000余张,票面金额合计1.14亿余元。李甲获利约20万元,
这个社保缴纳原因是你和单位一起造成的还是单位单方安排的缴纳社保的?如果单位单方安排的,导致你无法领取就业补贴,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损失的。
1、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败诉的法律后果:维持原行政机构的处罚决定。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3、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构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是被告。因此,不服
如果父母一方是中国国籍,及时在国外出生也可以取得中国国籍。
在征收中获得合理补偿,了解补偿政策是至关重要的,但有的地方征收时,直接让基层工作人员挨家挨户的谈判,并不公布相关的征收文件,此时要想完整的获取征收补偿政策,申请信息公开就成了被征收人必不可少的武器。案情介绍:黑龙江哈尔滨的张先生在村里的宅基地最近就遇上了征收,张先生向当地政府申请公开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文件,等了十多天,却收到了一份征地拆迁办公室的答复,称接到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转交件,对申请人申请
某村有200多户居民,已经划入了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拆迁公告在3月份张贴,但是公示单上的时间是2月份。征收公告中提到给予原地安置,但是现在不给原地安置,房屋补偿,货币补偿价格也是不合理的。
8月31日,江苏扬州韦刚因拆违事宜,开车撞人致2死8伤一案二审宣判:驳回韦刚上诉,维持原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作出的15年刑期。一个月后,围绕这起强拆事件的另一焦点:检察机关与韦刚家属诉强拆队陶冉等人一案于今天有了一审结果。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陶冉等7人均以寻衅滋事罪获刑,其中陶冉获刑期限最长,为有期徒刑3年。韦刚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一审判决量刑偏轻,欲申请检察机关抗诉。回顾…
购房人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开发商公司向购房人支付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月1日止逾期交房违约金498355.54元(违约金以12125439元为基数,违约天数为411天,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2.案件受理费由开发商公司承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开发商公司系位于北京市丰台区1404-669地块的开发企业,并取得了预售许可证。购房人(买受人)与开发商公司(出卖人)签订《北
律师以案说法: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力1、某村部分土地破依法征用,并将征地补偿款给付村委会,村委会决定将征地补偿款作为集体收益向全体村民分配,并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分配方案。90%的村民认为村里有20位村民是外来户,在村里未住满15年,按该村村规民约,不能参与分配。于是,村委会便按照“合民意”的村规民约,拒绝向20位村民支付补偿款。村委会称: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上的重大事项应由广大群众代表讨论决定
本文作者:李宁艳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近日,笔者参与办理了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在检索案例过程中发现,类似案情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同一地区不同法院的裁判规则都不尽相同,遂选取一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期获得更多启发。案情简介2014年1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林某夫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约定:房屋首付款由林某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余款向银行贷款支付,房地产公司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补充
蔡女士的汽车是一辆标致SUV,2016年6月份按揭买的,每个月要向银行还款3000多元。上个月底,她的丈夫通过朋友介绍,把车子抵押出去,申请了三万元贷款。2016年11月26号上午,蔡女士开着车来到泰兴城区的亲戚家,中午的时候发现汽车不见了。找不着车子,蔡女士很着急,她立即报警。通过监控视频,蔡女士发现了自己的车子已经被开到了镇江。没多久,蔡女士手机上就收到了车贷公司发来的一条短信,对方表示,由于
以案说法:流拍并非执行的终点 —网络司法拍卖流拍后拍卖财产的处置方式探讨 阅读提示:根据法律规定,当借款合同到期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先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受偿,协商不成的,再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债权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处置抵押物并优先受偿,处置的方式可以是司法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 前言: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当抵押物是在建工程、房屋、
以案说法:会议纪要可以诉吗?在征收过程中,一些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都会把会议纪要作为证据予以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会议纪要是对会议情况和特定事项的记载与传达,不能作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此时,有些被征收人会问,那我可以去法院起诉会议纪要吗?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最高法行申2404号《行政裁定书》予以了回答,其认定: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机关通过会议方式就特定事项形成的内部意见或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本案委托人为B公司,原告A于2005年5月入职B公司处,从事运送铝棒工工种。B公司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因经营不善,业务量开始缩减并拖欠员工工资,经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B公司仅支付了2017年7月前的工资。直至2018年2月,B公司开始全面停工停产。2018年4月,B公司停止为A缴纳社会保险费。后A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自2005年5月至2019年8月9日存在劳
基本案情:2014年某县主管部门与某投资公司签订了某片区项目的投资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类型是行政机关与社会资本合作的行政协议,属于一个投资协议。约定的片区项目总投资50亿元,用地总面积是1000亩。项目的定位是集酒店、居住、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端生态综合体项目,之后双方又签订了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