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要向您咨询,有个项目在转包到我手里,约定了8个点管理费,现在工程出现问题,结算困难,我作为实际施工人,转包人并未实际参与施工,我能否拒绝支付管理费?
答:这个问题很复杂。目前也是有很大争议,目前大致可以分为几种情况,我通过相关判例,我给你分析一下。
一:被挂靠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未提供管理的,其不能主张管理费。根据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若被挂靠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未提供管理,其相对方自行或委托第三人承担了相应的管理职责,故不存在“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的情形;
被挂靠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未提供管理,也不存在由此受到损失的情况;所以不能主张管理费。
第二种情况:被挂靠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提供管理的,法院会酌定管理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被挂靠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与其相对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其确实参与管理或投入资金,若不能主张管理费,则会对其造成严重损失。
故法院也会酌定管理费用。当然转包方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问:高律师,您好,今天我有个问题要跟您咨询一下。就是我是通过招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承包工程。现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些必须的工序,如砌筑转胎膜、采用高强螺栓等,在工程量清单中并未体现,找不到结算依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呢?答:这个问题是相当专业的问题呀。你这种情况属于工程量清单错漏,因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记载的工程量项目不一致所导致的工程量计算错误或遗漏的情形。可
问:律师,您好,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啊,就是一个母公司承接了个工程然后交由子公司负责施工,这样是否构成转包呢?答:好的,这个是构成内部转包的。说到这个就要引入另一个身份--分公司了,好多人不知道子公司和分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我来给你分析一下。以上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地方。一: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
问:高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向您咨询一下,就是我作为承包人,发包人现在不给我支付工程款,说是因为我没有开发票,我想问问您,这合理么?律师:首针对承包人未开具发票,发包人是否可以拒绝支付工程价款的问题,实务中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承包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向发包人开具发票的,发包人可以以此为由而拒绝支付工程款;另一种是开具发票只是合同的附随义务,并非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不能以附随义务而
问:高律师您好,最近啊我又碰上了个案子。有个农民工跟着专业分包干活,负责装修装饰的,在谈外墙线的时候呢,失足摔了下来,造成骨折,现在在医院呢。刚才啊,法院调解员给我打电话,说这位工人却把我告了,让我承担责任,虽然我也觉得农民工很辛苦,但我也不能当冤大头啊,这个事应该分包来负责吧,需要我们总承包单位来负责任么?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
一、关键词寻衅滋事罪、酒后二、裁判要旨被告人陶某在公共场所内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陶某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陶某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谅解协议,该情节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三、案情简介2020年8月22日0时20分许,被告人陶某酒后手持红色手提式灭火器到某酒店大厅内,无故将展示柜、冷藏柜、人脸识别一体机、玻璃柜台等物品
江苏建设工程律师:被挂靠企业破产,实际施工人所需要面对的几个问题建设工程领域的借用资质或者挂靠属于十分常见的现象,如果挂靠方和被挂靠方相安无事,则风险相对较小。但是在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总是存有各种各样的风险。今天我们所要谈的被挂靠人破产的风险就是一种特殊的风险存在形式。对于被挂靠单位破产后,实际施工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以及在这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障碍和法律风险,今天小编有幸采访到江苏省知名
引言:实际施工人,从字面含义看,是指参与了工程建设但没有公开自己身份(隐名)的施工单位或自然人。实际施工人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披露实际施工人的身份有什么影响?本文根据2021年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为您整理如下: 一、2021年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十五、四十三条的规定,实
北京资深工程律师 张仁藏【引言】《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历经十稿,终于出台,其解释主要涉及合同效力与处理、开工时间、工期顺延、工程质量责任承担、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工程造价鉴定、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多方面问题。本头条号将逐条对司法解释进行解读,以期与大家共同学习进步。【条文】第二十五条 实际施工人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对其造成损害为由,提
融资难是一直以来困扰企业的老大难问题,向银行申请融资往往面临严格的征信和还款能力审查。这时有的企业“另辟蹊径”,通过与其他企业签订名义上的贸易合同,实际并不进行货物的买卖,从而实现向其他企业资金拆借的目的;还有的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签订虚假的贸易合同,从而达到虚增贸易额,增加银行授信,获取银行贷款的目的。由于融资企业资金流等问题,实践中此种融资方式引发了不少纠纷。根据我们的研究发现,此类带有融资属性
如何认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答:为了有效打击串通投标行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采用了“视为”这一立法技术,例举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的情形,对于《条例》规定的这些有某种外在表现形式的行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直接认定存在串通。具体如下:(一)同一项目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
公摊面积超过百分之30算违法。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到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到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到17%;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你好,社保有吗,是否交够了呢
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的,即可认定为诈骗罪。
罚款的缴纳方式如下: 1、当事人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如果难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可提出由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罚款不交怎么处理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
半月板损失误工费赔偿按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工作二十五年被辞退怎么补偿1、如果工作了25年的员工被辞退了的话,那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为十二年,具体规定为: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补偿给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按一年计算,单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肖xx,女,汉族,两被告:何某某,男,汉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2017年10月13日6时15分许,被告何某某驾驶号牌为苏Bxxxx轻型箱式货车,沿育才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震泽路路口右转弯时,遇原告肖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沿震泽路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事发路口发生碰撞,致两车车损,肖xx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认定,何xx负事故主要责任,肖xx负事故次要责任。肖xx因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是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具体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