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除工程是否属于建设工程
1、拆除工程是属于建设工程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
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二、承接拆除工程需要的资质有哪些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3)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三、拆除工程安全要求有哪些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4、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5、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6、楼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7、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8、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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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拆除工程需要资质。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被拆除房屋及地下管线的有关图纸和资料、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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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手续,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
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措施项目费,是建设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司法实践中因安全文明施工费引发的争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常见问题之一,主要包括取费费率争议、取费依据争议、费用是否实际发生争议,以及是否随取费文件的调整而调整争议等。本文试就安全文明施工费能否由发、承包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分析,具体如下: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定义根据住建部和国家质监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要留在当地。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建设工程中的“四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对建设用地的地块的位置符合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而颁发的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而允许建设的法律凭
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施工人员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就需要承担责任。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分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后,在这一法律关系中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实施了违法分包、转包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2、总承
一、引言工程变更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极为常见。而设计变更是导致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原因之一。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工艺的改进,发包方的要求,以及施工难度增大等原因均会发生工程的设计变更,从而影响到变量部分工程计价方式的变化及后续的工程款结算。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若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发生增减后,只有确定工程计价方式,才能解决该部分工程款的争议,减少因变更导致发承包双方对该部分工程款之间的纠纷。二、建设工
一、工程内部承包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判断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主要需要看承包方是否具有承包的资质。如果有,则有效,反之,则无效。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签订施工合同。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5、建设工程中标无效的而签订的施工合同。6、承包人转包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7、承包人违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