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合伙承包工程款纠纷案例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合伙承包工程款纠纷案例。济南建设工程款纠纷律师解答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咨询,济南建设工程款纠纷律师代理建设工程分包工程款纠纷诉讼业务,
案情简介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合伙承包工程款纠纷案例--2012年7月份,原告和被告合伙承包的南水北调东毛行段工程,2012年完工结算时,被告及其他两名合伙人瞒着原告进行结算,工程款被被告及李xx取走。事后,原告找到被告,经核算,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14000元,被告于2013年2月8日给原告出具14000元欠条,说6个月立即支付,否则按二分利息计算。但从2013年8月份以来,经原告无数次催要,被告只在2015年4月14日支付2000元,拒不再支付。原告无奈,特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欠款。原告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欠款12000元及相应利息;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合伙承包工程款纠纷案例---被告辩称
被告李xx辩称,李xx不进行偿还欠款,是原告强迫被告打的欠条,因原告对象住院,被告于2015年下半年给的原告2000元。
被告李xx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被告称该欠条是原告王xx强迫其签的字。
法院观点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合伙承包工程款纠纷案例---法院认为
经审核,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合意,以及被告欠款的事实,综上,原告提交的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合法,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法院予以采信。
2012年7月,原告与被告一起做许庄街道毛行段南水北调土方工程,且工程已经结算完毕。2013年2月8日被告向原告出具14000元欠条一张,被告于2015年4月14日支付2000元,被告李xx尚欠原告王xx12000元。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合伙承包工程款纠纷案例法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原、被告之间发生债务关系,经双方对欠款的清算后确定的欠款数额,是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是对以上欠款经核算做出的债务凭证,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系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被告以欠条系被迫所签,拒绝还款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2000元,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因欠条未约定利息,对其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法院裁判结果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合伙承包工程款纠纷案例---裁判结果
一、被告李xx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王xx欠款本金12000元及利息(自2013年2月8起至本判决生效给付期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济南房产买卖律师谈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例济南房产买卖律师谈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例A、B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审理本案。事实和理由:1.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一审裁决以涉案房屋属于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所建设的居民用房,非属于普通的商品房为由,认定本案纠纷不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是错误的。因买卖集体土地上的居民用房而产生的纠纷属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撤销土地使用证案例 基本案情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撤销土地使用证案例--C与A系姐弟关系。其父D在XX市××××XX村有历史遗留的宅基地526平方米。C与其父一直在该处居住。1991年B为D颁发XX镇集体建()字第250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1996年,D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B于1991年1月13日下达第11号决定书,撤销二人的土地产籍登记,注销250号和251号(与其争议邻居)土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联合承包发生质量纠纷,责任有谁承担?济南建设工程律师|建设工程发由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项目,联合承包所发生的质量纠纷,如何认定责任主体?《建筑法》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的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
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通常会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废标条件,用以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符合废标条件的投标文件,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不能进入评审(或下一阶段的评审)。这对于投标人来说,标志着此前的所有投标工作将会归于无用,人力和财力的投入付之东流,所以,对于废标条件,投标人不可不慎之又慎,在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应当反复研读,深刻理解。 废标条件分为招标人自定的和法定的两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一般都会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的开工时间作明确约定,除此之外,还有开工报告上的开工日期、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施工许可证中的开工日期、竣工报告上的开工日期等等,但由于种种原因总会导致实际开工时间与约定的开工时间不一致,这就会直接引发工程款的结算、工期计算、违约等问题。因此,对开工时间的认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开工时间的认定,学者们观点不一。有的学者认为开工时间应按
在之前的相关建设工程中提到了“三包一挂靠”的违法情节,尤其是“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在实践中较为常见,他们共同的特征模式为,发包方将项目发包至合法承包方,承包方违法对项目进行分包,或全部转包,或以被挂靠的方式,由实际施工人来完成项目施工。 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和上述违法行为有些许相似的模式,即“内部承包”,看看司法实践中对其效力的认定。一、内部承包的认定 内部承包,顾名思义,是指承包方将其承包
工程实体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绿化、园林建筑、电气 、给水、消防栓、喷淋、消防报警、弱电智能化、通风空调等安装工程。具体介绍如下:A:“土建工程”:即土木建筑工程,是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总称。是一门为人类生活、生产、防护等活动建造各类设施与场所的工程学科,涵盖了地上、地下、陆地、水上、水下等各范畴内的房屋、道路、铁路、机场、桥梁、水利、港口、隧道、给排水、防护等诸工程范围内的设
无锡建设工程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和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对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司法解释。下文将从通用合同条款“6.1.1至6.1.3”部分从承包人角度予以解读,并提出一些修改完善的建议。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1安全生产要求: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根据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间和保修的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一般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但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并非一定由施工单位负责。也就是说,施工单位负有保修责任并不意味着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因为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与建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不是同一概念。具体来讲,一般应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负担。具体可根据以下情形确定:1、由施工单位支付。如果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范、
民事案件,哪类最难?非建设工程莫属。民事案件,哪类最烦?非建设工程莫属。民事案件,哪类最专?非建设工程莫属。然而不少资深律师都说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个好做又难做的业务。说好做,是因为这类业务对律师来说算是肥差。你想啊,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投资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市场必然就热闹。热闹的地方,冲突能不多吗?反正建设市场没逃过这个定理。一方面这儿风生水起,另一方面却乱象丛生:“黑白合同”、违法招
?来源:大商经法律圈 文:占珺 边缘目前,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无法将工程项目信息向全部施工企业公开,市场信息和资源的不平衡,导致了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工程居间现象。工程居间人一般通过资源获取到工程信息,从事有偿的居间业务,在完成报告信息后或促成业务等媒介服务后,按照约定收取固定费用或根据合同标的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实践中,此类业务合同中通常将居间费称为信息费、劳务费、业务费等。本文
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返还工程款案例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返还工程款案例是民商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调查有关建筑施工工程欠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参加建筑施工工程欠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工程欠款纠纷律师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支付劳务费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基本案情2020年6月12日XXXX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B签
江苏建设工程律师:被挂靠企业破产,实际施工人所需要面对的几个问题建设工程领域的借用资质或者挂靠属于十分常见的现象,如果挂靠方和被挂靠方相安无事,则风险相对较小。但是在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总是存有各种各样的风险。今天我们所要谈的被挂靠人破产的风险就是一种特殊的风险存在形式。对于被挂靠单位破产后,实际施工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以及在这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障碍和法律风险,今天小编有幸采访到江苏省知名
工程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等等。2、规模标准:(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等等
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做出以下回答: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后,用于建设项目用地,不能作为它用,是土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超过一定用地面积需要国务院批准。2、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做什么样的结构和建筑模式,是城市规划局或建设工程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它规定了你的建筑规模,是有红线限制的----包括平面红线、高程红线及地下红线。3、还有一个证书是土地使用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停工、窝工损失的计算均无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此应系主张停窝工损失的主要法律依据。二、停窝工损失
一、建设单位可以分包消防工程吗可以分包,消防工程是分包安装工程。一个工程一般分三项:土建、安装、精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
一、拆除工程是否属于建设工程1、拆除工程是属于建设工程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2、按拆除的标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业厂房的拆除、地基基础的拆除。机械设备的拆除、工业管道的拆除、电气线路的拆除、施工设施的拆除等。按拆下来的建筑构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为毁坏性拆除和拆卸;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间位置不同
发包人不只是包括建设单位,发包单位和建设单位他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需要建设项目,并且已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后,通过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或者自行进行招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与中标的单位签订合同,这时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注意这里的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在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