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施工人员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就需要承担责任。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分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在这一法律关系中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实施了违法分包、转包建设工程的违法行为;
2、总承包人、分包人对签订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的违法行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实际施工人明知违法而与总承包人、分包人订立合同,在主观上也一样负有过错;
3、法律禁止违法分包、转包的目的正在于保障建设工程质量;
4、违法分包人、总承包人,特别是将工程违法分包、转承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对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同样负有过错,该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在其预料范围之内;
5、总承包人、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与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工程质量问题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 【合理使用期限内质量保证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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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看鉴定结论如何,跟劳务有关系的话,劳务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
律师解答出借施工资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损失的,出借方与借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缺乏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工程质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
律师解答出借施工资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损失的,出借方与借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缺乏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工程质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
一、建设工程质量备案 建设单位持下列要件到建管中心办理: 1、监理合同(副本原件) 2、勘察合同(副本原件) 3、设计合同(副本原件) 4、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5、抽样人员、见证人员授权书; 6、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7、地质勘查报告; 8、监理大纲 9、施工组织设计 10、再生水供水系统施工合同; 11、再生水供水系统监理合同; 在办理建设工
一、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谁的责任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
一般来说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公路主管部门投诉。
建设工程挂靠纠纷案件被挂靠单位可能承担的责任:(一)对上游发包方民事责任的承担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逾期交付工程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等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生纠纷,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二)对下游第三方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谁的行为,谁负责”的民法基本理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引起的民事责任应当由挂靠人承担。但在挂靠关系中,被挂靠人的履行能力一般强于挂
一般而言,保修期经过后若再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法院基本不支持当事人的维修费诉请;毕竟确立保修期制度的意义就在于限制施工方的责任,防止施工方承担无限期的保修义务。(2018)最高法民终1206号 原审法院认为,奥莱祥能公司与苏中市政公司在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市政道路保修年限为一年,2014年5月27日,奥莱祥能公司在经过对分部分项进行验收的基础上,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章确认案涉工程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是因为房东过错或者没有尽到维修义务导致租房失火,那么应该由房东向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并自担租赁物损坏或灭失后果。但如果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件事实】2017年10月5日,原告黄某和深圳市中*宏发装饰工程集团(以下简称中*集团)签订了一份《免费装修施工合同》,合同中载明中*集团的收款账户为两个,一个是中*集团的账户,另外一个为时任中*集团法定代表人付某的个人账户。上述合同签订后,中*集团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原告黄某累计向中*集团的银行账户及被告付某的个人账户支付第一期工程款60450元。此后,被告中*公司迟迟未动工,也不肯退还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人对外从事买卖、租赁、借贷等行为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在实际施工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常常起诉施工企业,要求施工企业承担还款责任。施工企业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大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判例(参考判例(2015)民申字第1217号、(2015)民申字第2687号),笔者总结:实际施工人购买建筑材料行为,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则施工企业应承担还款责任。最高人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一、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二、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故称质量通病。三、工程质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本条规定系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由于该条规定突破了合同性原则,在司法适用上面临很多难题。 1.实际施工人的界定。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转承包人、违法分
1.目前我国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主要有混凝土构件裂缝、屋面渗漏、地面起壳起砂等,从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上对造成上述质量问题的原因作划分,主要有建设单位的原因、勘察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和监理单位的原因,也有可能是以上参建单位中的两方或者多方原因。一旦建筑物的质量出现问题,我们首先就需要查明质量产生的原因,进而确定应对该质量问题的成因承担责任的责任主体。2.比如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
工程质量出问题施工单位谁承担责任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既然是调解,只要你们双方同意就可以了,但是有可能调解不成的,严格上来说,如果你们认为有质量问题的话,你们要提出鉴定的,否则对你们不利的,所以你要搞清楚举证责任的问题
建筑工程十分庞杂,从投资规划到现场施工,整个过程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较多,在一个完整的工程链中,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多方主体,每一个环节都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十分重要,每一个环节的科学合法才能保证整个工程保质保量。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
有些建设工程的量比较大,尤其是一些商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更有要求,如果建设工程完工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将会影响大部分人的健康,所以我们国家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有所要求,建设工程也会出现质量问题,那么建设工程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建设工程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
农村盖房子质量出现问题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方案,若是可以达成合意的,应当签订相关的协议,当事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比如修复、赔偿等。若是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