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院在庭审辩论结束后又接受原告补充的证据,并同意就其调整后的诉求进行审理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来源丨民事审判
【裁判要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诉辩对抗情况,对其所主张事由或请求适当调整并补充相应证据的情况并不鲜见。
一般来讲,只要没有实质上超出之前诉请主张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适时安排对质答辩等审理活动,以便查明事实作出裁判。所以,即便之前已经进行过庭审辩论,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同意接受原告补充的证据并就其调整后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亦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1)最高法民终517号
团队介绍:圆州律团队是由江苏吴越律师事务所阮成霖、潘舜州二位律师带队组建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主要业务涵盖企业的股权架构、合同纠纷、人事争议及员工股权激励;刑事辩护及自诉;婚姻继承及家族财富传承、税务规划;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名誉赔偿及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等。 【裁判要旨】在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的住址或者约定送达地址为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中所载住址的情况下,法院按照与受送达人居民身份证上所载住址不符
案例索引:衡水银行与乌海银行合同纠纷案【(2020)最高法民申6873号】裁判要旨:原判决在查明案涉《资管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是李某某与肖某等人勾结,使用伪造的衡水银行印章擅自以衡水银行名义对外签订等事实基础上,认定该协议无效,并无不当。在《资管计划受益权转让协议》被认定无效的情形下,原判决根据衡水银行和乌海银行双方过错程度,判令衡水银行对乌海银行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符合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不
最高法:法院如何正确审查是否构成“重复起诉”最近有人咨询我:他之前起诉以不具有利害关系为由被驳回了,现在他有新的证据证明他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有利害关系,可否再次去法院起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最高法行申7524号《行政裁定书》予以了释明,其认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在查封争议商品房前,该商品房所属建设工程虽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交付。该工程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与购房人办理了商品房交接手续,建立了物业服务关系,购房人对该房屋实际占有使用,原审判决据此认定购房人在人民法院查封前已合法占有房屋并无不当,对方当事人关于购房人违法占有使用的申请再审理由亦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最高法民申558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这件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的批复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导读:《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第(五)项虽然规定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但该文件是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性规范,而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下5则裁判观点,均对文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并不违反法定程序。??(2016)最高法民申3404号五、原审法院是否剥夺了当事人辩论权利的问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可以进行补交。用人单位为员工补交社保时,应当持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等到办理地的社保机构进行补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
你好,视情况而定,所追加被告如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法院有权依职权追加,不受原告起诉的制约。
最高法: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可直接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在征收过程中,存在一些违法的征收行为,如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会涉及到行政赔偿,如何提起行政赔偿,很多被征收人都弄不太明白,今天结合最高法的司法判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行申8397号《行政赔偿裁定书》进行了释明,其认定:《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
(2017) 最高法民申2672号裁判观点归纳:当事人单方委托有关部门所作鉴定意见,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反驳且无新的鉴定意见予以推翻的情况下,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裁判理由:原审判决对赵殿夫海蜇损失数额的认定具有证据支持。其一,关于涉案海蜇损失评估报告应否采信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
裁判要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亦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裁判要旨】新《证据规则》第53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系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依法应认定无效。法院综合证据情况认定,当事人之间更可能是其他法律关系,并向原告释明,但原告仍坚持按其认为的法律关系主张权利,而不变更诉讼请
最高法:在借条上加盖工程项目部的印章,还款主体如何认定? 裁判要旨:项目部公章的使用范围一般限于工程报告、计量、变更及决算资料方面,不包括对外借款用途。但从建筑行业现实情况来看,部分建设施工单位不规范,使用项目部公章确认原材料供货、工人劳动报酬数额等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形也不鲜见,故对在借条上加盖项目部印章的行为,应结合出具人的职务及其日常管理行为、出借款项的流向等因素综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法释〔2017〕5号)第八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替代法庭笔录。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庭审录音录像替代法庭笔录的规定。 条文说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均规定法庭笔录应当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字。此条规定突破了对传统纸质笔录的限定,涉及庭审记录方式的变迁,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一、庭审录音录
基本理论1.违约金的含义违约金是依据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违约方于违约发生时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其主要功能在于免除守约方的举证责任,同时也提供一种“威慑”,确保债权的实现。2.违约金责任的成立违约金责任的成立,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其二,存在违约行为。其三,对于违约金责任的成立是否要求过错,应分别加以讨论。一般来说,若当事人违反结果性义务时(如交付符合约定的标的物)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M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并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的打印件,原审庭审时,A公司
最高法: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建筑,行政机关无权强制拆除,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裁判要点】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据此,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建筑,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最高法:行政行为在被确认违法或撤销之前还仍然属于有效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就有法律上的公定力、确定力及执行力。这也是为什么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后,我们必须按照其要求来完成其赋予我们的义务,如果我们不按照行政行为的要求履行义务,那么可能会受到处罚等。要想推翻行政行为的效力,那么就需要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行政行为呢?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来给朋友们分析一下这
转自:律脉阅读提示民间借贷到期后以房抵债的操作比较常见,但如何操作才是合法有效的,才是更规范更能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则需要关注和研究,也更需要经验。指导案例72号汤龙、刘新龙、马忠太、王洪刚诉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6年12月28日发布)▌裁判要点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
裁判要旨:依据原《民诉法》第146条(即现《民诉法》第149条)的规定,法院对是否延期开庭具有决定权,对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延期开庭,也“可以”不延期开庭。法院在开庭传票中确定的开庭时间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另案开庭时间冲突,不必然导致当事人不能参加本案诉讼,其可委托或更换新的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在开庭三日前未就当事人提出的延期开庭申请作出回复,视为不同意延期开庭,则当事人应按时到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