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胜诉

问题描述

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胜诉
1个回答

相关法条: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为例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胡某,男,1987年4月11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学文化程度,个体经营户,户籍地哈尔滨市南岗区红

新区栋单元4室,暂住杭州市滨江区#纷幢#单元1##室。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虞红平出庭,指控:2015年11月13日1时15分许,被告人胡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牌号为浙A×××××号的小型轿车,沿本市江干区秋涛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艮秋立交三层下桥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检测,被告人胡某酒精含量为219mg/100ml,后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7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江检公诉刑诉(2015)9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随后,其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涛律师承办此案。

二、办案过程

北京盈科(杭州)事务所张涛律师接受了胡某家属的委托,在本案中担任胡某的辩护人。

(一)侦查阶段

接到委托后,张涛律师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调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初步研究辩护人认为争取缓刑难度较大,与当事人商议之后拟定了初步的辩护意见。

(二)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移送检察院时,辩护人查阅了大量的背景资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辩护方案。

 

(三)审判阶段

由于本案案情较为复杂,且专业性较强,法院决定将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且在正式开庭之前法院组织了庭前会议,对非法证据排除等审判相关问题了解了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在正式开庭前明确了本案的争议焦点。

三、办案过程

本案中被告代理张涛律师引导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主观态度,量刑情节等方面,正确公允的确定了罪名及量刑.

判决如下:被告人胡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找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收费合理,张涛律师,盈科高级合伙人律师,刑事部主任律师,执业11年以上,经验丰富,

张涛律师V:zhangtao1982830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