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郭某酒后驾驶白色雪佛兰牌小型汽车,从武昌区徐东附近出发,途径武汉长江二桥后,沿江岸区黄浦大街由南向北行驶,当车辆行驶至黄浦大街至工农兵路路口时,被民警查获。
现场对其酒精吹气检测值151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犯罪嫌疑人郭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1.8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郭某因此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二、办案过程
蓝鹏武汉分所代勇律师、陈越律师在接案后,迅速开展阅卷工作,经过与当事人郭某以及检察院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检索研判本地区类似判例的基础上,撰写了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意见。
随后与承办检察官达成缓刑的量刑建议,并指导郭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三、辩护思路
1、辩护人对郭某构成危险驾驶罪不持异议,辩护要点在于为其争取缓刑或者不起诉;
2、郭某犯罪情节轻微,其血液酒精浓度相对较低,未发生实际损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
3、郭某经公安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当认定自首,作从轻处罚;
4、郭某系初犯、偶犯,且其主观恶意不大,自愿认罪认罚,没有再犯可能性,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5、结合本地区类似案例,缓刑的适用比较普遍,可据此请求法院予以考量。
四、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遂采纳了辩护人与公诉人达成的一致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郭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五、办案心得
醉驾案件案发率相对较高,且其主刑为拘役,刑罚相对较轻,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尽量争取缓刑或不起诉的结果,从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本案中,当事人黄某饮酒后驾驶汽车,被公安民警查获,后经司法鉴定:从送检的黄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31.57mg/100ml。经电话传唤,黄某主动到公安局交通大队接受调查,并如实交代了其酒后驾车的事实。随后,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黄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二、办案过程蓝鹏武汉分所袁雨露律师在接案后,与当事人黄某进行了深入的沟
醉酒驾驶不一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等的行为;如果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
危险驾驶罪1.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血液酒精含量、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环境、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血液酒精每增加8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个月刑期。(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全部责任或者逃逸的,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增加一个月刑期
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893号指导案例,涉及在小区道路上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问题。【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公众号转载】最高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在小区道路上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裁判要旨居民小区中的道路是否属于危险驾驶罪罪状中的“道路”,关键是看该小区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无论小区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
一、只要醉驾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吗1、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处以罚金和拘留,但是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则符合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条件。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
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给他交代一些必要的细节问题,同时到公安 机关了解案情,查看案卷材料,然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再决定采取不同的措施, 以便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刑事案件的内容复杂,程序繁琐,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 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法院)三个阶段,整个案件办理下来需要四个多月的时间, 这期间除非5取保候审,否则都是关押在看守所的,建议你还是尽早委托律师介入,争取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本案中,当事人薛某将其手机号和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支付结算使用,并从中获利人民币4000元,这两张银行卡进出项流水达70多万元,多笔被诈骗的赃款汇入后又转出。随后,警方在对诈骗案的侦查过程中将薛某抓获到案,薛某随即被刑事拘留,后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薛某被羁押期间,薛某的母亲余某某来到我所寻求帮助。二、办案过程袁雨露律师在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与公安局以及检察院保持密切沟通
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清危险驾驶二审刑事判决书 (2018)皖07刑终50号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清,男,1973年5月24日出生于安徽省铜陵市郊区,汉族,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铜陵市郊区,现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2017年8月23日被铜陵市公安局郊区分局监视居住。辩护人方正,安徽华律律师事务所律师。案件
事件的起因还要从2020年1月,我所律师接到一起“特殊”的案件开始说起,律师回忆道,“本来以为是一起普通的危险驾驶案件,但是没想到当事人情况还是有点特殊。” 当时我所法律顾问在收到当事人王某(化名)要面谈的请求后,立马向我所律师申请了见面时间,之后经过进一步详细沟通了解才得知。原来,王某在
导读:自2011年2月我国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为危险驾驶罪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但同时危险驾驶罪的适用也存在一些模糊地带,如醉酒驾驶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能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就存在较大争议。不论是醉酒驾驶还是超标电动车都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所以醉驾超标电动车的刑法规制问题已经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在司法实践中,针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的行为,法院
律师观点分析被告人张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4年9月9日被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居住处。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以陂检公诉刑诉(2014)6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4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久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
适用缓刑的,认罪态度好,赔偿好,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父母醉酒驾驶对孩子高考有影响吗 1、父母醉酒驾驶对孩子高考没有影响。亲属犯罪对报考院校无直接影响,但对需面试或者政审的院校是有一定影响的,但考虑到醉驾在刑法中并不算严重罪行,因此,应该无影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
醉驾拘役开除没有补偿。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此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受到刑事追诉。对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人员,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开除并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你好,关于醉酒驾驶证被吊销5年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解释如下: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道理大家都懂,但是不是谁都做得到,很多的交通事故就是因为醉驾导致的,所以我国法律是严惩醉驾的,醉驾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那么,醉驾被抓后怎么处理,如何处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醉驾被抓后怎么处理 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根据当天酒醉状态,在血液报告没出来前,需找关系的抓紧时间) 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描述的信息过于简略,无法深入分析,可点击头像联系陈律师,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诉讼服务。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醉驾的认定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是被饮酒者肇事一方,那么您可以对饮酒者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复杂的饮酒驾驶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公司可以开除的。因醉驾而被判刑的,属于因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一,所以公司是可以开除因醉驾而被判刑的职工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醉驾的认定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是被饮酒者肇事一方,那么您可以对饮酒者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复杂的饮酒驾驶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