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不起诉人**,曾用名**,绰号无,男性,1991年5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1******02892,汉族,大学本科,政治面貌∶群众,中***集团西安**有限公司,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住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西区大道***员工宿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0年10月24日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林XX、汪X,四川XX律师。
本案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3月16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10月24日01时55分许,被不起诉人**驾驶一辆号牌为陕C2棕色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成都市成华区三环XX外侧辅道由航天立交往成渝立交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成华区三环路外侧辅道由航天立交往成渝立交段万科魅力之城公交站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作酒精呼气检测和抽血检验,结果分别为84m g /100m 1和89.2m g /100m 1,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其到案后,如实供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乙醇浓度较低、坦白、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不起诉。
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8年,蚂蚁刑辩团队张志华律师承办了三起酒驾类案件,三起案件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均超过200mg/100ml,三起案件最终均被宣告缓刑。在三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张志华律师对酒驾案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积累了一些辩护心得,现整理成册分享给读者。实体部分1、关于“道路”的问题2000年,最高法制定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道路”明确为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将机关、企
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国家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
一般被行政拘留不会有案底,案底是针对刑事处罚而言的。但是,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
福州市2019年最新危险驾驶罪(醉驾)处罚标准参照表自“醉 驾”入刑以来,醉驾(危险驾驶罪)一直位于常发刑事案件排名前列,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显示,2017年福建省的危险驾驶罪判决共计13783件,仅次于河 南省及江苏省,位列第三。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 法院 补充八种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醉驾,也即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A辩提醒:醉驾(危险驾驶罪),刑事处罚为拘役,故本案从公安侦查到法院判决最长期限为7天。立案标准:(浙江地区)酒精含量:80mg/100ml以上。量刑标准:(浙江地区)1.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某侦查机关查明,2016年2月8日12时30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驾车与其家人在前往墨江县通关镇中科山的途中与盛某某发生纠纷,后侦查机关民警将何某某带到派出所处理,同时交警大队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其涉嫌醉酒驾驶。因此,公安机关将其静脉血液送检,检测结果为145.88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即超过80mg/100ml)。犯罪嫌疑人何XX同时表示不提
【危险驾驶罪(酒驾、醉驾)立案标准、罪名认定与缓刑的适用】(刑法第133条之一)(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应予立案追诉,处拘役,并处罚金。1.酒后、吸食毒品后追逐竞驶的;2.无驾驶资格而追逐竞驶的;3.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辆追逐竞驶的;4.以超过限速50%的速度追逐竞驶的;5.在车流量大、行人多的道路上追逐竞驶的;6.多人或者多次追逐竞驶的;7.追逐竞驶引起交通严重堵塞或
危险驾驶罪1.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血液酒精含量、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环境、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血液酒精每增加80毫克/100毫升,增加一个月刑期。(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全部责任或者逃逸的,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增加一个月刑期
一、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对于犯罪分子,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刑期在6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律师观点分析 济宁一被告人因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委托济宁王其森律师刑事辩护。酒后千万别开车!以下是二审辩护词的主体内容。 接受委托后经过查阅卷宗,会见某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某某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具体理由如下: 一、提取血样的过程不合法,现有证据不能保证提取血样与检验血样的同一性和未被污染,只有检验报告上显示
关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辩护思路危险驾驶罪,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确定入刑以来,一度成为我国第一大罪名,经过十多年的严厉打击,该罪名仍然稳居犯罪首榜。有人大代表提出废止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然目前的形势下恐很难实现。鉴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犯罪数量之大,想要既起到预防和打击的效果,同时做到避免一刀切,具体应如何把握处罚的幅度呢,下面我们就来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辩护思路进行探讨。整体而言,危险驾驶罪处罚力度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述2021年8月4日21时53分许,被不起诉人王X酒后驾驶一辆鄂xxx白色A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武汉市江岸区XX行驶至十大家公交车站附近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X体内酒精浓度为85mg/100m1。经鉴定,王X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7.88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8月5日,经公安机关传唤,王X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二、认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年7月21日第6版。作者: 许浩,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司法实践中,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认定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 有观点认为,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认定应予以限制,只有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承包人、驾驶人以及其他对机动车负有安全管理和安全驾驶义务的人员,明知他人饮酒,仍将机动车交由其驾驶的情形,才构成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共犯。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比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辩护要点自醉驾入刑以来,危险驾驶罪已经成为我国的“第一大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以下称为《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都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了,根据相关法
相关法条: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以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国家对于公共安全是非常重视的,如果危害到公共安全的话那么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那么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最新司法解释?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危险驾驶罪最新司法解释 危险驾驶罪最新司法解释。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了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
适用缓刑的,认罪态度好,赔偿好,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条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二、客观条件。此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主体条件。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四、主观条件。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
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是什么《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另外,从2011年5月1日起,为了和《刑法修正案》相衔接,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首次将追逐竞驶、醉酒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