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互联网金融第一大案E租宝案一审判决书全文披露,并于今日解释了“E租宝”案北京查封六套房屋拍卖情况解释了司法拍卖的过程。
“e租宝”案一审判决书披露的信息显示,第12页关于资产的描述是:“通过电视台、网络、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115万余人资金共计762亿余元(以下币种未标明均为人民币),其中重复投资金额为164亿余元。
二被告单位集资后大部分集资款未用于生产经营、挥霍部分集资款、将部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集资款损失380亿余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成立于2013年5月,被告单位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成立于2015年5月,实际控制人均为被告人丁宁.2014年6月,丁宁收购金易融公司,对该公司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后,更名为。
租宝平台上线运营;2015年2月丁宁收购英途财富公司,将该公司的芝麻金融平台上线运营。此后,丁宁决定由其控制的铝诚融资租赁公司为二平台提供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金易融公司、安信惠鑫公司及下属数百家销售公司分别负责e租宝平台的线上、线下运营;英途财富公司、英途世纪公司分别负责芝麻金驻平台的线上、线下运营,另使用国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益(天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名义,在平台上宣传为投资提供担保、保理。
上述公司均没有独立的人事、财政权,由二被告单位实际控制、管理,对外以钰诚集团名义宣传。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于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间,被告单位钰诚国际控股集团于2015年5月至12月间,在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利用e租宝平台、芝麻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e租年享”、“年安丰裕” 等年化收益9%至14. 6%的理财产品进行销售,以承诺还本付息等为诱饵,通过电视台、网络、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先后吸收11万余人资金共计762亿余元,其中重复投资金额为164亿余元。
二被告单位集资后,除部分集资款用于返还集资本息,以及支付员工工资、房租、广告宣传费用、收购线下销售公司和担保公司等运营成外,其余大部分集资款在丁宁的授意下肆意挥霍、随意赠予他人,以及用于走私等进法犯罪活动,造成集资数损失共计380亿余元。
被告人丁宁作为二被告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在进行决策的同时,与高层管理人员被告人丁甸、张敏、彭力等人负责指挥、管理集资活动,被告人雍磊、松涛、许辉负责制作虚假的债权项目,被告人刘曼、朱志教、刘静静按照丁宁、丁甸等人指示,负责收取、支付、调动集资款。
被告人王之焕、谢洁、路涛、张平等人分别负责在e租宝、芝麻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债权项目,被告人谢洁、杨翰辉、姚宝燕、杨晨、丁如强等人负责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进行利诱性宣传,并通过被告人齐松岩、杨翠致、路涛、丁如强等人分别管理的线下销售公司,同步开展线上线下集资活动,被告人李倩倩、张传彪、宗静、刘田田、主磊、高俊俊等人分别负贵项目审核、人员招聘、业务督导、人事管理、平台维护、提供个人名义债权等事项。
经司法审计,二被告单位集资后可查实的集资款用途主要有:384亿余元用于返还集资本息;12.3亿余元用于向提供虚假债权项目的中间人支付好处费,20亿余元用于发放员工工资、提成,12亿余元用于支付办公场所房租、购买办公设备,4.8亿余元用于支付广告宣传费用,29.76亿余元用于与云南景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成集团)合作支出,23.33亿余元调往国外“投资”,31.68亿余元用于收购负债公司、不区良债权等支出,12亿余元由被告人丁宁“赠予”被告人张敏、王之焕、谢洁、姚宝燕、彭力、雍磊、高俊俊等人,4.91亿余元用于购买珠宝、玉器、字画、奢侈品等财物,9.2亿余元用于购买境内外房产、飞机、车辆,2998万余元用于走私贵重金属支出。
案发后,全国涉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共同进行资产追缴工作,已经庭审质证并确认权属的资产有:冻结资金109.4亿余元,美元8031万元;
扣押现金9.18亿余元;美元6927元;新加坡币3859元;查封房产6套;扣押机动车6辆;扣押黄金136930克;
扣押玉石、金银制品、摆件、字画、手表、箱包、首饰、衣物等物品1076件;冻结被告单位以23亿元购买的德宏南亚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瑞丽市景成地海温泉度假中心有限公司股权。
本案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涉案资金去向繁多,权属确定工作复杂, 其他资产追缴及权属确定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继续追缴的涉案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变价后与已追缴资产按同等原则发还集资参与人。
针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证据予以证实。
“E租宝”信息核对结束后,不断有案件的被害人咨询案件情况,其实案件信息,判决书都写的很清楚。E租宝案一审判决书共计102页。
其中最后一页为扣押款、物处理清单。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9月12日,e租宝主体案件做出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
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
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据了解,一审判决后,该案丁宁、丁甸、张敏等2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最终在2017年11月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实上,此前有关e租宝案在全国各地的关联公司、分公司等涉案人员的审判文件早已陆续公开。数据显示,e租宝及关联公司案至少已有超过180人受审被判罚,大多数为e租宝案钰诚控股的分公司或关联子公司营业部负责人。
其中,多数二审案件,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e租宝站台的学者杨晨也被捕,杨晨毕业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MBA,是多家媒体的财经评论员,加入e租宝之后,主要代表e租宝出席各种论坛和接受媒体采访,以行业专家的身份为e租宝进行站台和背书。
根据杨晨供述,自己入职e租宝一共只拿了工资64万元,最终,杨晨被判4年6个月,处罚金10万元。除了经济学者,律师事务所也被牵涉进来,判决书提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是e租宝经营模式合法,在目前法律框架内具有可行性。”
e租宝24位高管集体入狱,这在整个金融史上极其罕见。原本以为只是股东有责任,如此看来,高管也难逃罪责。12亿资金赠情妇和高管除了涉案金额巨大,丁宁的奢靡生活也成为关注热点。
在e租宝多名美女高管都是丁宁情妇,据说丁宁要求集团女员工都要穿国际名牌,佩戴奢饰品首饰,曾经一天之内把北京LV买光。
判决书显示,丁宁把集资款中的12亿“赠予”张敏、王之焕、谢洁、姚宝燕、彭力、雍磊等e租宝高管。彭力和雍磊为e租宝负责吸收资金的主力干将。
张敏:丁宁赠予的珠宝、房产、现金、车辆价值7亿元。王之涣:丁宁赠予的珠宝、房产、现金、车辆价值4.1亿元。(判处有期徒刑9年)谢洁:年薪500万,丁宁赠予现金3000万。
(判处有期徒刑13年)姚宝燕:月薪24万,丁宁赠予现金7000万。(判处有期徒刑8年)彭力(男):丁宁赠予购房款3000万。
(判处有期徒刑14年)雍磊(男):丁宁赠予购房款2000万。(判处有期徒刑13年)除接受丁宁“赠予”的现金、房产、车辆、珠宝等,e租宝高管月薪收入同样较高。
其中,张敏任钰诚国际控股集团董事长等职位,从2014年7月至案发,月薪从15万元涨至100万元。彭力任钰诚融资租赁公司董事长等职位,2014年时其年薪200万,2015年时年薪涨至600万元。
除此之外,还有23.33亿集资款调往国外“投资”。e租宝母公司钰诚集团曾经在缅甸佤邦(事实上是独立的自治区)成立东南亚联合银行,在山东定制了1239根印刻“东南亚联合银行”字样的金条,共计125530克。
丁宁还在缅甸买了个“总司令”头衔送给自己。佤邦是世界最主要的毒品产地——“金三角”的腹地,最近佤邦走到大众视野中,电影《湄公河行动》涉及的真实案件就发生在此地。
e租宝还花费4.8亿余元用于广告宣传从判决书披露的信息来看,e租宝、芝麻金融对外宣传、推广的手段包括在全国各大电视台、地铁站、机场、火车站投放广告,并在多家媒体发布e租宝平台广告及推广文章等,还命名了“e租宝号”高铁列车。
以上这些都是在一年多时间内发生的。2014年6月e租宝上线运营,2015年2月另外一个平台芝麻金融上线,到2015年12月,共吸收115万人资金762亿。
沈腾演的电影《西虹市首富》里面要求一个月内花光10亿,费尽了周折。而从2014年6月到2015年12月,18个月时间,丁宁“花了”380亿,平均一个月超过20亿。
沈腾没做到的,丁宁超额完成了!来源:金融虎,公司首席法务官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e租宝案一审在北京宣判,26人获刑,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处罚金1亿元;涉案两公司被处罚金19亿元。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
丁宁被判无期一周年e租宝案受审获刑人数超150人 湖北襄阳律师朱自军 创始人财产充公,终身监禁,24名高管集体入狱,罚款19亿,震惊整个金融圈之后,散落在各地的e租宝关联公司也终于迎来审判日。北京、上海、天津、浙江、重庆、安徽、广东、湖北、湖南、江西、陕西、吉林、辽宁,累计13个省市,38起诉讼,已经相继做出宣判,111人入
关于e租宝案件,我们都在密切关注着,因为这关系到大家的财产安全,下面一起来看看e租宝案侦办进展最新消息。“e租宝”系列案5名被告涉嫌非法走私贵重金属、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案,在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XX近日透露,由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e租宝”案件已于8月14日侦查终结,A等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
非法集资的钱能要回来但是很难要回来。被告人在获取非法利益后,往往都讲非法集资款都用完了,目前尚无一例全额追回涉案资产的案件。个别案件甚至无任何资产可供追缴返还。因此,非法集资款一般很难能要回来。
返款协议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协议的性质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是有其他不正当目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
在e租宝非法集资案件中,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90万受害投资人、500亿非法集资,95%的假项目,200余台数据服务器、1200余册犯罪证据材料,如此数字可见这个案件之大。其一,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90万受害投资人、500亿非法集资e租宝成立于2014年2月25日,注册资本1亿元的公司,平台从事互联网理财业务,平台产品收益率在9%-14.6%之间,高于各大银行的理财收益。在短短不到两年间,目前平
继北京警方对e租宝正式立案侦查后,昨日晚间,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深圳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 同时,深圳经侦表示,请投资者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反映投资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和追赃挽损工作。 早在去年12月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个事跟你没关系,你可以不用赔偿
非法吸取的巨额资金被钰-诚集团自用最让广大投资者关心的是,自己投进去的钱还能不能追回来。至少现在来看,这些钱中的相当一部分被“钰-诚系”挥霍掉了。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
震惊全国的“e租宝”事件已经从跨越到了,最近有了新的进展。“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那么e租宝非法集资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e租宝投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e租宝”事件已经从2015年跨越到了2016年。之前还被称为是互联网金融2.0时代的e租宝P2P神话,尽然在几天时间之内彻底破灭,让广大投资者顿时无措,那么e租宝投的钱还能拿回来吗?下面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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