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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涉嫌寻衅滋事案件的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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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涉嫌寻衅滋事案件的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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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信访是公民基本权利,信访形式不当便会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实践中,公民维权的信访活动被定性为寻衅滋事案件屡见不鲜,因此,在涉嫌寻衅滋事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尽早委托刑事律师介入,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合法利益。

杨絮律师代理了几起因信访活动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的案例,本案例属于比较典型有代表性案例。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6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李某先后多次到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被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予以行政处罚,并先后十六次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烟台市公安局予以训诫,先后三十一次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并重复登记。

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本案律师介入案情后,详细研究案情和在案证据,发现本案大量证据存在取证违法,不符合《刑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辩护人申请排除相关非法证据。

经辩护人杨絮仔细查阅核对本案指控的犯罪数额,发现指控数额计算有误,且没有相关证据支持,证据间存在矛盾,这一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犯罪金额大幅度降低,取得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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