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从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7月发布的数据来看,2020年“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已经排在检察机关起诉罪名第三位。
为更好的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有效辩护,本文预计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2019年11月1日,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开始施行。
在该《解释》的第十一条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七种推定“明知”的情形,在《解释》第十二条中对“情节严重”标准进行细化规定。
在这之后实践中对构成“明知”、“情节严重”有了相对可依据的标准,并且伴随着“断卡”行动的开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开始激活。
2021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明确非法交易“两卡”行为可以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帮助”行为,进一步完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观明知”和“情节严重”认定问题,针对不法电信网络经销商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行为认定的问题进行规定。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从文义解释看,表述的是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可以理解为要求被帮助对象实施的行为需要构成犯罪或者达到犯罪程度。
主客观一致是刑法的重要原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明知”,且必须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因此,对于提供帮助行为的当事人,如果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其明知被帮助对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则不构成该罪,这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辩护的重要辩点。
目前的网络犯罪呈现链条式特征,形成由上至下的三段链条式结构:上游犯罪行为人提供技术工具、收集并提供个人信息;
中游犯罪行为人利用技术工具、个人信息实施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下游犯罪行为人利用银行卡、对公账户等支付结算工具来洗白资金。
最为常见非法交易两卡、为中游网络犯罪行为人提供帮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什么罪名时常存在争议。经常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等如何适用的问题,这几个罪名的量刑具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当事人行为确实存在此罪与彼罪的争议,进而影响对当事人的量刑时,正确选择罪名就尤为重要。
原创 徐彤彤 徐彤彤律师 2022-12-30 19:24 发表于广东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一种新型网络犯罪罪名。简单来说,“帮信”行为就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帮信”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不仅为信息网络犯罪行为提供了帮助,而且往往收取、藏匿赃款,增大了公安追查难度。自公安部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的发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
“帮信罪”的认定和辩护方向一、概念:“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从这条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帮信有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1、要求行为人主观上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根据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帮信罪的犯罪构成及处罚帮信罪主观方面为故意,表现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
请律师真的有用吗?一起“帮信罪”的辩护最近我碰到一个案子,是我和一个同事一起办的,案情很简单,就是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子,当阅完卷后发现就是被告人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三件套,后查证有一部分受到诈骗的受害人经报案后,其受骗的钱从被告人处卖出的银行卡转出,该卡银行流水300多万,涉案流水100多万。 经过和犯罪嫌疑人、检察官沟通后,犯罪嫌疑
关于帮信罪的法律问题最近许多关于帮信罪的法律咨询,依据2021年的全国判例,多数出卖自己名下银行卡的,流水在百万左右的,基本上都是判了六个月至十个月实刑,并处几千块不等的罚金,没有看到判缓刑和相对不起诉的判例,说明我们国家现在对帮信罪还是一个非常严厉的态度,罪犯以年轻人居多,其中不乏大学生等高学历群体,说明年轻人对帮信罪还缺少警惕和防范意识,希望更多的年轻人,不要为了一点点利益,出售自己的银行卡,
要构成帮信罪,需要有明知或者应当明知的主观认识要素,那么什么叫做明知或者应当明知?明知,很明显,就是承认自己知道在给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应当明知则是在你不承认自己知道的情况下,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来进行推断,推定你应当知道对方在实施犯罪,《帮信罪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列举了7种情况来认定行为人“应当明知”:1、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2、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3、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
帮信罪的量刑标准及立案标准一、帮信罪的量刑标准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帮信罪的量刑标准及立案标准一、帮信罪的量刑标准1、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一、帮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标准只有一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帮信罪”立案标准以及司法认定1. 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2款之规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达到“情节严重”。“情节严重”认定:(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4)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高发的关联罪名,彼此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地,辨别此三罪名有利于辩护律师进行有效的辩护。所谓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特定的行为结构为:行为人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受骗人陷入认识错误——受骗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行为人获得财物——被害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刘磊律师擅长领域:新型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涉虚拟币领域的“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等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投融资商事纠纷、买卖虚拟币及外贸外汇等导致银行卡冻结申诉解冻等业务领域。联系电话:15000397177(助理) 摘要:根据2021年12月湖南省株洲市中院公布了的一则判决显示,四名95后参与倒卖泰达币,最
目前,电信诈骗罪高发,网上兼职刷单类诈骗、冒充领导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网上中奖类诈骗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国家加大了宣传和打击力度。这催生出一个高频的犯罪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很多人不知不觉地就触犯了该罪名,鉴于该罪名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都是电信诈骗活动中较为常见的罪名,所以本文将两者比较分析一下。一、相关法律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帮信罪司法解释)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帮信罪”司法解释,对网络犯罪的规定作了修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正犯化。2、将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预备行为正犯化。3、将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正犯化。帮信
一、帮信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1、帮信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2、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单位犯前款罪
“两卡”犯罪是指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所谓“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涉及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共犯论处等。【刑法条文】第二百
1、帮信罪初犯自首,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判刑。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
法律分析洗钱罪和帮信罪的区别在于:行为对象不同,行为的性质不同,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不同,行为所起的作用不同,客体不同等。帮信罪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
公诉机关沈丘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女,1982年10月2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XXXXXXXXXXXXX,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住XXXXXXXXXXXXXXXX。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 2021年9月11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九龙路附近被沈丘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2021年9月13日被沈丘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10月20日被沈丘县人民检察院批准 逮捕,20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释》: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