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也即“民告官”提起诉讼的一方胜诉率更低。究其原因,除了诉讼中来自于另一方或者其他因素的干预外,有一些是提起行政诉讼者自身的原因。
本文小编就带大家看一下,行政案件中有哪些原告自身原因导致输掉了官司。
一、原告主体不适格。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房子是登记在家中老人名下,但因老人年纪大因此诉讼事宜交给家中晚辈来进行,结果晚辈因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等活动,显然此时主体是不适格的。
另一种主体不适格常见于企业。一般来说,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较之于个人提起民事诉讼顾虑更多,于是有的企业负责人就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这时主体也是不适格的。
浩硕律师|“民告官”为什么民会输掉官司?
二、被告主体不适格。以强拆为例,若行政机关已经做出了征收公告,而实际由多个部门联合实施了强拆,此时有的人会起诉直接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
但强拆发生在征收法律关系中,某些行政机关无权进行强拆,其强拆可能是受到了行政委托。在未考虑行政委托的情况下直接以实施强拆的机关为被告可能被告主体不适格。
三、起诉时过了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时间较之于民事诉讼对原告更为不利。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以免承担不利后果。
常见错过起诉期限的情况就是被征收人一直在信访,等到发现信访不行了才想起来提起行政诉讼,但这时时间早已过去了几年。
小编在此提示大家:行政诉讼的一般起诉期限是6个月,且起诉期限不存在中止、中断,因此大家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四、没有证据。我们常说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即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原告无需承担任何举证责任。以强拆案件为例,原告要证明房屋属于其所有及被告实施或组织实施了强拆。
若原告不能举证证明其对强拆房屋拥有所有权及被告实施或组织实施了强拆,那么原告将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也即输了官司。
五、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这种常见于征收案件中,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老百姓自己提起行政诉讼时往往直接要求法院确认征收行为违法,但征收包括很多程序,可粗略分为征地报批程序和实施征地程序,若简单要求法院确认征收行为违法为诉讼请求不明确,若法院要求原告明确,原告依然坚持的,将面临驳回起诉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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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腾讯新闻报道:松江沪亭北路上著名的“钉子屋”搬空了。张新国一家陆陆续续将屋中物件搬出,由此结束了长达14年的“钉子户”生活。如果从2006年沪亭北路区域启动动迁开始算起,这栋“钉子屋”已经占在道路上足足十年的时间了。2003年,松江沪亭北路启动扩宽工程,居民收到动迁通知后,陆陆续续搬离此地,但最后剩下一套3层楼房屋“横”在马路上。原本4车道的宽阔马路,到了这里只能缩水为2车道。这座“路中屋”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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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哪些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您分得清吗?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不同的土地性质要适应不同的法律,因此分清土地性质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今天本文就告诉您,哪些土地属于国家,哪些土地属于集体。一、这些土地归国家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物权法》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什么?村委会要强制流转我的土地?他凭什么这么做?有很多人咨询小编说,村委会把我的土地流转出去了,一次性给我多少钱,但是我觉得不合理,我该怎么办?今天由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土地流转到底是怎么回事?来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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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是社会高速发展中的一个特殊产物,大多数城中村原来并非处于城市规划区,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逐步纳入到城市规划区中的,因此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对城中村中的建筑进行认定,难免存在不合理之处首先,一些未经合法审批的自建厨房、厕所、二层楼房等建筑,有的城中村在改造中给予补偿,有的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其次,有些招商引资项目是经村里或乡镇同意后才进场建设的,但因种种原因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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