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个税“条件”早知道
根据政策规定,如果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已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简称:“满五唯一”),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不符合“满五唯一”的条件,则需要征收个税。
能够提供原购房发票或者原值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六条第五款的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大家好,我是焦律师。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经营主体的相关法律问题。疫情以来,整体经济还是受到很大的冲击,很多朋友,都在自谋出路,做个小买卖,直播带个货等等,这些都是一种新型的创业经历,那么国家目前也在鼓励自主创业。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聊第一个问题,经营主体的法律问题。 一、纠正一个误区,经营主体有那种重要么?很多朋友都觉得并不重要,那么在这里,焦律师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经营主体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1、
同行咨询一个问题:总公司向分公司过户土地,需要交什么税?觉得这还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遂写下此文。 两个独立的公司之间买卖土地、房产,出卖方涉及增值税、城建税等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买受方涉及契税和印花税。总分公司之间过户土地、房产的话,上述税种是否都需要缴纳呢?我们就按税种来逐一分析。 一、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为两个不同的增值税纳税单位 在增值税层面,分公司是可
关于总分公司之间过户土地、房产的税务问题,上文我们分析了增值税及附加,本文接着分析其他税种。 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的情况,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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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子女有且仅有继承来的这一套房产,且持有时间超过五年,也就是这套通过继承获得的住房是“满五唯一”的住房,子女将其再转手卖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子女有多套房产,打算转让卖出这套继承而来的房产,出售房产收入再减除继承住房过程中已经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次出售,要缴纳20%的个税。很明显,继承过户和赠
摘 要: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立法机关不仅对监视居住措施进行了重新定位,而且对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场所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改,基本上重构了监视居住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根据新法规定,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规则和程序进行了相应修改。为了保证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得到准确、统一、严格、有效地实施,应当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法律性质、三类特定案件的范围、执行场所、通知及必要性审查等有较大
团队介绍:圆州律团队是由江苏吴越律师事务所阮成霖、潘舜州二位律师带队组建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主要业务涵盖企业的股权架构、合同纠纷、人事争议及员工股权激励;刑事辩护及自诉;婚姻继承及家族财富传承、税务规划;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名誉赔偿及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等。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发[2020]16号颁
基本案情:李先生系A省B市一村民,1983年,李先生在村内集体土地上修建了房屋,1994年,国土局向其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载明房屋占地类别系住宅。同月,城乡建设委员会向其颁发了《乡村房屋所有权证》载明房屋种类为住宅。1999年,李先生房屋所在区域被其所在省人民政府征收,同年12月,李先生的户口性质由村民转为了城市居民。但是其持有的《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直未
重庆市六部门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专题座谈会纪要(一)2017年6月5日,由市高法院民一庭、市律师协会劳专委牵头,市人社局法规处、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检察院民行处、市总工会维权中心六部门参加的首次劳动争议联席会议在市高法院召开。与会部门就部分劳动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共识。纪要如下: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把握按周期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在
直管公房腾退政策的法律解读(一)2019年1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与东西城区政府联合颁布了《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的工作通知》(下称《通知》),对东西城的直管公房退租执行办法作了详细说明。《通知》出台后,很多人都对其作了解读,今天小编从法律角度解读本次的直管公房腾退政策。一、什么是直管公房2018年5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可建但未建成的房屋有补偿吗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房屋建设规划审批手续,但因其他原因未能新建、扩建房屋的,现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以征收土地公告时符合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件的人数计算;低于现行农村村民住房可建面积标准的部分,可给予土地使用权基价补偿和价格补贴,但他处有经批准建造的农村住宅、已享受过福利分房或已享受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人数除外。上述可建但未建建筑面积的认定,应由具备条件的农村村民家庭
一、消极怠工概述 《现在汉语词典》(第五版,商务印书馆)第263页对“怠工”释义是,有意地不积极工作,降低工作效率。消极怠工是指员工在工作上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履行职责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效率低下,贻误工作。 消极怠工对企业管理产生如下负面影响:第一,影响效率。消极怠工行为,会降低企业运行效率,降低企业的竞争力。第二,增加企业成本。高效运转和成本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消极怠工的低效率必然会增加
裁判要旨 当事人提起商业秘密侵权之诉时,应当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结果发生地应当为侵权行为直接产生结果的发生地,而非完全等同于原告住所地。 【案情】 原告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龙公司)诉称,第二被告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以下简称畜牧研究所)在其管理的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制品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与第一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在正常的情况下,招标人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收取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2%的招投标保证金,并且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及时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保证金退还引发争议便是招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中常见的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一般情况下都会进行退还,那么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有哪些?
浅析司法拍卖中的税费承担关注过司法拍卖的都知道在司法拍卖公告中会出现“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历史原因需要补缴的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类似的内容,司法拍卖的本质仍然是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买卖法律关系,税法对于买卖交易中涉及税种的纳税义务人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实践中通过协议方式变更实际纳税负担主体是否合法呢?很多人对此提出质疑。实践中,对于纳税义务人于合同相对人约定税费由合同相对人负
律本律师团队是专业从事银行卡解冻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功承办了大量的银行卡解冻案例,每天也会接到很多关于银行卡被冻结的法律咨询。我们根据办案经验,总结了大家被冻结银行卡后经常会问的一些问题,供大家了解。 常见问题一:银行卡到底为什么会被冻结?律本律师回复:银行卡被冻结或限制,会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司法冻结,有的是银行风险,有的是断卡惩戒,不同的情形所要求的处理方式都是不一样的,一定要对症下药,积极配
一、户籍制度怎样规定房屋出售以后的户口问题1.如果是卖方:房主如果卖房了,最好是把户口迁出去,这样对双方生活更有利,如果暂时没地方挂靠,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选不迁户口;2.如果是买方:不肯迁户口的情况,还是要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目前户籍制度上没有明确规定二手房主必须迁走户口的规定。3.可以看当初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具体是怎么签的,上面有没有写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
“三块砖”是上海地区特有的民间说法,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的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三项补偿(补贴)的统称,计算方式如下:一、评估价格计算公式为: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按评估均价计算。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为前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