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对房地产权利人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
房地产权证分三种颜色,四种类型。
房产证有绿证、红证、黄证之分,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同房地产权益实行分类发放和管理的需要,绿、红、黄三证的房地产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的房地产权利。
绿色权利:颁发给拥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转让地块上房地产的权利人,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可直接进入房地产市场。以下情况填写绿证: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2:外销商品房:
3: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花园住宅;
4: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侨汇商品房。以下情况应填写绿证,并注记“限内销房”:
1:已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六类用地;
2:己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内资联建、参建商品房屋;
3:外资内销房;
4:1994年4月30日前立项并取得商品房计划,1994年12月31日前领取土地使用证的内销商品房。红证所记载的房地产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
以下情况填与红证:1:申请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登记的;
2:申请坐落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房屋登记的。黄色权证:颁发给除上述用地情况外的拥有其他地块上房地产的权利人,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按规定办理补地价等有关手续后,可进入房地产市场。
以下情况填写黄证:
1:以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2:坐落在征用划拨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
3:公有住宅出售后的房屋;
4:职工购买的平价房、优惠价房等;
5:补偿所得的房屋。另外,现在市场上还有一种咖啡色房地产权证,是绿证,黄证、红证颁发前使用的一种房产证,是当年在房、地分离时由当时的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此证自1996中3月1日起已停止发放。最新法规规定:所有黄证将转变为绿证。使用权房屋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基本案情】薛 王某是杨浦区某处公房的承租人,和老婆薛某、女儿王某某一起居住在该房屋内。2006年,王某某与张某结婚,婚后在外租房居住。2009年12月,王某作为承租人与拆迁人签订《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使用货币补偿)》,该协议载明各类拆迁补偿安置款总额为106万元,王某一户作为购买了从拆迁人手中购得航头镇某处三室一厅一套,该套房屋的售价为53万元,产权登记在王某和薛某名下。另外还有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而共同居住人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此处的“其他住房”是指福利性质房屋。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以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如果雷同,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将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原告秦先生起诉称:2016年12月15日我通过第三人介绍,购买坐落甲市乙区房屋,当日因我无法赶到第三人处,第三人便以买方名义与被告曹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主要内容:卖方曹先生,买方甲市乙区L中介公司,买卖房屋坐落甲市乙区,该房建筑面积126平方米,地下室面
上海房产律师丁学明 联系方式:152-0191-1640 微信号:dxm1640一般而言,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子被查封,属于因卖房人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卖房人构成违约。买房人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房人支付违约金【包括逾期违约金(一般是日万分之五)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已付款或房屋总价的20%)】。但是,如果房子被查封并没有影响到卖房人履行
静安区宝山路街道257、258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0号)2、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1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3、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
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构成容留卖淫罪。这里的场所不局限于房屋,车辆、船舶等也可作为提供卖淫的场所。本罪要求主观上存在故意,不知情而提供场所或便利条件的不构成本罪。案情介绍:梁老太年过七十,在镇上开了一个小旅馆,由于设施老旧,加之疫情因素,旅馆生意非常惨淡。梁老太眼看着旅馆生意不好,开始打起了歪心思。由于小镇是当地传统的农村大集场所,每到赶大集的日子,就有嫖客来镇子上嫖娼。梁老太便和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办?首先,分两种情况,逾期交房是否超过90天。 没超过90天,开发商按日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超过90天,购房者可以选择:1、解除合同退房,拿违约金;2、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仍应向购房者按日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免责条款。 以下截取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模板。一般来说,开发商都会给自己设计免责条款,到底疫情原因算不算逾期交房,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解除合
很多夫妻在婚姻道路的中途会选择离婚,其中的原因各不相同。由于我国的公民是具有婚姻自由的,所以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就可以通过离婚结束夫妻关系。然而很多人对于离婚的过程还不是十分了解,例如分不清离婚申请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区别。离婚申请登记是指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
伪造材料、身份等骗取国家社保基金、医保基金款项属于诈骗行为, 一旦被发现,骗取的款项会被要求退回,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案情介绍:2009年,为解决石油、煤炭、化工等多个行业从业人员的养老问题,国家出台了为“五七工”办理社保退休的政策。按照这个政策,张某的母亲金某符合办理条件,但金某已经去世。张某就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连襟的母亲马某,让马某冒充张某已故母
社会上一直流传着靠买所谓的原始股而一夜暴富暴富的传说,但一定要小心这可能是一场骗局。案情介绍:蒋某、许某等人发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中的一些股票流通性很差,股票交易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便有了不法的想法。蒋某等人成立了A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环保科技的研发、技术咨询、环保设备销售等,不具有需中国证监会许可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和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房屋拆迁中,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屋住了几十年,突然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当事人并不清楚房子到底哪里违建了,不清不楚的就被要求在限期内拆除,否则将进行强制执行。征地拆迁中,谁可以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想要拆除违建要经过哪些合法的程序呢?
上海市闸北区天潼路某处房屋2010年被拆迁,共取得拆迁补偿款248万多元。该房屋系公房,承租人是薛某,共有薛某夫妇及3个女儿、大女儿的丈夫和小孩、二女儿的小孩及薛某妹妹一家三口11个户口。薛某在取得拆迁补偿款后拒绝安置薛某妹妹一家三口,在多次协商未果后,薛某妹妹找到律师代理起诉。 律师在调取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房保障托底认定报告》《配套商品房供应单》、《住房配售单》等材料后发现,该房屋因为
原告诉称张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宅院因拆迁所取得的全部收益5920936元中的30%即1776280.8元支付给原告;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之夫李四与被告系兄弟关系。2009年3月25日,就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号宅院的权属问题,原、被告及被告其余兄弟姐妹共同签署协议书一份。该协议书约定,如遇北京市朝阳区一号宅院拆迁,则李七可取得拆迁利益的70%,
网络赌博害人害己,在网络赌博行业从业更是触犯刑法,获得的收入也是非法收入,会面临被追缴没收的风险,切莫贪图一时利益,偷鸡不成蚀把米。案情介绍:小丽是一名90后,因学历不高,一直没有比较正当的工作。某次找工作的时候被推荐去菲律宾给赌博集团当客服,小丽被高薪诱惑,便去了菲律宾,受雇成为某境外网络赌博集团的客服。该境外网络赌博集团在菲律宾有办公室,主要吸引中国公民进行网络赌博。该网络赌博集团老板代号饼哥
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靳双权(13426037149)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确权、腾退房屋、公房纠纷、央产房、军产房等房产纠纷案件。从业十五余年,带领专业房产法律团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现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案例,希望可以帮助到读者。(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原告诉称金某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黄浦区复兴东路69地块(东块)评估均价5053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黄浦区复兴东路69地块(西块)评估均价5056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3、黄浦区厦门路地块(110、111、133、134街坊)评估均价5417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4、黄浦区福州路地块评估均价5582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5、黄浦区69街坊房屋评估均价5489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6、黄浦区505街坊房屋评估均价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违法建筑无论是在何时可能都会没有补偿且也有可能被拆除,即使有补偿也是极低的。据此,在现如今的征地拆迁中,可能很多老百姓都已经察觉到,只要房子遇到拆迁,那么多数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事实。此前凯诺律师就代理过多起这样的案子,后来在凯诺拆迁律师团队的努力下,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违法建筑是谁都可以口头认定吗? 关于什么是违法建筑我们此前说过很多次,就是指违建者在建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在收到补偿决定等文件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那也就是说
公有承租房屋内的共同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根据不同的规定有不同的说法,而很多居民认为在被征收房屋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就应当被认定为同住人,如果户口都不在公有承租房屋内的话,那么肯定不是同住人。针对这一说法,我提出我们团队观点,并有实务案例佐证。 户口并非是同住人的必然条件,即使户口不在被征收或者被拆迁公房内,仍然有作为同住人的可能,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一种严重妨害我国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不仅不利于我国对进出境人员的管控和规范,还会滋生其他违法犯罪问题。案情介绍:张三在上海开了一家A公司。2015年,他发现一些不符合居留条件的外国人想继续在境内居留,需要办理居留许可证,遂动起了歪脑筋。他首先以A公司的名义在网上打广告,招揽一些需要在我国境内居留的外国籍人员。然后指使公司员工李四与某酒店员工王五合作,为这些人开具《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