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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年在郫县三道堰买了套二首合同小产权房,有小产权本,是当时开发商和政府修的,当时我买小产权不能过户`所以现在房屋名子不是我的,听说要拆迁不知能赔还我本金吗

问题描述

我12年在郫县三道堰买了套二首合同小产权房,有小产权本,是当时开发商和政府修的,当时我买小产权不能过户`所以现在房屋名子不是我的,听说要拆迁不知能赔还我本金吗
1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

以上是对大同拆迁房屋过户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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