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而共同居住人是指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此处的“其他住房”是指福利性质房屋。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也可认定为共同居住人。
那么拆迁征收中“他处有房”、“他处无房”究竟如何让认定,究竟什么样房屋的属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上海资深拆迁征收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黄海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案例,上海地区司法实践中认为,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
按照房产证取得的时间起算,如需帮助请和我联系
根据199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对房地产权利人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分三种颜色,四种类型。房产证有绿证、红证、黄证之分,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同房地产权益实行分类发放和管理的需要,绿、红、黄三证的房地产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的房地产权利。绿色权利:颁发给拥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转让地块上房地产的权利人,该证所记载的房地产可直接进入房地
按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1、农村籍退伍军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参保,缴费年限最少应达到15年以上(当兵服兵役年限可按规定视为缴费年限。)2、农村退伍军人如果现在是城镇户口,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局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以从农转非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劳动合同工资低,实际工资高是合理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公有承租房屋内的共同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根据不同的规定有不同的说法,而很多居民认为在被征收房屋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就应当被认定为同住人,如果户口都不在公有承租房屋内的话,那么肯定不是同住人。针对这一说法,我提出我们团队观点,并有实务案例佐证。 户口并非是同住人的必然条件,即使户口不在被征收或者被拆迁公房内,仍然有作为同住人的可能,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托底保障”又叫“居住困难户的优先保障”,即给予居住困难户的一种保障补贴。该户的“三块砖头钱”÷该户的居住困难户人数÷该地块的折算单价,结果如果小于22,则该户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符合“托底保障”。其中折算单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公布。 折算公式为:人均居住面积=被征收居住房屋补偿金额÷折算单价÷居住困难户人数(先认定)。 “托底保障补贴”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比“三块砖头钱”多出来的那一部分补贴。保障补
上海房产律师丁学明 联系方式:152-0191-1640 微信号:dxm1640一般而言,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子被查封,属于因卖房人的原因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卖房人构成违约。买房人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房人支付违约金【包括逾期违约金(一般是日万分之五)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是已付款或房屋总价的20%)】。但是,如果房子被查封并没有影响到卖房人履行
【基本案情】薛 王某是杨浦区某处公房的承租人,和老婆薛某、女儿王某某一起居住在该房屋内。2006年,王某某与张某结婚,婚后在外租房居住。2009年12月,王某作为承租人与拆迁人签订《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使用货币补偿)》,该协议载明各类拆迁补偿安置款总额为106万元,王某一户作为购买了从拆迁人手中购得航头镇某处三室一厅一套,该套房屋的售价为53万元,产权登记在王某和薛某名下。另外还有
静安区宝山路街道257、258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0号)2、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1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3、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城市出于规划发展的需要都会选择对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那么你知道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属于政府机关。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 具体工作: (一)
一、什么样的房屋拆迁属于棚改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
你好,关于弓弩违法吗, 弩是指利用弹簧装置发射箭头、钢球的器具,一般用于狩猎, 其杀伤力较强,可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弩与管制刀具一样属于管制器具,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更不能经营和运输。要是私自经销(直销)此类产品是会被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
一、什么样的房屋拆迁属于棚户区,拆迁如何补偿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具体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棚户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1.城市棚户区改造包括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镇危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城中村和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等类型。2.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指位于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企业
一、什么样的房屋征收属于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二、棚户区改造如何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可是商品房用途一栏是“商住”可能是开发商呈报审批地块建筑为商住两用性质了。只要土地规划许可证上写的用途为商住,不是开发商任意修改的,就没有问题。用途为商住说的是所开发的楼盘是既有商业又有住宅。因购买的是住宅,所以房屋只做住宅使用,如果购买商业,只做商业使用。只要是水电都是民用的就没有问题,商水商电就比较贵了,而且商用只能50年。
我的理解:就业是指“为维持基本生活而从事的各种劳动行为”。如果你妻子是协助你共同经营生意的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就业”。
以谈对象的名义被骗了三万能报案,构成诈骗罪,可以报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
刑事方面估计是轻微伤
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而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一般没有房产证,只有使用权,但在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允许申请房产证。 一、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 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本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使用权。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能转让,而土地之上的房屋实行房随地走的原则,即土地不能转让的情况下,房子也不享有转让的权利。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