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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揭开冤假错案的真相之一——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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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揭开冤假错案的真相之一——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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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冤假错案的真相——刑讯逼供

1998年4月22日上午,昆明市民老张出来溜街,发现一辆警用昌河车静静地停在街边,出于好奇,老张隔着车窗往里面看:一男一女歪躺在座椅上,二人胸部满是血迹。

老张一路小跑到派出所报案,警方接警后,迅速调集警察封锁现场,并查明死者身份:男的是昆明市所辖的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晓波,女的是昆明市公安局民警王湘。

二人双双中枪而亡,而犯罪分子所用之枪,乃是张晓波随身携带的“七七式手枪。”

警方破案的同时,昆明市戒毒所民警杜培武正在为联系不上自己的妻子王湘而焦虑不安,杜培武决定拨打110报警,经过一夜无眠,杜培武呆呆地坐在家里,忍不住流眼泪,下午2点左右,戒毒所的领导来到杜培武的家里,问他吃饭没有,杜培武说没有,领导说那就一块吃点,杜培武虽没有心情吃饭,但又不好意思拒绝领导的好意,就和领导一块下楼,坐上领导的车去吃饭。

可是,领导驾车没有去饭店,却来到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车刚到门口停下来,突然过来几个人拉开车门,拉下车按到在地,并带上铐子,身为警察的杜培武突然明白:自己成了杀害妻子的嫌疑人。

几名办案人员开始突审杜培武,从被抓的那天起,经过10天的审讯,警方一无所获,警方没有放人,把杜培武关在自己曾经工作的戒毒所,并享受单间待遇,不准任何人会见,但还是没有获取口供。

从6月30日到7月19日的整整20天,发生了令杜培武终身难忘的审讯,经过20天的折磨,曾经身壮如牛的杜培武变成目光呆滞、步履蹒跚,双手腕及双脚踝被手铐、脚镣吊烂、化脓,手背乌青,警方终于获得口供:杜培武发现妻子王湘与张晓波的婚外情后,被告人杜培武相约见面后,杜培武骗得张晓波随身携带的手枪,用枪杀害张晓波、王湘。

1998年10月20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杜培武构成故意杀人罪。杜培武的委托的两位律师作了无罪辩护。

杜培武当庭翻供,并当庭展示刑讯逼供时留在自己身上的伤情,法院宣布休庭。

1999年1月15日,昆明中院二次开庭,杜培武当庭对法官说:我有刑讯逼供的证据。法官让其出示,杜培武从裤子里扯出隐痛血迹斑斑的衣服,对法庭说:这就是我当时穿在身上被他们打烂的衣服,法官训斥杜培武:不要再纠缠这些问题,你说没有杀人,拿出证据。

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以杜培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杜培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杜培武依法提起上诉。

1999年11月1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9年12月8日,杜培武被送到关押重刑犯的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2000年4月23日,昆明警方破获一个以派出所民警杨勇为首的特大劫车杀人团伙案,该团伙劣迹斑斑:共杀害19人(其中警察3人,联防队员3人,现役军人1人,女性2人),盗抢机动车20辆。

警察在审讯杨勇时说:你泯灭人性,对自己的同行(警察)下手。没想到杨勇反唇相讥笑道:你们比我也好不到哪去,为了破案,拿同行下手,差一点没有杀了他,张晓波和王湘是我杀的,你们却把杜培武逼成杀人犯。

哈哈哈哈……

负责审讯杨勇的警察立即把这一消息报告给领导,领导当即责成成立专案组复查此案,后来,经过公安、检察院、法院的相关程序,杜培武被无罪释放。

作为律师,我想说的是:

1、如果不严厉禁止刑讯逼供,谁都有可能成为刑讯逼供的受害人。

2、法院如果不坚持疑罪从无,冤假错案随时都会发生。

    我是刘豫光律师,关注我,了解更多的真实的法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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