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房产分割外,离婚财产分割涉及股票的也比较常见。杭州离婚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的问题当事人比较难理解。
本篇文章李晓娟律师主要讲解一方婚前购买股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股票,离婚时是否分割,需要根据婚后是否操作股票以及具体操作行为来区分。
一、如果对于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一直没有卖出买入,那么该股票价格变动为纯市场因素导致的自然增值,离婚时不管是否存在增值、增值多少都仍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主张分割。
二、如果对于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有持续的卖出买进的操作,则将视作一方在婚内的再投资行为,婚后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
综上,婚前购买的股票,若婚后没有操作,则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若婚后有卖出买进等投资操作行为,则婚后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有婚姻法律问题,一定要找专业婚姻律师解决。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25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结婚,父母经常会给予金钱帮助;子女买房,父母往往也会帮助出资。那么,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婚前出资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之前,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其自己子女的赠与;如果是出资购买房产,那么,受赠一方子女理应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二)婚后出资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之后,那么,对该出资性质的认定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
婚后购买的保险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若保险受益人为购买人自己或夫妻另一方的,除另有约定外,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受益人为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则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车子是否为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您好,不一定的。“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婚前男方首付,房子写女方名的一般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但在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么即使写的是女方名字,也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对房产进行分割的话,一般都是女方获得房子,然后给男方补偿。
为了简单明了的讲明白相关法律问题,以下举个简单的小例子。(故事纯属虚构,但涉及到的法律观点却很有价值。)女方是独生女。女方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早年已去世。2015年,女方父亲去世,因女方母亲尚在,未分割遗产。2017年,女方与男方登记结婚。对于女方来说,可能会面临如下法律问题:1.结婚后,继承父亲的遗产的话,继承得来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若母亲百年之后,母亲的遗产怎么办?3.现在夫妻感情
拆迁安置补偿款通常来讲,主要分为针对房屋或者宅基地的补偿,以及针对被拆迁人口的补偿,通俗地来说针对“地”、“房”以及“人”的补偿。那么,父母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项目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的项目: 一、宅基地补偿款 宅基地补偿款一般来说是针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的补偿,也就是针对“地”的补偿,这一类的补偿款一般是根据宅基地的面积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由拆迁项目的拆迁政策来实际确
1、不算。2、婚前财产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是个人财产。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这个无法证明,大学可以夫妻婚内做个财产协议约定陪嫁的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在婚姻生活中,大多数人都觉得只有掌握了家里的经济大权,婚姻才有安全感。老公的工资该不该上交?一直是历史性难题,今天就给大家分析分析,工资上交给老婆有没有法律依据呢?一、“老公的工资”属于什么性质的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篇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
你好,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首先需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法院会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一般来说,父母过户给子女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过户给夫妻一人的除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父母过户给子女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
现在很多年轻人在结婚前都会考虑购买新房,由于现在房价居高不下,购买房屋就成了家庭的巨大支出之一,于是,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那么,婚前买房婚后才办房产证,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把另一方名字加上,这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是算共同财产的。2、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结婚后也没有把另一方名字加上的,这显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3、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该方财产
您的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婚前赠与,已经完成过户,房产登记状态为男方单独所有,应当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的单独赠与,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后赠与,要区分是否存在明确约定。如果男方父母与男女双方无任何约定,那么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所得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也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大概率要平均分割。如果双
婚前个人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答:首先,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款很容易和婚后财产混同,就无法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婚前财产范围和婚后的安排。如果,实在不方便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建议将婚前存款单独存放,避免与婚后财产混同。
1、属于。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前领取的或应当在离婚前领取的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以后发生并领取的养老金则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属于共同财产,加名字不需要你公证。【法律依据】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
婚前男方父母出的首付,属于对该男子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夫妻两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