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办理的几起诉讼案件都涉及到顶账房。所谓顶账房,是指开发商抵账给施工方或其他合作方的房子。这一类房子在市场上交易价格普遍是低于开发商出售价格的。
因此有不少人会考虑购买顶账房。那么购买顶账房与从开发商那里直接购房相比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一类顶账房,是开发商将房子抵给工程方后,并未办理网签,而是由工程方交纳部分定金,然后再由工程方寻找买家,开发商与买家直接签合同,买家将房款打给开发商后,开发商按照与工程方抵账的价格向工程方支付款项。
这一类顶账房,各种手续都是与开发商处办理,合同卖房一方也是开发商,合同也是一手房购房合同,风险与普通购买房屋的风险一样。
2、还有一类顶账房,是开发商将房子抵给工程方,并办理了网签。这一类顶账房在购买时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主要体现在改合同困难。
因为顶账房的价格比售楼处普遍低几万元,影响售楼处卖房。所以,有的客户购买了这类顶账房后却迟迟改不了合同,办不了不动产权证。
因此购买这类顶账房时还是要比较慎重的。
作者;张花鲜律师 18954365769
婚后购房时,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婚都结了,买的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都一样。”就是因为这句话,房屋很可能会仅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种房屋登记方式安全吗?本文以夫妻共有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为例,细数那些女方看不到的法律风险。一、男方擅自出卖房屋女方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不经过我的同意男方能把房屋卖掉吗?实务中,只要男方想单方面出卖房屋,总会有办法的。关键来看男方擅自出卖
很多人不清楚购买顶账房如何签合同,一般1.购买顶帐房之前一定明确的一个道理,去房产局看房子的登记情况,一定要知道这个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如果对方都不能证明是他的,你不是花冤枉钱吗?你要说了,房子都是人家开发的能不是人家的吗,那么我告诉你,如果他因为资金问题,在XX行做了抵押,那么房子就是XX行的,而不是开发商的,明白?你去房产局还要查,这个房子是否已经被售出,防止以顶帐房名义,一房多卖。2.如果这
你好 如果这家公司涉及洗钱的话,你肯定难逃干系
房屋“垫资”业务,一般出现在购房过程中,当购房人首付不足时或卖房人按揭贷款尚未清偿时,由中介公司或抵押担保公司拿出资金,帮助购房人补足首付款或卖房人清偿按揭款以帮助其顺利交易的业务,房地产业内称之为“过桥资金”。一、二手房买卖解押交易常规流程签定买卖协议→买方付首付款→卖方解押→房管局交易(同时买方申请按揭贷款)→出件再抵押→银行取他项权证后放款在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卖方出售时房产还处在
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的法律风险
引言:在经营过程中,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的现象比较常见。如果只是个人替公司代收款项,代收后将款项转交公司的,还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在法律上也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如果个人收款后不交给公司,而是直接个人支配使用,这种情况就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了。本文对此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分析。一、民事连带责任法律风险法人人格及财产的独立性,股东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律的核心规则。以个人账户收取公司款项而不返还,直接导致个人
律师观点分析“挂名“的法律风险及退出分析 ——挂名法代、董事、监事退出分析 内容摘要:很多当事人因在公司任职、身份信息被冒用等原因,在公司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大多数当事人未意识到担任公司挂名法代、董事带来的法律风险,致使自身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本文从挂名法代、董事、监事的类型,挂名法代、董事、监事的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的审理思路及面
房屋代持,也就是大众所说的借名买房,一般都是由于出资人没有购房资格或为了规避其他法律风险,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产权登记。但由于我国实施的是物权公示制度,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房屋代持对于出资人来说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 首先,房屋代持合同是否合法?目前,我国并没有对房屋代持行为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
对公司没有什么好处。如果一旦发生工伤事件,将要求单位承担责任。最好签订劳务协议,并明确好单位应承担的责任等。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
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如何规避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产生代持股份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某些实际出资人基于某种考虑不愿意显示于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机关的备案文件之中;为了规避公司法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200人以下);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为了规避国家法律
【导读】:股份代持的行为是很普遍的,股份代持之所以存在,其意义在于:某些出资人不方便或者基于其他考虑而不愿意显示于公司股东名册或登记机关的备案文件之中,于是找寻一个值得信赖并愿意为自己担任名义股东的人来代持股份,然而股份代持的法律风险却客观存在。 一、股份代持双方的法律风险基于以上法律要点,归纳股份代持双方的法律风险如下:(一)实际出资人可能面临的风险:1.股份代持协议因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而无
第一部分:房地产资产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以及解决方案一、标的公司的其他资产权属的法律问题 作为股权的转让方来说转让公司的目的仅仅是转让公司的房地产资产为了避税,而不涉及其他资产(如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然而,在实际股权转让中,作为股权转让方往往只会注意公司的债权、固定资产,对于公司的知识产权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股权转让方来说,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即丧失标的公司的股东权利,同时
设立一人公司的法律风险
裁判要旨鹿业发展公司和海南省鹿场存在一人同时或者前后兼任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农牧业总公司、鹿业发展公司和海南省鹿场亦曾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均出具《证明》称该两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足以证明两公司在人员上是混同的。因此,虽然鹿业发展公司与海南省鹿场表面上是彼此独立的公司,但两公司之间已实际构成了人格混同,其行为违背了法人制度设立的宗旨,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因此,本案与最高
“借名买车”是近年来新兴的产物。随着对我国对机动车管理和控制越来越严格,以及机动车限购政策的执行,购车指标成为紧俏资源。如今“屡摇不中”的人们又有了新的策略,那就是“借名买车”。借名买车,顾名思义,就是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机动车或者说买购车的指标,实际自己出资购买并使用机动车的行为。然而近年来随着借名买车现象的火热,有关借名买车的纠纷也层出不穷。 很多人不假思索地把并不需要的购车指标卖给甚至是赠送给他
作者:曾华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专利代理师由于法律意识缺乏,许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有的是亲戚挂名,有的是转让后未办理变更手续,其后果是很多业主无缘无故就成为了“冤大头”。案例:李某于2009年开设一家川菜馆,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由于经营面临亏损,无奈之下,李某决定将自己经营的这家餐馆转让给别人。张某闻讯,决定接手该餐
实践中,用人单位为减少用工成本,或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而不缴纳社保,在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约定由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社保补贴、随工资发放。双方的约定是否有效,对用人单位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01社保补贴的返还经查阅大量案例,在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各地一般都支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返还社保,用人单位主张返还社保,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有关于社保补贴的明确约定,必须证明已发放社保补贴,且与工资能明确拆分。劳动
在正常的商业交往中,应是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买方在收货后,当即或者在约定时间内向卖方结清货款。依据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在付款后卖方才出具发票,发票为付款的凭证,付款方收到了发票,说明收款方确已收到了相应款项。 二、“先开发票后付款”是一种商业交易习惯 “先开发票后付款”在某些行业和领域,已为商家们所认同,成为一种商业交易习惯,广泛存在。 先开发票后付款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1、买方要求财务部必须
(一)表见代理风险。主要指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造成的风险。(二)由“关系章”、“人情章”带来的风险。从实际发生的多起公章纠纷来看,相当一部分法律风险是由于公章管理人员缺乏原则性、纪律性,违反印章管理制度,服从或威慑于领导的授意安排所造成。这种主观性很强的违规有上升之势,造成的风险不可小觑。(三)保管、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公章外借、随意摆放、交接不清等违规操作都是风险隐患
交通事故找人顶包和替人顶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