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的法律风险

问题描述

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的法律风险
1个回答

婚后购房时,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婚都结了,买的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都一样。”就是因为这句话,房屋很可能会仅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这种房屋登记方式安全吗?

本文以夫妻共有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为例,细数那些女方看不到的法律风险。

一、男方擅自出卖房屋

女方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共有房产,不经过我的同意男方能把房屋卖掉吗?

实务中,只要男方想单方面出卖房屋,总会有办法的。

关键来看男方擅自出卖房屋后,会给女方带来什么麻烦。

1、女方可以主张追回房屋吗?有点难度,或者说希望不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法律规定怎么理解呢?

也就是说房屋买受人如果是善意的,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法院会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

2、女方要求分割卖房款总可以吧?

当然是可以的。

但房子卖了多少钱?在男方的哪张银行卡里?现在还剩多少卖房款?(不要指望男方会主动告知女方。即使男方告知了,女方也未必相信啊。

想要弄清楚以上问题,就得起诉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可能会有阴阳合同。房管局备案的合同中的房屋价款可能也不是真实的房屋成交价格。女方需要起诉男方和买受人,通过诉讼来了解卖房款的相关信息。

二、男方擅自抵押房屋

这次直接上答案,男方可以单方面将房屋抵押出去。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人依法取得抵押权。至于男方将房屋的抵押贷款用于什么地方了,鬼才知道。

1、女方可以主张抵押合同无效吗?

可以是可以,这是女方的诉讼权利。但想要得到法院的支持比较困难。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抵押权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男方还不上钱怎么办?

女方帮忙还呗,不还怎么办呢?眼睁睁看着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拍卖房子,然后女方无家可归吗?

三、男方擅自设立居住权

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增加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的用益物权。

男方照样可以擅自为他人设立居住权。当居住权人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居住权,则为善意第三人,居住权是有效的。这一点跟男方擅自卖房、抵押房屋时,善意取得的规则是一样的。

试想一下,明明是夫妻共同房产,女方想住房子时,房屋上有他人的居住权,是多么糟心的一件事儿啊。

总结:

婚姻中,上述法律风险一旦发生,房屋非产权登记一方就会面临不少麻烦,甚至会陷入到漫长的诉讼中。

婚后购买的房屋采取哪种登记方式才是相对安全的呢?

没错,方法很简单,房子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比较好。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