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精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此处的法定职责,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等规定,具有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直接进行处理、直接解决行政管理相对人诉求的职责,不应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本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层级监督、内部管理职责。
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一般应当向具有直接管理职责,能够直接解决其具体请求的行政机关提出。
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具有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投诉、举报、反映,要求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监督、督促具有相应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也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daibiao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裁判文号:(2017)最高法行申6527号
裁判精要:关于案涉《土地置换协议》的效力问题,该协议明确约定了置换土地的地块、位置、价格等内容,因此,其性质应为土地出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据此,土地出让合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要式合同,应当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中华人民共
【裁判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但此处两种举证责任在证明目的、证明对象、不利后果等方面并非完全一致,具体而言,对于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无法认定的巨额损失是否存在,原告仍应
导读:好的行政起诉状是顺利启动行政诉讼的开始,但有些当事人往往不太注重行政起诉状,觉得庭审过程更重要,殊不知这是错误的想法。法律文书的草拟与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举证、质证及辩论是同样重要的。不少当事人因写错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等情况,而致使自身合法利益无法通过行政诉讼得到有效的保护,故本文今日就“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起诉状的书写要点,进行简述,以便当事人吸取经验及适用。一、要以适格
【裁判要点】 在法律规定非常明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与当事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合同》及相关补偿约定明显缺乏依据,构成无效行政行为。一、二审法院虽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但认定行政机关与当事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合同》不具有无效情形,故构成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裁判要旨】当事人对2015年5月1日之后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随时提起确认无效请求,不受起诉期限限制。同时,为避免出现当事人滥用确认无效诉讼请求以规避起诉期限制度的情况,原告一方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属于无效情形举证,被告一方亦可提出证据否定对方主张。人民法院应当对行政行为是否属于无效情形进行审查,认为行政行为属于无效情形的,则不受起诉期限限制;认为行政行为不属于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予以释明。
【亲办案例】医院“伪造假病历”,法院判全责,医院赔偿72万元!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病历资料起着还原事实真相、明确责任比例等至关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实中,医疗机构篡改病历现象并不少见,某些医院完全忽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竟然伪造患者家属签字,对病历资料进行添加、伪造、篡改、隐匿。此举严重违反了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除了相关人员受到院方处罚、道德谴责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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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一、案情简介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1年间,被告单位华某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欧某某和时任华某集团财务总监的被告人饶某某、吴某某等人合谋决定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华某集团组织其实际控制的下属公司被告单位某盛公司、某能公司、某池公司、某龙公司和某丰公司,互相开具并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饶某某等人得到欧某某的授意后,安排华某集团负责财务会计核算的被告人冼某某等人统筹上述公司的增值税专
育龄期的妇女,有一部分人为了达到有效避孕的目的,经常会采取各种方法来避孕。其中,在宫内放置节育环,就是一种很常见的避孕方式。过了育龄期,进入绝经年龄后,大部分人就会选择将宫内节育器取出。很多人觉得这种避孕方式很安全,殊不知,手术都是有风险的。【案情简介】2020年1月19日,项某因“绝经8年余,要求取环”,入住A医院取节育环,初步诊断:1.子宫内节育器嵌顿,2.子宫内节育器移位,3.子宫肌瘤。1月
【裁判要旨】 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政确认行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的主要内容应当是承包方是否依法享有合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以户为单位依法才享有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权利。户籍已经迁出、不再尽本村村民义务,且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已经享有村民
律师观点分析“直肠癌”病死率极高,其病死率在消化系统恶性肿瘤中仅次于胃癌、食管癌和肝癌。下面这个案件的主人公就患上了这种病并不幸去世。患者包先生在昆医附二院进行了直肠癌手术后第8天死亡,一面是医院口中“直肠癌”超高的病死率,另一面是家属心中重重的疑点,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患者手术后8天死亡患者包先生从在昆医附二院手术至死亡仅8天时间。对于包先生的死亡原因,包先生的家属和医院之间一直不能达成共识,存在
重要提醒:近期很多假冒律本律师名义对外宣传,请大家认准该官方唯一公众号,谨防被骗在律本律师众多代理案件中,因外贸经营收款导致银行卡被冻结比较多,部分卡主被冻结后会选择等待冻结期满,但越来越多的人在银行卡被冻结一段期间后被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扣划,甚至有的卡主被公安机关冻结不到一个月就被强制划扣的,这无疑给外贸经营者带来巨大的交易风险及财产损失。本案中当事人银行卡因收到外贸货款被公安机关冻结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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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行法律规定了公民有申请行政机关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也规定了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一般期限;此外,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但其却未履行时,当事人可不受前述履职期限限制提起行政诉讼。但实践中,存在不少当事人以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为由,所提起的行政诉讼,不被法院受理或被法院裁定驳回的情况。那么当事人的起诉为什么被驳回,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简要解析。一
最高法: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建筑,行政机关无权强制拆除,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裁判要点】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据此,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法建筑,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律师观点分析当患者身患不治之症或者低治愈率的伤病前往医院诊治,由于医生的过失诊治致患者死亡或残疾的案件,法律责任应当怎样评判呢?该类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医生的过失行为与患者本身的疾病结合导致最终损害结果的发生,即使医生尽到注意义务,患者的存活或治愈也仅是一个机会、一种可能性。在上述情况下,医疗机构能否以患者身患不治之症主张免除自己的责任?本案判决表明医疗机构虽然不应当对患者的死亡或残疾承担全部责任,但
【裁判要旨】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是属于行政性的还是司法性的,所产生的争议寻求何种救济途径,历来存在争议。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如认为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合法,目前可以有以下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审查程序中提出异议。二是对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当事人如认为人民法院违法受理和审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并裁定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
案例:居间合同纠纷案 原告: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被告:张某(化名) 委托人为原告某房地产经纪公司。 案件处理结果:一审胜诉,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居间费用 基本事实:2017年被告张某与余某经原告经纪公司提供居间服务签订了《恒大世纪广场房屋买卖合同》。该房产余某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仅是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了本合同订立后,视为丙方参与了居间交易,并提供了相应的居间服务,被告应按照
【案件提要】刑事辩护:涉嫌诈骗200多万,最终被判缓刑——君澜(上海)合伙人邵丹律师成功辩护标签:刑事辩护丨有期徒刑丨诈骗丨【办案过程】2017年10月当事人黄某因涉嫌诈骗200多万被刑事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刑罚可判处无期徒刑,家属心急如焚,委托了邵律师作为辩护人。邵律师接手本案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情后邵律师在审查逮捕阶段就向检察机关提出了黄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
一、违约方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主张解除合同获支持裁判要旨:一、当违约情况发生时,继续履行是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首选方式。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由于继续履行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更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但是,当继续履行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就不应再将其作为判令违约方承担责任的方式。二、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