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及滥用职权罪,追诉标准主要以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涉及到此两种犯罪的,几乎都是多因一果,司法实践中到底追究到何种程度?
理论及实务界专家学者一直也未达成一致,在二审上下级检察院均支持抗诉情形下,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处无罪,个人认为“(2019)桂10刑终314号”刑事裁定书对本案的论述值得学习。
以下为判决书节选: “我们也坚持认为,财会人员对所经手管理的财物,从完美的角度,就应该以谨慎的态度、专业的眼光走合规的流程,二原审被告人没有负起该负的责任,确属失职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
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玉珍、黄荣当在履行执行款物财务管理过程中,确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原执行局局长韦某在主导履行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不作为及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其余相关责任人亦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上述人员的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而形成的制度漏洞是导致被罪犯罗某利用于实施贪污行为的共同原因,二原审被告人的失职行为较之韦某及其他责任人的失职行为,均非最主要的直接的原因,其社会危害性显然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不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抗诉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9)新42刑终253号案件类型:刑事 判决审判日期:2020-01-13案由:诈骗罪审理经过塔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怀某某犯诈骗罪一案,于2019年3月12日作出(2019)新4201刑终32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怀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指派检
审理法院: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0)豫14刑终6号案件类型:刑事 判决审判日期:2020-02-28案由:诈骗罪审理经过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一案,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2019)豫1481刑初834号刑事判决,陈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查明原
案??由 开设赌场罪 案??号 (2021)云05刑终46号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赵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20年11月20日作出(2020)云0502刑初825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赵某某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赵某某,并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审理法院: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甘蔚萍 李道珍王超刚案号:(2019)皖0503刑初371号案件类型:刑事 判决审判日期:2019-12-23案由:强制猥亵、侮辱罪审理经过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花检刑诉〔2019〕78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犯强制猥亵罪,于2019年12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某出庭支持公诉
案??由 开设赌场罪 案??号 (2021)陕07刑终58号 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城固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席某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21年1月15日作出(2021)陕0722刑初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席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无异议。本院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
案由 合同诈骗 案号 (2021)辽14刑终158号 兴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兴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魏某某合同诈骗一案,于2021年4月16日作出(2021)辽1481刑初5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魏某某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讯问上诉人魏某某并听取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19年7月
案??由 受贿 案??号 (2020)浙01刑终588号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某某犯受贿罪一案,于2020年8月21日作出(2020)浙0103刑初44号刑事判决。钟某某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安峰及张佳敏出庭履行职务。钟某某及其辩护人魏柏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浙江省高级
审理法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20)吉24刑终40号案件类型:刑事案由:开设赌场罪裁判日期:2020-04-07审理经过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审理安图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田某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20年1月7日作出(2020)吉2426刑初1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公诉机关安图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原审被告人田某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多因一果致人死亡责任: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事上致人死亡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方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及车辆的具体情况,
“多因一果”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责任份额的确定——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例基本案情2019年11月27日17时12分许,原告朱*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小区门前处撞到停车等候横过道路的第三人沈*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二人均受伤。2019年12月30日,泗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朱*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沈*承担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2019年11月27日17时13分许,被告尤*驾驶车辆登记
?周某某滥用职权案---从多因一果和经济损失是否实际发生寻求有效辩护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 卞恒亮【案情简介】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13年3月,车牌号为苏HXXXXX奥迪A8轿车因质量问题自燃,车主委托淮安宝瑞样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瑞公司)办理退车手续。该公司服务总监张某私自将该车的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和购置附加税完税证明等证件卖给吴某,吴某通过网上发布苏HXXXXX奥迪A8轿车手
根据《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交通肇事多因一果,在存在介入因素的场合下,判断介入因素是否对因果关系的成立产生阻却影响时,一般是通过是否具有“相当性”的判断来加以确定的。在“相当性”的具体判断中,一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1)先行行为导致最后结果发生的概率的高低。概率高者,因果关系存在;反之,不存在。(2)介入因素异常性的大小。介入因素过于异常的,先行行为和最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存在;反之,因果关系
根据《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交通肇事多因一果,在存在介入因素的场合下,判断介入因素是否对因果关系的成立产生阻却影响时,一般是通过是否具有“相当性”的判断来加以确定的。在“相当性”的具体判断中,一般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1)先行行为导致最后结果发生的概率的高低。概率高者,因果关系存在;反之,不存在。(2)介入因素异常性的大小。介入因素过于异常的,先行行为和最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存在;反之,因果关系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玩忽职守罪必须在客观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有无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由此可见,直接经济损失是构成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又是认定玩忽职守罪的主要依据。依照玩忽职守罪的定义,可以将玩忽职守罪的直接经济损失理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如您的权益被侵犯,可以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给您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
你好,收到法院传票可以请律师应诉,也可以自己应诉,需要准备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按时提交到法院,并按时参加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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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遗产如何分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局、科、室):为依法惩处危险驾驶(醉驾)犯罪(以下简称“醉驾”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突出打击重点,规范处理好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关于“醉驾”犯罪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办理“醉驾”案件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