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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总结回答:首先,并非所有劳动者都是竞业限制的义务人,竞业限制义务人限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义务人离职后应:1、劳动者离职后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标准不可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2、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单位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您好,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能否就能得出只要单位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就自动解除的结论呢?【案情简介】甲与乙公司签订的《企业员工
竞业限制是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一种约定义务,并非强制义务,劳动者是有权利拒绝签署的。在职或刚入职时,如果单位要求劳动者签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可能会考虑到能在单位顺利发展,同意签订,在离职时,双方角色强弱转换,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签订。如果在离职时,单位以不办理离职手续作为“要挟”,劳动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自由选择签或不签,单位的“要挟”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选择“不签”被单位针对该怎么办?
姜某于2015年4月1日入职某公司,担任教学部门讲师,工作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培训等内容。2015年7月24日,某公司与姜某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书》,其上载明“姜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其公司业务类型相同或相似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姜某于2018年6月12日以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2个月某公司未向姜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故姜某于8月8日向某公司送达解除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至于
最近有小伙伴咨询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公司让他签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他问能否拒绝签定?一、劳动者能否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对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存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拒绝签署。竞业协议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签订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者离职证明来胁迫劳动者签的,该协议属于因胁迫而订立的竞业限制协议是无效的。二、竞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不签吗?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种种规定里有一条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进行了最大化的保障,那就是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法条中用的是“可以”一词,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选择签订也可以选择不签订。 不签的话,单位可以以此为由辞退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可以不签。根据民法典中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进行了最大化的保障,那就是竞业限制。民法典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法条中用的是“可以”一词,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选择签订也可以选择不签订。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六种单位可以单方面辞退员工且无需支付辞退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但这六种情况中并不包括不签订竞业限
你好,相关规定的意思是,协议没有约定,才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发放。如果有约定,那就直接按约定数额,法律原则上不干涉。如果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才有可能按显示公平要求撤销协议,撤销后才能按法定补充标准计算。
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要审核竞业限制协议关于补偿金支付的周期。即便是约定每月支付,企业至少在3个月未支付之后,才会认定企业违约在先,你才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建议一对一咨询
要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规定。比如:第一,签订竞业协议,规定离职后二年内不能从事同行业工作。第二、今天2018年5月12日离职了,企业要求在2020年5月11日前不能从事同行工作。第三、企业在2018年的5月12日-2020年的5月11日之间需要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竞业费用第四、如果没有支付,员工不受限制第五、这个费用的金额可以在竞业协议里规定,如果没有规定,那么一般处理是工资的30%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单位如何取证搜集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据,首先是要通过各方渠道了解该员工的合同签订和社保缴纳情况,即使相关部门无法为公司提供证据,只要事实存在,诉讼过程中,亦可申请由法院就相关事宜调查取证。在员工在合同及社保缴纳情况的相关事实做好充分准备,通过诉前 “正规途径”搜集证据基本已无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到诉讼需要,公司可考虑通过以下方式搜集证据:(1)安排专人在竞争对手
三个月内如果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并支付6个月竞业限制补偿金。
【基本案情】2008年7月14日,许某进入某康复中心工作,担任培训老师一职。之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7月至2012年9月某康复中心为许某缴纳了社会保险。2012年6月18日,双方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300元;乙方许某违反协议所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万元。2012年10月2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了,单位如何取证呢?吕飞律师回答:现在这个社会,有点本事的人,都想着成为合伙人,或者高管,拿高工资,如果企业没有满足这些员工的胃口,员工必然跳槽,员工一旦跳槽,特别是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核心资源的人跳槽,必然会成为公司的竞争对手,必然给公司巨大的打击,这些人一般都是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虽然这些人确实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办法拿到证据,也是不行的,用人单位不知道
竞业限制的补偿金一般是要按月发放的。但当事人依法另有约定的,可以约定按年发放,也可以约定一次性发放。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以。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未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该竞业限制无效以终止。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竞业限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竞业限制协议满足以下条件的,有法律效力: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其他。竞业限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
竞业限制协议能拒签。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的保密义务,员工不得拒绝,而竞业限制协议在劳动合同签订、续签或者离职时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签订,企业不得强行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