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奶奶去世后,爷爷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孙女,赠与合同的效力您如何来”判”?二、如果您起草的《离婚协议书》约定了共有房屋赠与子女,子女到底有没有原告主体资格?
三、一方有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应该怎么分,您提供的咨询精准吗?四、邵东市人民法院竟然判《忠诚协议》有效,您认为法官判对了吗?
五、家务补偿,难不成真的是“鸡肋”?六、结婚后房产已经书面约定为共有,只是没有加名,他想撤销就撤销?七、“弄假成真”的离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有效吗?
八、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要“小心”了,约定孩子大学期间的费用由双方承担,是否面临无效的风险?九、在什么条件下,非股东方有权分割配偶方持有的股权?
十、家事代理权,适用于股权转让吗?十一、合伙企业股权分割时,应注意诉讼过程中的哪些“坑”?十二、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经过配偶方同意,“同案不同判”是司法实践起了什么变化吗?
十三、婚内要求确认股东身份,是要分割共同财产吗?十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股权,算“她”的,还是“她和他”的?
十五、股权转让的效力,优先适用《公司法》还是《民法典》?
三、关于视同出勤的范围确定和适用劳动者主体的界定问题(一)人社部5号文规定,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该文件中提及了四类企业职工,即: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政府措施不能正常提供劳动者(以下称“四类人员”)。目前,就视同出勤范围的把握和四
炎夏来临,再次进入性犯罪这种“小概率”事件的“高发期”,在提醒女士们多加小心之外,作为法律人也不应该讳疾忌医,对于一些性犯罪的特殊情形必须了然于心,本文根据《刑事审判参考》等,以及曾经热议的经典案例,盘点了性犯罪十四种奇葩情形的认定,供大家学习研究。情形1:妻子喜欢微信与陌生男子聊天,丈夫戴面具劫奸妻子被刑拘,其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
13.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案例1:段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案号:漾检刑不诉〔2021〕14号不起诉理由: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认为,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明知系他人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的在案证据不足。故被不起诉人段某某不符合起诉条件。案例2: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案号:汶检二部刑不诉〔2021〕Z27号不起诉理由: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
【案例一】陶某3年前与村委会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但近两年陶某一直在县城做生意,没有时间管理土地。今年春天陶某与邻居李某协商后,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将承包土地转包给李某经营。村委会得知后,以此事没有征得村委会同意为由,认定转包协议无效,并说陶某要不承包土地,村委会就要提前收回承包土地。双方争执不下,陶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保护其承包土地的转包权。法院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判定:
查阅、收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的无罪不起诉案例对律师办理此类案件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理由主要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本文归纳的不起诉类型主要是“ 法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本文通过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相关判例搜索平台,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决定书”等关键词进行检索,筛选出41份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
最高人民法院自2012年1月开始发布指导案例以来,迄今已发布96个指导案例,其中劳动用工领域的案例一共发布了5个,现汇总供实务中参考!目 录指导案例18号: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指导案例28号: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指导案例40号: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人事局工伤认定案指导案例69号:王明德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指导案例94号:重庆市涪陵志大物
违法发放贷款罪实务案例分析(二) 一、基本案情2001年至2007年10月止,被告人梁某甲任吴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兰石信用社信贷员期间,在办理信用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不认真履行信用贷款的调查、审查职责,不按规定核对贷款人的身份资料,向梁某乙、粱观春、梁某丙等人共违法发放贷款474笔,总金额为455.89万元。经吴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兰石信用社核对,到2016年2月29日止,该社
骗取贷款罪的十三大疑难问题认定——(附23例杭州地区的裁判文书要旨)一、如何定义骗取贷款中的“欺骗手段”(一)虚假的贸易背景瞿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一案[(2014)杭上刑初字第451号 ] 2011年6月,杭州嘉宗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瞿某与何幸之(另案处理)以嘉宗公司进货贸易需要融资为由,向农行解放路支行提出贷款申请。在申贷过程中,被告人瞿某在明知没有真实贸易存在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真实案例判决(一) 来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邱戈龙 【导语】现如今,科学技术的普及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在网络不断发展的同时,现如今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犯罪活动,严重的危害了我国公民的财产安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实务中适用的并不算特别多,所以很多人对它并不了解。 【刑法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九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第六章债权转让的有关规定。解读:因债权转让为保理法律关系的核心,本条规定系准用性规则,本章规定之外的问题,适用债权转让有关规定(《民法典》第545至556条)。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民法典》对债权转让制度进行的修改,保理合同关系项下保理人的权利保护范式也发生了较为有利的变化。天津高院《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二)》第4条[9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刘磊律师擅长领域:新型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涉虚拟币领域的“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等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投融资商事纠纷、买卖虚拟币及外贸外汇等导致银行卡冻结申诉解冻等业务领域。联系电话:15000397177(助理)一、基本案情2021年9月9号下午,2021年6月份,当事人X先生通过自家亲戚的介绍,开始学习虚
这样的问题应该没多大责任!自己超线,走到对向车道了怪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刘磊律师擅长领域:新型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涉虚拟币领域的“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等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投融资商事纠纷、买卖虚拟币及外贸外汇等导致银行卡冻结申诉解冻等业务领域。联系电话:15000397177(助理)摘要:上期分享OTC交易收到赃款容易成为刑事打击的对象、“帮信罪”与“掩隐罪”在理论上的区分等
一、文本分析:合同关系绿色化的义务规范(一)合同履行的绿色附随义务《民法典》第509条第3款规定了合同履行的绿色附随义务,体现了绿色原则对合同履行活动的约束。从体系上看,该款规定列于合同履行原则和合同附随义务两款规定之后,且不属于合同给付义务的内容,与该条第2款规定通知、协助等义务相同,是将绿色原则“纳入附随义务体系,令契约当事人承担保护环境附随义务”的体现。附随义务性质上为法定义务,需要在裁判中
一、传唤到案是否属于“自动投案”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经传唤投案并不是自己主动投案,而是被传唤后勉强或被迫投案,缺乏主动性,不属于自动投案。第二种意见认为属于自动投案。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司法实践中一般也是这种做法。理由: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投案属于自动投案。所谓“强制措施”,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指拘传、拘留、逮
团队介绍:圆州律团队是由江苏吴越律师事务所阮成霖、潘舜州二位律师带队组建的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团队主要业务涵盖企业的股权架构、合同纠纷、人事争议及员工股权激励;刑事辩护及自诉;婚姻继承及家族财富传承、税务规划;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名誉赔偿及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等。联系电话:15151755710 、15190585580 案例一:用人单位不得变相降低停产期间的生活费标准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
一不小心,您也许就摊上大事了(刑事犯罪十八个案例解析) 1、群主不好当, 一不小心也摊上大事了 王某人近半百,从没有一官半职,为了过把官瘾,他建了个微信群,且不断拉人加入,不到半年该微信就快满群了,他不禁沾沾自喜,总算有人要听自己发号施令了。虽然心里这样想,但他平时工作比较忙,也没怎么管理群。后有群友李某在该微信群发了多个黄色视频。李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刑。但可怜的王某作为群主,因为没有
四、(本题22分)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
六、康某诉某家具厂劳动争议案——依法制裁“职业碰瓷”行为【基本案情】2018年9月3日,康某入职某家具厂。2018年12月6日,康某以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请求家具厂支付赔偿金等近14万元。家具厂主张康某入职该工厂只有3天时间,实为“职业碰瓷”。经司法鉴定,康某持有的《计件工资确认书》中落款处“确认人:林某某(系家具厂负责人)”的形成时间,先于《计件工资确认书》中康某工作成果等内容。自2013年
温馨提示:由于法律法规修改,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请关注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及司法考试电子书。 二、(本题22分)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