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退一赔三必须上法院起诉吗
不是必须上法院起诉,不能协商的需要上法院。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退一赔三需要什么证据
1、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存在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2、骗取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
4、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5、有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
三、要求退一赔三算敲诈勒索吗
不算,假货只要有正规的发票和充足的证据证明是买到的假货,就可以要求商家退一赔三,这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可以直接走司法程序起诉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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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 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 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一、卖家虚假宣传能要求退一赔三吗1、商家进行虚假宣传的,消费者因商家宣传购买商品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赔偿,赔三就是指三倍的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规定: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一、被培训机构骗了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吗可以,如果教育培训机构对消费者宣传的师资情况与实际师资情况不符,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消费者购买到了假货,可以向商家按照商品三倍价格进行索赔,可以协商索赔,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
买到全新的库存车不属欺诈不能退一赔三。库存车一般是指库存时间超过6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库存车本身也是新车只不过长期没有销售出去而已并不存在欺诈。所谓欺诈是指把二手车当新车卖才算欺诈,才能要求退一赔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其中之一是对消费者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案情:2018年12月10日,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签订《二手车成交合同》,约定李某某将“宝马523”轿车1辆以195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该合同还约定:由于双方所交易车辆系二手车,在交易时无法完全确认全部车况,包括各项(缺陷、瑕疵、维修保养状况、详细配置、真实里程数据)等,所以双方一致认可并同意以实车现状为准。被告也将该车(里程数为93800公里)交与原告。后原告在使用该车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质
退一赔三意思是无条件给消费者退款,并且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退一指无条件退款;赔三是指应当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具体如下: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退一赔三是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3、若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提供有关
事实经过2019年1月15日,张某想购买一辆汽车为了春节使用,在上海闵行一家二手车行看到一辆宝马牌汽车,销售人员介绍道,这辆车官方新车指导价36.39万,现行使公里数3万公里,2018年1月上牌,现价只要28万元。张某看了车辆外观后,颇为满意,于是和二手车商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了车辆的价格,行驶公里数,无重大事故等事项。2019年6月,张某开车到某汽车维修部进行常规保养,在和工作人员的聊
消费者买34万家具是假货,法院终审判决退一赔三!获百万赔款! 案情简介全屋定制是近年来流行的装修风格,可是花大价钱购买了进口大品牌全屋定制家具,却遇到“挂羊头卖狗肉”的假家具怎么办?钟女士从个体工商户某经销部定制A品牌全屋家具,总价款为34万元,钟女士支付了全部款项。然而。部分家具安装后钟女士发现,该经销部及其共同实际经营者李某以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冒充A品牌全屋定制家具向钟女士供货。代理钟女士该类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例就与买卖合同纠纷有关。经过二审判决,杭州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销售奔驰车存在欺诈行为“退一赔三”,赔偿给杭州市桐庐县的王女士近270万元。 “货不对板” 导致车辆无法上牌2017年2月26日,王女士在浙江某汽贸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CLS320轿车。王女士向汽贸公司支付了658000元的购车款以及14000元的服务费,全部共计672000元。另外,王女士还向中升之星
裁判要旨: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了生活需要购买房产,接受第三方中介提供的居间服务,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房屋中介人员故意隐瞒涉案房产的真实交易信息,自己从中赚取差价,缺乏基本的诚信和房屋中介人员应有的自律,违反职业道德,欺诈事实明显,判令其退还收取的佣金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款,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
如果消费者希望买到的是全新车,而销售方卖出的却是时间长久的库存车,并且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车辆库存很久的事实,造成消费者误认为自己购买的是全新车辆,这就构成了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三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案情:2017年8月30日,原告蒋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一份,将一辆宝马Z4卖给原告,成交价为295000元。2019年4月18日,原告驾驶该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在维修车辆过程中,原告意外发现该车在2014年1月11日在104国道因碰撞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换件总金额高达103471元。更换部件包括发动机盖、前后挡风玻璃、车顶盖、车顶壳、车门玻璃、侧窗玻璃、密封件、仪表台等26个项目。原告
二手车交易专业性较强,车辆信息与人身安全也密切相关,卖方未告知交易车辆曾发生事故是否构成欺诈?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倍赔偿条款?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2018年1月22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买方确认车况(发动机、变速器、大架无事故)后,以24万元购得大众迈腾汽车一部,并另付2680元购买赠品套餐。合同签订时,车辆表显示公里数240
闲鱼诉讼维权指引之二从法院判决看退一赔三有朋友私信问本律师,能不能解读一下推荐的案例,本律师希望通过解读杨某与王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2019)鄂0802民初1091号),为闲鱼买家在遭遇类似情况诉讼维权时提供参考。一、先说本案基本情况:1.杨某在闲鱼平台购买了杨某出售的一个挎包,价款8500元;2.杨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挎包有质量问题,将挎包寄送至香港海港城对应品牌专柜进行维修,后专
这种 情况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原告:刘某代理人: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盈辉律师团队的石文辉律师、汪建生律师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受理单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代理阶段:一审(为保护委托人的隐私,当事人及相关信息已做修改。) 一、基本案情2018年5月,刘某与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购车合同》,约定车价为11万。2018年6月,某汽车销售公司将车辆交给刘某。车辆交付使用后,刘某在使用中发现异常,并做了车辆鉴定,鉴定车辆存在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