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2019年1月15日,张某想购买一辆汽车为了春节使用,在上海闵行一家二手车行看到一辆宝马牌汽车,销售人员介绍道,这辆车官方新车指导价36.39万,现行使公里数3万公里,2018年1月上牌,现价只要28万元。张某看了车辆外观后,颇为满意,于是和二手车商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了车辆的价格,行驶公里数,无重大事故等事项。2019年6月,张某开车到某汽车维修部进行常规保养,在和工作人员的聊天中得知,这辆宝马车被调过表,实际公里数可能已经有6万公里以上,随即,张某来到一专业检测中心,经过检测,汽车确实存在调表现象,实际公里数是6万公里。张某于是找到二手车商要求退车,并赔偿检测费以及保险费等,但二手商拒不承认,也不同意退车,狡辩称收车的时候已经是3万公里的里程,没有改过,而且即使真实是6万公里,但卖给张某的价格本来就很低,张某也不亏,所以不同意退车。由于二手车商的态度,张某无奈起诉至法院。律师分析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方达律师接受案件后,经过仔细研究案情,认为认定二手车商存在欺诈行为的可能性比较高。从以下几点分析:
1、二手车商称没有调过里程表,但二手车商作为专业经销汽车的经营者,在出售汽车之前,本身存在检测车辆真实情况的当然义务,以其不知情没调过表为由不成立。
2、汽车作为一种精密产品,任何零部件的变更都可能影响消费者购买决定,而公里数作为汽车保养维修以及价值等重要参考因素,更是足以对消费者做出购买决定起到决定性的因素。因此,二手车商的行为已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构成欺诈,应当三倍赔偿购车款。法院判决2019年8月22日,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二手车商的抗辩理由均不成立,属于消费欺诈,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买34万家具是假货,法院终审判决退一赔三!获百万赔款! 案情简介全屋定制是近年来流行的装修风格,可是花大价钱购买了进口大品牌全屋定制家具,却遇到“挂羊头卖狗肉”的假家具怎么办?钟女士从个体工商户某经销部定制A品牌全屋家具,总价款为34万元,钟女士支付了全部款项。然而。部分家具安装后钟女士发现,该经销部及其共同实际经营者李某以其他厂家生产的产品冒充A品牌全屋定制家具向钟女士供货。代理钟女士该类
案情:原告在58同城二手车交易平台上看中了一款东风面包车。原告于2017年3月20日到被告某某公司现场看车,价格为人民币39800元,购方应于2017年3月28日前交清全车款额,否则按违约处理。原告发现,涉事车辆的里程数已被篡改,其实际的运行里程数远远大于里程表所显示的里程数。当时网页显示车辆里程数为24000多公里。该车的保养记录反映2015年7月22日-2016年4月23日期间,该车已经行驶了
案情:2018年12月10日,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签订《二手车成交合同》,约定李某某将“宝马523”轿车1辆以195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该合同还约定:由于双方所交易车辆系二手车,在交易时无法完全确认全部车况,包括各项(缺陷、瑕疵、维修保养状况、详细配置、真实里程数据)等,所以双方一致认可并同意以实车现状为准。被告也将该车(里程数为93800公里)交与原告。后原告在使用该车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质
二手车交易专业性较强,车辆信息与人身安全也密切相关,卖方未告知交易车辆曾发生事故是否构成欺诈?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倍赔偿条款?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2018年1月22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买方确认车况(发动机、变速器、大架无事故)后,以24万元购得大众迈腾汽车一部,并另付2680元购买赠品套餐。合同签订时,车辆表显示公里数240
没有合同还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此项暂缺,不过后续的可以证明。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
1、二手车买卖合同的签订主体是谁?应该向谁主张“退一赔三”?在通常的二手车买卖活动中,一部分买受人会通过好友介绍联系上车辆的原车主并与车辆原车主直接建立起买卖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原车主与买受人作为该买卖合同的签订主体,当原车主违约,买受人可根据二人的买卖合同内容向原车主主张权利。而另一部分买受人是直接联系中介购买车辆,中介选择向买受人披露或不披露二手车的原车主,在这种情况下,如买受人认为接手的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买卖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基本案情:2021年4月10日,刘先生在甲公司开设的网店中看到评价里的枸杞个大、饱满、好评颇多,于是在该店购买了枸杞一袋,实付款12元。刘先生收到的枸杞食物和店铺图片相差甚远,且附随货物的有一张好评返现卡。根据好评返现卡上的步骤,刘先生联系上店铺客服,客服发来一段好评文字以及品相很好的枸杞图片,告知刘先生用该图片和文字评论可返现5元。刘先生基于对店铺评价的信赖而购买产品,但是评价却是甲公司通过返现
作者-方达 2018年2月份的时候,徐先生找到我咨询汽车经销商涉嫌欺诈是否可以退一赔三。原来义乌的一家二手车经销商将一辆低配jeep牌自由光车型虚构为高配版jeep自由光,价款19.4万元。事后,徐先生在开车前往4s店保养时发现异常。我分析案情后感觉汽车经销商存在主观欺诈,退一赔三概率较高。 徐先生委托我后,起诉至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法官一开始坚持调解,对方给出的方案是退车+5万赔偿款。法
问:我是宋先生,今年2月下旬在某二手车经销商处买了辆二手车,当时经销商销售人员在微信沟通时反复保证过这俩车没出过大事故、没有修改过行驶里程。我买回家开不了一周就出故障了,拿去修理才发现车辆以前大修过,而且行驶里程也修改了。我去找二手车经销商理论,对方说按合同约定处理,还拿出合同条款说出现上述情况不属于他们的责任,让我告原车主。我就很奇怪,我是从二手车经销商那里买的车,合同是跟他们签的不是跟原车主签
消费者购买到了假货,可以向商家按照商品三倍价格进行索赔,可以协商索赔,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
买了二手车发现是事故车,应该首先原车主协商解决,交涉无果或无法解决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方法要求原车主退款并赔偿,或者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具体还要看买卖合同上明细约定。不能协商解决的,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买到二手事故车,一般能要求退货。对于卖方交付的车辆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视情况要求卖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其中之一是对消费者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执笔:罗曼民庭法官助理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二手车市场的交易规模日益扩大。然而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对于二手车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大量二手车欺诈案件涌入法院,下面通过几个案例分析二手车市场中涉及欺诈的常见问题。一二手车中涉及欺诈的常见问题二手车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可能是积极的作为,例如篡改车辆行驶里程表数据或者对车辆有其他改装行为但未如实告知消费者
隐瞒实情将事故车当精品车出售蚌埠二手车行欺诈顾客被判“退一赔三”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张笑 车行承诺出售的二手奔驰车为精品车,消费者将车才开回家就出故障,被检测出属于事故车、泡水车。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被告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应退还原告购车款24.47万余元,赔偿原告三倍购车款共计73.41万元,撤销车辆购销协议。 2021年1月初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买卖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转载买到事故二手车,有人退一赔三,有人维权失败,我建议注意这些 因为二手车销售人员没有告知二手车出过事故,消费者也没有带专业人士去检测出来,结果购买了该二手车。过后消费者发现了真实车况,要求二手车销售公司“退一赔三”。此类事件并非个例,但各个事件最后的结果却相关较大,甚至出现完全相反的情况。有人一败涂地,有人“退一赔三”。因此放弃购买二手车也是情绪化的行为,毕竟新车质量也不见得完全
新消法退一赔三是退还货款并且赔偿三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必须退货退款或者不用退货,需要消费者跟商家自行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下规定:1、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