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后发现销售者隐瞒车辆曾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形,如何救济?如何成功获得“退一赔三”之赔偿?京师哈尔滨分所重大、疑难案件解决中心民商事研究中心用成功案例为您揭晓答案
(疑难案件成功案例之四)
(一审成功撤销《二手车分期付款协议》,返还全部已付购车款,返还车辆,并支持三倍赔偿;二审法院改判驳回“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维持其他判项;
经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并提审支持“退一赔三”的再审请求,最终获得赔偿。)
代理律师:代志强律师,重大、疑难案件解决中心民商事研究中心秘书长
【案情简介】
事实与理由:2018年6月13日,于某从某买买车APP网络销售平台上选购了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销售的一台二手车(准新车),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办理完毕各项交易手续后,经确认车况后交付车辆。
2018年8月于某在驾驶车辆过程时,因方向盘跑偏导致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于某将车辆送至维修站进行修理,却被维修人员告知该车辆应当发生过事故。
截止于某发现车辆曾经发生事故时已经连续还款23期。经协商该公司拒不同意进行赔偿,故于某全权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为了鉴别该车辆是否属于事故车,委托北京某机动车评估公司进行进行鉴定(黑龙江省内没有能够受理该项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因为涉及到时间节点问题,该项鉴定非常耗时耗力,历经9个月的时间。
鉴定结论为前保险杠更换、右前翼子板喷漆、右前大灯更换、右侧B柱(车辆大架子)及低坎部分变形扭曲开胶、右侧前后门钣金修复、底盘悬挂异响等,该车属于事故车。
南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二手车分期付款协议》;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车辆返还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于某已付购车款;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于某三倍损失。
北京某汽车租赁哈尔滨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维持一审判决其他判项,但撤销三倍赔偿的判项。
于某继续委托律师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决定再审并直接由省高院提审本案。
代理律师认为: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做为一家知名企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故意隐瞒事故车这一重大瑕疵,其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侵犯了于某的合法权益,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撤销购车合同,退还款项并应按照购车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案件办理过程中,代理律师提出以下主要观点:
一、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于某购买的车辆系事故车,销售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因车辆的事故与维修情况系购买人购买二手车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未将此相关事项告知于某,足以造成于某作出错误的购买意思表示,故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
二、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其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销售者主体资格及该车辆系单位固定资产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该公司存在大量销售二手车辆的行为,其部分车辆是先用来对外出租然后再择机对外出售,这与单纯转卖单位自有车辆的性质完全不同,应当认定该公司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销售者”,应当进行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三、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认为其出售的是二手车,并未对车辆车况进行承诺,这完全是在进行诡辩,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其具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而且必须保证出售的商品合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件结果】
一、撤销于某与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签订的《二手车分期付款协议》;
二、于涛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车辆返还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收到车辆后7日内检验车况及违章情况,如出现车辆损坏或违章未处理的情况,于某应及时维修及处理。
三、确认车况无误、违章全部处理后,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于某购车款,并支付赔偿款;
现于某已经得到全部款项。
【案例评析】
一、销售二手车时故意隐瞒车况,可否撤销《购车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购车合同撤销后,销售者是否应按购车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和建议】
对案件事实的掌握、案件走向、适用法律的把控决定胜诉结果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案件庭审笔录、证据等信息量很大,其实在司法实践当中能够最终获得“退一赔三”的并非易事,尤其是对于车辆等价值相对比较高的交易行为,若仅从法条的字面意思进行法律理解极容易走入误区,需要深入研究个案的不同,需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退一赔三”的规定进行全面的理解与适用,需要对经营者及消费者的主体资格、使用目的、盈利性质、是否达到欺诈的程度、是否属于重大事故等进行全方位的把握,最终才能获得胜诉结果。
消费者购买到了假货,可以向商家按照商品三倍价格进行索赔,可以协商索赔,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若销售者在促销时明确表示的商品质量与实际商品质量存在区别且存在质量瑕疵的,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消费者当然可以要求退货
买到二手事故车,一般能要求退货。对于卖方交付的车辆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视情况要求卖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
事实经过2019年1月15日,张某想购买一辆汽车为了春节使用,在上海闵行一家二手车行看到一辆宝马牌汽车,销售人员介绍道,这辆车官方新车指导价36.39万,现行使公里数3万公里,2018年1月上牌,现价只要28万元。张某看了车辆外观后,颇为满意,于是和二手车商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了车辆的价格,行驶公里数,无重大事故等事项。2019年6月,张某开车到某汽车维修部进行常规保养,在和工作人员的聊
二手车交易专业性较强,车辆信息与人身安全也密切相关,卖方未告知交易车辆曾发生事故是否构成欺诈?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倍赔偿条款?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 2018年1月22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买方确认车况(发动机、变速器、大架无事故)后,以24万元购得大众迈腾汽车一部,并另付2680元购买赠品套餐。合同签订时,车辆表显示公里数240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买卖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大竹县律师凌灿伟转载买到事故二手车,有人退一赔三,有人维权失败,我建议注意这些 因为二手车销售人员没有告知二手车出过事故,消费者也没有带专业人士去检测出来,结果购买了该二手车。过后消费者发现了真实车况,要求二手车销售公司“退一赔三”。此类事件并非个例,但各个事件最后的结果却相关较大,甚至出现完全相反的情况。有人一败涂地,有人“退一赔三”。因此放弃购买二手车也是情绪化的行为,毕竟新车质量也不见得完全
作者-方达 2018年2月份的时候,徐先生找到我咨询汽车经销商涉嫌欺诈是否可以退一赔三。原来义乌的一家二手车经销商将一辆低配jeep牌自由光车型虚构为高配版jeep自由光,价款19.4万元。事后,徐先生在开车前往4s店保养时发现异常。我分析案情后感觉汽车经销商存在主观欺诈,退一赔三概率较高。 徐先生委托我后,起诉至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法官一开始坚持调解,对方给出的方案是退车+5万赔偿款。法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都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径直向人民法院起诉
买到全新的库存车不属欺诈不能退一赔三。库存车一般是指库存时间超过6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库存车本身也是新车只不过长期没有销售出去而已并不存在欺诈。所谓欺诈是指把二手车当新车卖才算欺诈,才能要求退一赔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其中之一是对消费者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案情:2018年12月10日,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某签订《二手车成交合同》,约定李某某将“宝马523”轿车1辆以195000元的价格卖给李某。该合同还约定:由于双方所交易车辆系二手车,在交易时无法完全确认全部车况,包括各项(缺陷、瑕疵、维修保养状况、详细配置、真实里程数据)等,所以双方一致认可并同意以实车现状为准。被告也将该车(里程数为93800公里)交与原告。后原告在使用该车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质
通常情况下,在车辆买卖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签署相关协议,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准备好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车辆买卖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消费者希望买到的是全新车,而销售方卖出的却是时间长久的库存车,并且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车辆库存很久的事实,造成消费者误认为自己购买的是全新车辆,这就构成了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三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如果消费者希望买到的是全新车,而销售方卖出的却是时间长久的库存车,并且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车辆库存很久的事实,造成消费者误认为自己购买的是全新车辆,这就构成了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三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新消法退一赔三是退还货款并且赔偿三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必须退货退款或者不用退货,需要消费者跟商家自行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下规定:1、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第五十四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
二手车买卖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的现象,但很多人却不了解二手车买卖的风险,如果一不小心买到了“泡水车”,买方是否可以要求“退一赔三”?l 案情简介2019年9月,叶某作为买受方(乙方),王某作为出让方(甲方)签订《机动车转让协议书》,约定出让车辆为二手宝马320Li,转让费用为268000元;车辆于2019年10月5日移交给乙方;甲方确保该车辆无事故、无泡水、无火烧,若有退车。叶某付清
通常直播消费纠纷维权方式有:1.向直播平台提出申诉,要求平台介入处理;2.与商家、主播等进行协商,要求退换货或退款;3.可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投诉;4.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未成年人进行直播打赏,可协商沟通退款,协商不成可直接起诉,强制退还。更多复杂的直播消费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产品质量问题处理方式是,先找所购买商品经营者反映,如果反应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产品质量可以退一赔三,可能还会构成欺诈行为。 一、产品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消费者遇到质量问题的正确处理方式:通常会先找所购买商品经营者反映,提醒您,若反映未果,则可拿起法律武器,向质监、工商部门以及销协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产品
退一赔三的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其具体内容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