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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经销商欺诈消费者,可以假一赔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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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经销商欺诈消费者,可以假一赔三吗?
1个回答

问:我是宋先生,今年2月下旬在某二手车经销商处买了辆二手车,当时经销商销售人员在微信沟通时反复保证过这俩车没出过大事故、没有修改过行驶里程。

我买回家开不了一周就出故障了,拿去修理才发现车辆以前大修过,而且行驶里程也修改了。我去找二手车经销商理论,对方说按合同约定处理,还拿出合同条款说出现上述情况不属于他们的责任,让我告原车主。

我就很奇怪,我是从二手车经销商那里买的车,合同是跟他们签的不是跟原车主签的,车辆有问题难道他们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问二手车经销商这样做是否属于欺诈消费者,可以假一赔三吗?

答:根据你提供的二手车销售合同,合同确实有对二手车经销公司对于车辆重大瑕疵等方面的免责条款,该二手车买卖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免除了二手车经销公司对行驶里程篡改、无重大事故承诺等方面的法律责任,违反了公平原则。

同时,该条款也未采取显著方式提醒你的注意,因此有关免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若你的陈述属实,二手车经销公司未如实告知车辆行驶里程修改、未尽到核实车辆实际质量状况,甚至存在明知而故意不与告知的欺骗行为,则你有关适用消法有关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该公司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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