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被告人张某泉通过某短视频APP认识一男子,对方称可帮忙办理信用卡,但需要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和U盾等材料,承诺每提供一套材料可给予2000元报酬。
张某泉为办理信用卡贷款和牟利,明知对方可能利用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先后邮寄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及配套的手机卡、U盾给对方。
经核查,他人利用上述两张卡进行电信诈骗犯罪,非法资金流入总额达13814654元。其中,2021年6月他人冒充福鼎市某乡镇党委书记诈骗50万元,该钱款转入张某泉名下账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提供银行卡及账户供他人用于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结合其累犯、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泉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律师观点分析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21)豫0311刑初233号公诉机关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X,男,1986年6月3日出生,汉族,小学肄业,无业,广东省惠来县人,住广东省惠来县。2013年3月1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广东省惠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5年4月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12月12日被洛阳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西检刑不诉〔2021〕20058号 一、基本案情被不起诉人王某甲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银行卡可能被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于2020年8月11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以其身份信息办理了工商银行卡(卡号62122616030********)及U盾一套、手机卡一张,将银行卡和手机卡出借给他人使用。经统计,该张银行卡流水金额共计人民币1014659.34元
康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康检院一部刑不诉〔2021〕8号 一、基本案情2020年9月底,胡某某在蝙蝠聊天软件中看见一条帮助他人购买火币赚钱的信息后,主动联系“上家”(网络违法犯罪分子),并与其商议后在西安市租赁了一间民宿,以每购买50000元火币,支付150元的报酬,诱导人员前来购买火币、转账。前来购买火币人员要提供自己银行卡,在手机上下载火币APP,再绑定支付宝,然后胡某某联系“上家”将钱转入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长雨检一部刑不诉〔2021〕170号 一、基本案情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黄某某、谭某乙(均另案处理)租住于长沙市雨花区**街道**路**大厦**楼**街区电竞酒店时,采取两人共同出资,从网络上下载上线指定的软件,雇请孙某某、胡某某(均另案处理)在所下载的软件平台上交易虚拟货币,并使用他人所提供的支付宝账号收款再转账至黄某某、谭某乙、胡某某、孙某某银
你好,正常情况后期会判刑,超过10万元3到7年有期徒刑。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甬鄞检刑不诉〔2021〕215号 一、基本案情2020年7月28日,被不起诉人白某某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仍将自己名下的中国银行卡、华夏银行卡有偿租借给他人,获利人民币750元。经查,中国银行卡(卡号62166904000********)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至案发共转入朱某某、冯某某等人被骗资金共424891元。案发后,被不起诉人白某
先看刑法关于帮信罪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先看刑法关于帮信罪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豫光接受被告人文LL的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通过参与法庭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裁判时参考: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文LL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理由如下: 1、被告人文LL涉案的两张银行卡与淮阳区王KL被电信诈骗没有关系本案因HY区WD乡的王KL被电信诈骗,部分被骗的自己转入刘L
互联网便利了工作生活,已成为人们生活不可缺失的内容。而任何事物均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技术也是如此,一方面便利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另一方面也成为了不法分子破坏社会秩序的工具。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件呈渐升趋势,年均增幅达34%以上,其中尤其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发生最多,2021年“帮信罪”已经成为我国案发频率最高的十大罪名之一。本律师在工作中感触也特别明显,2021年接受咨询最多的案件就是帮助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介绍: 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丁某在明知李某某等人利用其电话卡、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为网络赌博人员过账洗钱,依然办理银行卡出租给网络赌博人员使用并非法获利,总共涉及网络犯罪活动资金结算流水二十余万。2021年11月25日,犯罪嫌疑人丁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辩护过程: 2022年10月,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我团队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前往检
136-3130-6506 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
律师观点分析案例点评:被告人张x,系一名90后,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前科,2019年底应同学之邀,为其提供了2张银行卡走账,最终查询走账流水达到122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先被刑事拘留,后辩护人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工作: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飞往四川巴中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张x,围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等罪名对其进行了全方位的法律辅导,并抓住黄金37天,
广州刑事律师之前说到,如果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已经提供了银行卡后,如果后悔了想救赎的话,建议可以先把卡挂失了,但是不能动卡里的钱,动了,可能就万劫不复了,今天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就详细说下原因。这类案件,有的人可能会耍小聪明或者禁不住诱惑,认为卡里的钱也不是什么干净的钱,吞了也不会有人报警,于是在提供卡后,等卡里走账时,把钱转走,或者直接把卡挂失,从而把钱截留,黑吃黑赚一笔。对于这种黑吃黑的
招志南律师咨询电话 15918794024(微信同号),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招志南律师团队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
前不久,收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通知后,当事人李某某(化名)去天津办理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至此,历时一年多的“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经过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团队的辩护,李某某最终无罪处理,案件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基本案情:2021年3月,李某某以涉嫌“诈骗罪”被天津公安机关从家中带走。李某某被抓捕后,李某某家属来到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委托律所刑事业务团队的律师介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网络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极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的同时,以网络及网络技术为主的犯罪手段和方法也呈现多样化趋势,而国家也是不断增大对信息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2020年10月,公安部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也成为国家打击网络电信犯罪的“热点”罪名。由于帮信罪的构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实施诈骗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例观点】公诉机关指控:一、被告人李某某于2020年4月份,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其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卡以每个月人民币1000元好处费的价格出借给“阿梁”(另案处理)。经统计,被告人李某某名下的上述中国农业银行卡于2020年4月30日至10月27日单向转入金额流水共计942473元,其中属他人被诈骗的资金共计314520元。二、被告
「从河北省近三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文书中发现辩点」 前言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近三年来该罪在河北省乃至全国各地被起诉人数居高不下,且被追诉人员大部分为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 在此,作者从辩护人角度,通过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近三年来河北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起诉决定书,以此归纳总结本罪不起诉的辩护思路,供有需之人参考。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