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原告郭某起诉要求被告林某偿还借款50000元,并提供载明借款人为被告林某的借条一份,但被告辩称不认识原告,系第三人将借款交付给林某,且林某签订借条时出借人处系空白。
庭审过程中原告及第三人均认可签订借条时出借人处系空白,原告在起诉前才将其姓名填写至借条中。
在第三人向被告林某披露实际出借人系原告时,被告林某明确表示其向第三人借款及出具借条时如果知道第三人系受原告委托出借借款,其就不会订立该借款合同。
分歧
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告郭某是否系本案所涉借款合同的相对方当事人,原告郭某能否作为债权人向被告林某主张权利。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原告持有本案借条,系本案实际出借人,故原告有权作为债权人向被告主张权利。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本案庭审过程中,第三人向被告披露实际出借人系原告,被告林某明确表示其向第三人借款及出具借条时如果知道第三人系受原告委托,其就不会订立该借款合同。
故原告郭某非本案所涉借款合同的相对方当事人,其不能作为债权人向被告林某主张权利。
评析
笔者赞成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从借款合意的角度看,借款合同只能建立在当事人明确无误的意思表示的基础上,而被告与本案原告之间没有明确的借款意思表示。
传统的民间借贷更多地存在于熟人社会中,本案被告林某系向第三人借款并签订本案借条,第三人将借款交付给被告林某。本案借款合同形成的全过程中,被告从未见过原告,第三人也未向被告披露过其受原告的委托关系,且各方均认可签订借条时“出借人”处系空白即借条中没有载明债权人,故不能够推定借款人林某知晓本案出借人系原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故应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第二,从委托代理关系角度看,因签订借款合同并交付借款时,第三人从未向被告林某披露其系受本案原告委托出借本案借款,也未出具任何委托或授权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当第三人向被告林某披露实际出借人系原告时,被告林某明确表示如果订立借款合同时知道该委托人(本案原告)就不会订立本案借款合同,故本案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不成立。
第三,从款项交付情况看,本案借款系第三人通过其自己的账户转账给借款人林某,林某也认可其收到第三人的借款。本案原告并未有向被告交付借款的行为,故被告收到借款时,其与第三人的借款合同成立并生效。
综上,原告郭某非本案所涉借款合同的相对方当事人,其不能作为债权人向被告林某主张权利。
来源:最高法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民事判决书,(2021)最高法民再351号,判决日期:2021年12月17日。裁判要点:1.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而案涉合同签订时,合同约定的违约事实即已发生。该合同关于案涉土地交付时间及所对
近期,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建设工程造成较大影响。多省市建筑业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发文明确,不得采用无限风险、全部风险规定合同条款中的材料价格风险内容和范围。合同已约定不调整主要材料价格或约定承包人承担无限材料价格风险的,当主要材料的涨跌幅度过大,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签订主要材料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我们知道,上述文件多属于管理性规范文件,行政监管再怎么“倡导”、“管理”
一、基本案情原告孙某清系x市x区x街道办事处x店村村民。1996年9月28日,x县土地矿产管理局作出长土补字(1996)16号“关于x店镇部分个体户补办使用土地的批复”。该批复载明,经研究批准:x店镇x店村孙某清建商品楼,使用该村非耕地300㎡。2002年9月20日,x县x店镇x店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其内容为:我村位于x店镇x国道西侧,1995年220国道进行拓宽改造,征用拆迁我村孙某清十二户住宅
文仅供交流学习 , 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行为无效时,对于该合同中约定的由转包方收取“管理费”的处理,应结合个案情形根据合同目的等具体判断:1、如该“管理费”属于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而转包方也实际参与了施工组织管理协调的,可参照合同约定处理。2、对于转包方纯粹通过转包牟利,未实际参与施工组织管理协调,合同无效后主张“管理费”的,
来源: 长安街知事北京谷园(化名)是一名普通公务员。由于夫妻俩是双职工,两方父母又都在外地,家庭收入一般也不敢请保姆,放学接孩子,正成为她的“烦心事儿”。孩子一般下午3点半放学,可谷园到5点多才下班。按以前的做法,跟领导打个招呼,再和同事调个班,谷园就能“提前下班”去接孩子。“跟老公轮流着来,只要不天天那样,把情况跟领导解释清楚,再找个合适的换班同事,一般也都理解。”谷园说。可现在不一样了。全国各
你好!找银行了解下,是被谁冻结的
雇佣工人心梗死亡如果属于工伤保险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雇佣工人没有用人单位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曾华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专利代理师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知乎、微博、抖音或者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自己的观点,分享自己的生活。但是,在网络上,也会出现一些不良的现象,有的断章取义,有的借题发挥,有的恶意诋毁,由此可能造成对他人名誉权的损害。互联网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并不是法外之地,国家对于互联网的发展依然坚持依法治理。那么在信息网络上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该如何确
每到夏秋气候干旱的时候,特别容易引起火灾。有的火灾是因自然原因所引起的,而有的则是人为因素多导致的。那么引发火灾会犯什么罪? 一、引发火灾会犯什么罪 引发火灾可能构成放火罪或失火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二、放火罪的认定 刑法第114条与第115条第1款对放火罪规定了两个层次的法定刑: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举例or解读】规定诉讼时效的原因是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那知道了普通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诉讼时效便成了大多数人所不知悉的点。例如:2021年1月1日,张三给李四打了一张欠条,约定张三欠李四5000元货款,3月1日归还,那什么时候能认定为这个
蔡女士的汽车是一辆标致SUV,2016年6月份按揭买的,每个月要向银行还款3000多元。上个月底,她的丈夫通过朋友介绍,把车子抵押出去,申请了三万元贷款。2016年11月26号上午,蔡女士开着车来到泰兴城区的亲戚家,中午的时候发现汽车不见了。找不着车子,蔡女士很着急,她立即报警。通过监控视频,蔡女士发现了自己的车子已经被开到了镇江。没多久,蔡女士手机上就收到了车贷公司发来的一条短信,对方表示,由于
员工入职时隐瞒工作经历,如何处理?王小瑛于2015年7月1日入职天喜公司,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限至2018年8月30日止,试用期为3个月。2016年3月15日天喜公司以王小瑛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申请表》故意隐瞒个人资料,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王小瑛不服,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480元。仲裁委未支持,王小瑛不服裁决,诉至一审法院。【法院查明】法院查明,王小瑛
机动车保险合同案件可以由比偶第五所在地、保险事故发生地、运输目的地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25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
律师解答离婚时一方转移银行存款且该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让转移存款的这一方当事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是在离婚后才发现配偶有上述行为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如果被转移的存款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另一方无权干涉,因为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利处分自己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
如果房屋翻修后,未办理新的产权登记,应当如何确定产权人呢?是否仍为原产权人?本文就该问题展开讨论。 律师观点 《上海市城镇私有房屋查险督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申请翻建危房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须凭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区、县规划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领得建筑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第17条规定:“私有房屋翻建后,房屋所有人应持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房
你好,可以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查询,不过只有律师和法院可以查询。如想委托查询,可联系我。
【案情】 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结婚证被男的斯了,男的吵架动不动就拿刀,这种婚姻是没办法维持的,我噶哎怎么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张涛律师评析】 持刀威胁构成家庭暴力,因为家庭暴力包括精神上的伤害。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持刀威胁本身的危害性较大,属于较严重的家庭暴力,但是仅仅是持刀,之后没有采取
无论是基于合同关系诉讼的当事人,还是作为公司股东诉讼的当事人,不论是基于一般地域管辖或者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公司住所地都成为诉讼管辖的重要连接点。如何确定公司的住所地呢? 一、公司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如何确定管辖? 以公司住所地作为连接点确定管辖法院时,公司注册地址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的,按照更密切联系原则,应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只有在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
当事人没有结过婚,就应该是未婚,可能是当时工作人员疏忽了。公民婚姻状况有变化,户口簿上的相应信息应及时变更,不同情况下变更时要携带的材料也不同。受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业务的单位是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手续齐全可免费当场办理。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由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已婚变更为离婚,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
2018年,21岁的女子李某想买个“单身公寓”,于是来到岳阳楼区一小区,向某房屋置业公司缴纳了购房定金5000元。几天后,她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观了样板房,该样板房当时有阳台。从楼层平面示意图来看,自己所购房型也有阳台设置标志,并标明该部分为全赠与面积空间。于是,李某当场与某房屋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了房屋首付款20.82万元,剩余购房款20万元将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房子2019年